[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03X1/2022-0017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 石柱府办发〔2022〕87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 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8-12 [ 发布日期 ] 2022-08-1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 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柱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

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石柱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12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石柱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工作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十四五”时期全县消防救援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重庆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发展成果

十三五”时期,全县消防救援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消防救援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持续向好。全县以冬春、夏季火灾防控为抓手,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强化“高低大化”(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石化企业)、“老幼古标”(养老服务机构、幼儿教育场所、文物古建筑、标示性建筑)等高风险对象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出台《石柱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部署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厘清全县242幢高层建筑“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完成10幢消防用水问题高层建筑整改任务,全部小区实现消防车道标识化管理,拆改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3148户,新增停车泊位1.3万余个。“十三五”时期,县消防救援大队共检查单位1.78万余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06件,办理查封案件152件,责令“三停”166家,行政拘留43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92万余处,挂牌督改重大火灾隐患18处。全县共发生火灾691起,死亡4人,受伤15人,直接财产损失1021万元,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社会面火灾形势整体平稳。

专栏1 “十三五”时期全县火灾基本情况

年 份

火灾起数(起)

死亡人数(人)

受伤人数(人)

直接财产损失(万元)

2016

139

1

1

180

2017

115

0

2

116

2018

163

0

1

219

2019

142

1

2

324

2020

132

2

9

182

合 计

691

4

15

1021

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构建。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县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开展年度消防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自查导则》要求,推动石柱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医院等9类重点行业,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打造教育、民政等行业标杆单位。社会单位持续开展“四个能力”达标创建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扎实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建成消防全媒体中心和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公众消防安全知晓率、关注度和参与度不断提升,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迈上了新的台阶。

消防治理机制手段不断创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执法改革意见,按照《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顺利完成消防审验职能移交,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试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将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纳入民生实事工程,完成42幢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任务,为16家火灾高危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严格落实《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实施意见》,推行乡镇消防委托执工作法,全部镇街签订消防委托执法协议。

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稳步推进。全面落实财政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和多元消防力量建设。“十三五”时期,积极推进乡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修编工作,全县新建1座黄水二级消防站,新建西沱镇、三河镇、下路街道3个政府专职消防队。购置水罐车、泡沫车、抢险救援车、通信指挥车等消防车各1辆。建设市政消火栓263个,取水设施12处。城乡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立足“全灾种、大应急”新形势,加快推动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着力打造指挥控制、作战力量、作战保障“三大体系”。加强全县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组建30人的县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优化重组40人的县森林防灭火支队,完善三河、黄水、西沱、下路等4个重点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民兵综合应急分队),实现“三位一体”功能。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实战实练,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以及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多部门联合大型应急演练,探索与利川市建立了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水平。“十三五”期间,全县消防救援队伍共接处警1167次,抢救和疏散被困人员452人,保护财产价值1200余万元,成功处置“6.4”华夏小学抗洪抢险、“9.4”西沱云梯街火灾、“10.15”顶力鞋服有限公司复合车间爆炸等急难险重任务,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专栏2 “十三五”时期全县警情基本情况

年 份

总警情(次)

火灾扑救(次)

抢险救援(次)

社会救助(次)

2016

261

139

74

48

2017

179

115

29

35

2018

239

163

54

22

2019

225

142

57

26

2020

263

132

80

51

合 计

1167

691

294

182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石柱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但消防救援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依然存在,城市抗御和应对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综合能力亟待加强和改进。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消防安全提出更高要求。“十四五”时期,随着国家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市域“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我县深入推进创新型县的建设,着力打造成渝经济圈康养经济示范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大量新兴产业和重大项目将落户我县,人流、物流、信息流高度集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各类传统与非传统致灾因素叠加放大,给消防救援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

城市化进程加快给社会消防治理带来新考验。当前我县消防安全仍处于脆弱期、爬坡期、过坎期,全县已建成高层建筑242栋、商业综合体1个、各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32家。高层、商业综合体等建筑大多结构复杂、体量庞大、功能多样、人员密集,造成群死群伤的风险高。同时,城乡合部聚集了大量低端劳动密集型企业,违规住人、储存、用火用电等动态隐患屡禁不止,给消防安全带来了很大挑战,城市安全运行进入消防风险上升期。

区域协调发展要求统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时期,重庆市深入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要求合理布局和配置消防资源,但目前全县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仍存短板和欠账。2016年以来,全县共接报火灾691起,其中农村地区火灾395起,占比达57%,呈逐年上升趋势。作为保护农村消防安全骨干力量的农村志愿消防队伍数量基本为零,完全不能满足农村地区消防安全保卫需求。

全灾种、大应急”任务给灭火应急救援带来新挑战。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化工等世界性火灾扑救难题,以及水域、山岳等地域性救援任务在我县集中显现,应急救援任务繁重。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职能任务已从处置单一灾种向“全灾种、大应急”转变,但现有消防员数量相对不足。同时,全县消防装备器材建设虽取得长足进步,配备种类基本齐全,但大功能率供水消防车、灭火机器人等“高、精、尖”装备欠缺,消防力量体系和专业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全灾种、大应急”实战任务需要。

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加强。“十四五”时期,群众高品质生活实现长足进步,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了更高要求。目前我县公众消防安全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全县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仅为7%,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仅有2处。“十三五”时期,因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到位,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的火灾占比达80%以上。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逃生能力亟待进一步提升和加强。


第三节 “十四五”时期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石柱县消防救援事业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是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消防救援工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指明了前进方向。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为有效履行消防救援核心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新发展理念成为共识是强大动力。全县各级各部门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对消防安全越来越重视,投入越来越大,通过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综合应急救援准备,为全县消防救援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有利契机。全县新型城镇化、区域协同化、城乡一体化的更高质量发展,将更加注重从“量”的增长到“质”和“量”的同步提高,有利于加强火灾防范能力、公共消防设施、消防救援力量、应急救援装备等建设,为加快推进消防救援改革发展孕育新契机。人民群众对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更高要求,促使公众消防安全素质不断提升、社会消防力量持续壮大、消防公益事业蓬勃发展,为推动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汇聚起磅礴力量。

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是重要支撑。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深入实施,全县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高科技在消防领域将深度集成和应用,促使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加快淘汰,将大幅降低消防安全风险,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指挥决策、应急救援、遂行保障等能力,为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以及亲临石柱视察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石柱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全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石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作为根本指引,坚持党对消防救援事业的绝对领导,紧紧依靠我国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不断提升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积极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石柱消防救援工作定位,建立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消防责任体系,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综合治理。健全完善消防法治体系,以法治方式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从本质安全、火灾防范、灭火救援等方面建立风险控制长效机制,全面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火灾防控体系。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全县城乡消防整体规划,科学统筹消防资源配置和建设,积极构建适应石柱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消防救援工作格局。

——坚持创新驱动。依靠科技进步,推进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与消防救援工作深度融合,优化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管理机制,加快“智慧消防”建设,提高消防救援工作现代化水平。


第三节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石柱消防救援工作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5年,全县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火灾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防范火灾事故能力显著增强,城乡消防安全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充分彰显,应对处置巨灾大难的能力显著提升。

——火灾形势平稳可控。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数四项指标保持平稳,“十四五”期间全县年度火灾死亡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有效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各级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基层治理逐步夯实,综合治理精准高效,社会治理多元共治,消防文化广泛传播,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显著增强,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消防救援能力专业高效。应对处置“全灾种、大应急”机制能力有效形成,灭火救援指挥控制、作战力量、作战保障“三大体系”全面构建,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日益凸显,城乡多元消防力量覆盖全域,灭火应急救援响应机制联动高效,遇重大灾情全县基本形成统一调度、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联勤联动的灾害事故处置合力。

——公共消防基础不断推进。有序推进小型消防站、消防训练基地等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工作机制,在消防水源缺乏地区新建一批消防取水设施。针对石柱灾害特点,逐步加大消防装备专项投入,配齐配强消防救援特种攻坚装备,智能化高精尖装备配比率大幅提高。

——队伍建设管理更加规范。严格执行“两严两准”建队标准,健全完善适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责使命和职业特点的制度体系,队伍管理教育保持正规有序,执法执勤行为更加专业规范,队伍形象和人民满意度不断提升,全社会尊崇消防、热爱消防、参与消防氛围日益浓厚。

——“智慧消防”建设深度融合。紧跟“智慧城市”建设发展进程,构建广域覆盖的感知网络体系、开放共享的技术支撑体系、智慧联动的业务应用体系和智能迭代的消防“智慧大脑”,形成“体系架构更加合理、感知覆盖更加全面、火灾防控更加高效、指挥决策更加科学、队伍管理更加精细、公众服务更加便捷、通信保障更加可靠”的消防信息化新格局。

专栏3 “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

2025年目标

指标属性

1

年度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

0.2

0.2

约束性

2

十万人拥有消防救援站

0.51

1

预期性

3

乡镇专职消防队覆盖率

%

10

20

预期性

4

市政消火栓建有率

%

100

100

约束性

5

市政消火栓完好率

%

98

98

约束性

6

万人专职消防员拥有率

0.7

2.5

预期性

7

万人消防车拥有率

0.33

0.45

预期性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构建消防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贯彻落实《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政府建立定期研究消防安全、消防救援机构定期报告的“双定期”机制,建立消防工作巡查制度,完善消防工作督导、考核机制,相关结果作为对各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贯彻《重庆市消防安全督办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对火灾事故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约谈警示。强化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依法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情况,查清使用管理、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开展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回头看”,对属地政府、行业部门、火灾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督促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

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设立常态运行的办公机构,建立健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警示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重大问题抄告反馈等制度。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文物等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打造学校、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医院、文物古建筑等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标杆,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和电气、电动车、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监管。健全行业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针对突出隐患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形成齐抓共管消防工作格局。

督促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强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对连锁经营企业、集团企业加强系统治理、规范管理。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等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常态化开展消防设施维保、全员消防培训等“七个一”活动,推动康德中央大街及新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部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组建专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和应急处置团队,打造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推动保险公司建立完善检查评估制度,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火灾事故预防等作用,有效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节 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深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集中整治地下工程和交通隧道、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落实《石柱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围绕“责、规、建、管、防、改、宣、救”8个方面,持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解决高层建筑“人上不去、水上不去、车进不去”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结合石柱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总体安排,同步开展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整治,从2022年起,根据老旧小区改造年度提升计划,将消防设施改造纳入全过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确保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问题逐步解决,全面提升城市抗御火灾整体能力。按照存在什么隐患就整改什么隐患的标准,推进全县3栋“三无”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改造工作,对室内消火栓、自动报警系统进行维修并增加物业管理。

统筹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通过人居环境改造治理、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等工程,结合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进一步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特别针对连片村寨火灾等突出风险,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及时预警、消除隐患。紧盯农村新兴产业和扶贫产业中的新问题、新风险,强化产业工业园、特色小镇、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直采电商、农家乐及民宿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功能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等火灾隐患,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农村地区消防安全。

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效能。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要求,全面推行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点的“六位一体”新型监管模式。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适当提高火灾高风险场所、严重违法失信对象监督检查抽查率。建立多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完善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运行机制。推进消防员参与执法、消防文员辅助执法工作,推动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消防巡查。分级组建消防安全专家库,分行业领域成立专家组,建立推行专家检查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检查、专业评估和隐患整改。加强消防监督能力建设,配齐消防监督技术装备和火灾事故调查装备,增强消防监督执法能力。

加强消防风险评估管理。加强新材料新产品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研判,落实全县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综合分析,民政、商务、教育、卫健、文旅、民宗等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火灾高危单位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全面提升城市消防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创新消防信用监管模式。贯彻落实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健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将消防失信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推进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和实施惩戒。利用科技手段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从业行为,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构建全民参与消防宣教格局。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强党政领导,行业部门、村(居)委负责人,企业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以及多种形式消防队员、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持续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普法宣传、科普推广、职业技能等培训教育体系,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建设消防科普教育馆、消防主题公园、文化广场(街区)、流动宣传服务站。积极推进“互联网+”消防宣传教育,依托县消防全媒体中心建立“政务+媒体+服务”消防宣传模式,打造石柱消防官方融媒体产品矩阵。建立消防公益宣传及公益力量培育宣传长效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教队伍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式多样的消防公益服务活动。倡导消防公益文化创作,支持创作消防题材文学和艺术作品,营造“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


第三节 提升城乡抗御火灾能力水平

完善基层末端网络。推动建立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村(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建立经济发达镇消防监督赋权执法,其他乡镇消防委托执法业务指导和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落实定期分析研判、联合会商、督导检查等工作制度,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经费、人才、考核和科技等保障措施,强化末端消防管理。落实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消防监管职责,以及网格人员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委托执法等工作,加强基础消防安全管理。将消防工作与基层自治、网格管理、联防联控等工作有机结合,落实网格人员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筑牢社会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城乡消防专项规划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并落实《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消防规划(2020—2035年)》,各建制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村庄整治和小城镇、连片村寨改造等工作,统筹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同步建设农村消防力量和消防器材配置点、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取水等设施。严格按照市政消火栓与新建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用原则,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十四五”期间,石柱城区建设消火栓19个,下路街道建设消火栓3个,三河镇建设消火栓20个,西沱镇建设消火栓13个,黄水镇建设消火栓40个,马武镇建设消火栓10规划在古村古寨新增消防水池13座。到2025年,全县范围内城镇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100%,完好率不低于98%

稳步推进消防站和训练基地建设。根据石柱城市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和灭火救援任务量等情况,依照标准、综合评估,统筹规划建设消防站点,缩短灭火和应急救援响应时间,缩小单个消防站点保护半径。结合石柱灾害事故特点和消防救援训练需求,推进重庆龙河水域救援训练基地项目开展前期研究。“十四五”时期,石柱新建一级普通消防站2座(中益消防救援站、西沱水陆消防救援站)、小型普通消防1座(财信城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3支。

健全完善消防救援装备体系。建设“全灾种”应急救援装备集群,升级防护装备,配齐配强地震、洪涝、水域、山岳、危化品等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装备,增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特种处置装备,确保各类遂行任务处置科学、高效。建设“高精尖”“撒手锏”攻坚装备集群,加快列装轻量化、高性能、智能化等先进适用装备,加强大流量、远射程、多功能主战消防车和举高类消防车、多剂联用消防车、灭火无人机等高新技术装备配备,进一步提升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高风险场所灭火救援能力。健全“全过程、全要素”装备质量管理机制,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装备管理领域的深度应用,加强人与装备的最佳结合,提高科学管装用装水平。“十四五”期间,拟购置各类消防执勤车辆5台,拟购置灭火应急救援装备4687件(套)。推进西沱镇、三河镇、下路街道专职消防队及双庆、黄水消防站消防装备的升级更新。

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按照“全面覆盖、注重实效、标准适当、就近可及”的原则,加快壮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志愿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力量,并加强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联勤联训,构建多元互补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推动建制镇按标准建设专职消防队,落实站房、人员、装备、薪酬、保险、抚恤等保障措施;推动企业专职消防队应建尽建,乡镇、农村按标准建立志愿消防队,街道、社区全面普及微型消防站,社会单位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提高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第四节 深化指挥控制、作战力量和

作战保障“三大体系”建设

健全反应灵敏的消防指挥控制体系。深入运用集调度指挥、辅助决策和信息传输等功能于一体的消防作战指挥平台。强化消防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优化消防指挥中心工作运行机制,将专职消防、志愿消防、联动部门和社会应急等力量纳入消防救援联席调度指挥体系。配齐配强智能化、轻型化、集成化、模块化关键通信装备,建设融合通信平台,整合各类音视频通信装备资源,形成资源共享、数据畅通、稳定可靠的现场指挥应急通信系统。

建强专业精干的消防作战力量体系。依托石柱消防救援作战力量,优化地震、水域救援和化工、森林火灾扑救等8类消防救援专业力量布局和作战编成,分批次、分专业开展救援技术资质认证,力争到2025年各类消防救援专业队队员持证上岗。建立健全联勤联训机制,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的共训共练和勤务联动,提高火灾防控、应急救援和区域联动处置效能。 在各消防救援站建设一批专业救援分队,具体负责辖区典型灾害事故处置。

高效的消防作战保障体系。立足“全灾种、大应急”,建实战勤保障力量,构建“统一指挥、平战结合、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战勤保障体系,提升“全灾种、全天候、全地域”作战保障能力。结合石柱灾害事故特点,按照基本物资装备齐装满配、特殊装备物资按需选配的原则,遵循“高低搭配、区域互补、优势共享”的思路,全面加强战勤保障车辆和器材物资建设。积极推进社会资源深度融合,建立跨部门合作、跨区域协同和社会联动机制,强化应急保障演练,提升协同保障和应急联动能力。


第五节 推进“智慧消防”建设

消防物联感知范围更加全面。实施“互联网+监管”,推进消防安全远程监督、线上管理,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持续拓展高层建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三合一”、九小场所(除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之外的小商店、小餐馆、小旅馆、小茶楼、小游戏厅、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作坊等)等重点区域物联感知能力,实时监测汇聚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等数据,为消防监督管理、火灾风险智能分析和火灾隐患动态监测预警等提供基础数据源。针对高风险对象布点建设消防高空瞭望设施,实现火灾远程可视化智能识别,动态监测区域内火灾风险。采集汇聚人员生命体征、消防车辆和装备状态等物联感知数据,扩大全县消防各类物联感知数据覆盖范围,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监管、预警报警、应急救援综合能力,为指挥决策和精准调度提供第一手灾情和数据支撑。

灾情防控决策分析更加精准。围绕智能感知、精准治理,深度融入石柱县智慧城市建设,加强消防安全风险动态监测、预警、识别、评估和处置。加强政企合作,探索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应用,凝聚消防安全治理合力。搭建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综合分析历史警情、人流、物流、天气、湿度、风力、重大活动、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数据,构建火灾风险预警模型,建立城市火灾风险的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城市火灾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消防公众服务更加便捷。借助重庆消防公众云服务平台,实现所有行政事项在线申办、在线审批、在线公示。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管控机制,为社会单位提供包括勘察评估、制度设计、预案编制、监测预警、巡查引导、维保检测、疏散演练、教育培训及保险保障等消防安全一站式服务。积极落实消防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实现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通过政务系统共享有关部门证照、许可等信息,全面推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寄送达等措施。依托市政府“渝快办”等政务服务平台,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跨层联办等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

消防新型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全面规划升级网络结构和基础设施,延伸消防大数据资源库建设,同步实施数据治理和安全工程,优化消防应用支撑架构,健全消防信息化保障体系,推进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实施,强化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全面提高信息系统整体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消防大数据运营更加开放。深度融入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战略,以大数据智能化引领驱动,创新发展消防大数据运营载体平台,围绕消防行业数据和县智慧城市信息资源,接入市消防救援总队与县级平台共享数据信息,形成主动开放、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消防大数据高质量运营综合服务能力。


第六节 建立消防救援职业荣誉和保障体系

完善职业荣誉和职业保障。立足消防救援高风险、高负荷、高压力职业特点,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和职业荣誉体系,按有关规定对表现突出的消防救援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落实机构改革期间消防指战员烈士、因公牺牲、病故遗属抚恤金。加强消防职业病防治与康复工作,建立完善职业健康保护机制,提高职业病检测防护、诊断鉴定、综合治疗和康复保障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落实消防指战员伤亡抚恤、住房保障、家属随调、子女教育、交通出行、参观游览以及看病就医等优待政策,发放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保障卡,提升消防救援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第七节 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社会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消防民生实事建设,推进城镇老旧小区、“三无”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改造提升。加强消防水源建设,与城镇市政道路建设同步新建市政消火栓。

专栏4 社会消防安全提升工程任务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消防民生

实事项目

2022年起,根据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计划,同步开展消防设施改造。推进全县“三无”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整治。每年开展独立式消防探测器、灭火器、防烟面罩等消防器材进农户“送温暖”等活动。

消防水源建设项目

完善市政消火栓建设,严格按照“四同步”的原则,市政消火栓与新建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用。全面梳理消火栓建设现状,存在欠账的要限期增补到位。“十四五”期间,石柱城区建设消火栓19个,下路街道建设消火栓3个,三河镇悦川路、滨江路等道路上建设消火栓20个,西沱镇月台北路、月台南路、云南路等道路上建设消火栓13个,黄水镇黄连大道、迎宾北路、莼乡路、川鄂路等道路上建设消火栓40个,马武镇来福街、滨河路等道路上建设消火栓10个。古村古寨建设消防水池13座。

2025年,全县范围的城镇市政消火栓建有率100%,完好率98%

消防救援队站达标工程。开展消防救援队站建设达标活动,城市消防站、乡镇专职消防队分别达到《城市消防站》《乡镇消防队》标准。支持配备一批适应新型城镇、现代化农村建设的灭火和应急救援车辆装备。

专栏5 消防救援队站达标工程任务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城市消防站

按照消防规划等要求,建设1座一级普通消防站、1座水陆合用消防站、1座小型普通消防站,按标准建设站房、训练及生活设施,加强车辆、器材装备建设。

乡镇专职消防队

按照消防规划等有关要求,改造现状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3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按标准建设站房、训练设施,配齐专职、志愿消防人员,配备车辆、器材装备。

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

全县新招录8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消防装备现代化建设工程。完善新增消防站的装备配置,逐步更新现状消防器材装备,增加特种防护和个人防护装备。健全补强特种灾害装备配备,持续加强现代化装备体系建设,提高消防队战斗水平。


专栏6 消防装备现代化建设工程任务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专业化装备配备

配齐配强地震、洪涝、水域、山岳等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装备,增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特种处置装备,进一步提升战勤保障机动投送能力,确保各类遂行任务处置科学、高效。

消防救援站装备配备

根据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和实战需要,有针对性优化装备结构。新增各类消防执勤车辆5台,其中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运输消防车1辆,其他保障类消防车1辆,水罐消防车2辆;新增灭火应急救援装备4687件(套)。2023年推进西沱镇、三河镇、下路街道3个乡镇专职消防队消防装备升级更新,2024年推进双庆消防站、黄水消防站2个消防站消防装备升级更新。

应急救援训战效能提升工程。推进重庆龙河水域救援(抗洪抢险)培训基地研究论证,承担洪涝、泥石流、激流等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训练任务。

专栏7 消防训练基地建设工程任务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消防训练

基地建设

推进重庆龙河水域救援(抗洪抢险)培训基地前期研究。配备车辆、舟艇等装备器材及师资力量。

消防科技信息化创新工程。升级信息化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物联网感知能力建设。推广高层建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三合一”、九小场所等物联感知能力建设。推广高空瞭望、消防人员生命体征、消防车辆和装备状态等物联感知能力建设。




专栏8 消防科技信息化创新工程任务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物联网感知能力建设

2022—2024年,推广高层建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物联感知能力建设。

2025年,推广“三合一”、九小场所等物联感知能力建设。

2022—2023年,开展高空瞭望、消防车辆物联感知能力建设。

2023—2025年,开展消防人员生命体征、装备状态物联感知能力建设。

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依托博物馆、防灾教育基地、城市公园等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及宣传基地,建设数字化消防宣教平台。

专栏9 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任务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消防科普教育馆

2023年,新建1处科普教育馆。打造集宣教、培训、体验、测试一站式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体验基地。

消防主题公园

2024年,新建1处消防主题公园。结合城市公园,增加具有消防元素的塑像、消防知识宣传栏、消防卡通人物、警示安全标志、119座椅等与消防设施。突出消防主题,加强消防特色,为群众提供了集休闲娱乐、消防知识学习于一体的寓教于乐平台。

消防文化广场

2024年,结合石柱城市文化广场,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消防安全流动宣传服务站

2023年,增加1辆消防宣传车,打造“流动性”消防宣传阵地,利用流动宣传车设置消防安全流动宣传服务站,开展流动消防宣传,全面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导对消防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实施项目化管理,建立责任清单,制定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分级分阶段组织实施。定期分析会商,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将规划实施进展纳入县政府督查内容,组织年度督查督办和阶段性考核评估。县级各部门、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强化组织保障,推进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地生效。


第二节 强化经费保障

遵循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规范高效、分类负担、分级保障的经费管理体系。建立与“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将规划的消防救援站点、训练基地、消防装备、消防水源、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信息化等建设项目经费,以及消防指战员补充医疗保险、跨区域灭火应急救援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农村地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保障城乡消防救援事业统筹发展。消防业务经费投入水平“十三五”时期保持不降,并逐年递增。


第三节 落实环保要求

密切跟踪规划实施对生态系统和环境、群众健康产生的影响,对纳入规划的消防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履行环评程序,严格土地、环保准入,合理开展项目选址设计。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把环境影响问题作为规划评估的重要内容,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优化规划实施的重要依据。


第四节 实行考评问效

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建设任务重、标准高,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强力推进。县政府将把消防规划落实情况作为对镇(街道)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范畴,并结合年度消防工作检查考核,全面分析评估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十四五”时期末,县政府将对消防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综合验收。对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造成消防规划不落实、火灾隐患突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石柱县“十四五”时期城市消防站建设规划表

2石柱县“十四五”时期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规划表

3石柱县“十四五”时期消防执勤车辆装备建设规划表

4.石柱县“十四五”时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规划表

5石柱县“十四五”时期消火栓建设规划表

6石柱县“十四五”时期古村古寨消防水池建设规划表


附件1


石柱县“十四五”时期城市消防站建设规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目标任务

建设地址

队站

类别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计划

投资

(万元)

备注

1

财信城消防站

新建

竣工投用

石柱财信城

小型消防站

2023年推进石柱财信城小型消防站建设,可与其他建筑合建,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应包括消防车库、通讯室、体能训练室、执勤器材库等业务用房。

1000


2

中益消防救援站

新建

竣工投用

中益乡

一级普通消防站

2024年推进中益消防救援站建设。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设综合楼、训练塔、门卫室等。

1800


3

西沱水陆消防站

新建

开工建设

西沱镇

水陆合用消防站,陆地等级为一级普通消防站

2025年推进西沱镇在镇区沿江道路选址建设水陆合用消防站,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建设停靠码头、综合楼、训练塔、门卫室等。配备消防救援艇、消防车等装备。

2500


4

重庆龙河水域救援培训基地

新建

研究论证

三河镇

重庆龙河水域救援培训基地和一级普通消防站

开展重庆龙河水域救援培训基地研究论证。总占地面积约30亩,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建设游泳池、综合楼、培训楼、停车场、连接道路及其他室外训练附属设施。依托龙河流域先天条件,对部分河道进行改造,具备激流、平湖、漩涡流、翻滚流、回流湾、桥降等模拟训练环境。

9000

水域救援培训基地与消防站合建

附件2


石柱县“十四五”时期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规划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性质

目标

任务

建设地址

队站

类别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计划投资(万元)

备注

1

金铃政府专职消防队

新建

竣工

投用

金铃乡

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2023年建设金铃政府专职消防队。占地面积约84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建设综合楼、室外训练场等。按标准配备消防装备

1000


2

洗新政府专职消防队

新建

竣工

投用

洗新乡

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2024年建设洗新政府专职消防队。占地面积约84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建设综合楼、室外训练场等。按标准配备消防装备

1000


3

马武政府专职消防队

新建

竣工

投用

马武镇

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2025年建设马武政府专职消防队。占地面积约84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建设综合楼、室外训练场等。按标准配备消防装备

1000






附件3


石柱县“十四五”时期消防执勤车辆装备建设规划表


单位

年度

灭火类

举高类

专勤类

保障类

经费

估算

(万元)

水罐车(台)

泡沫车(台)

压缩空气泡沫车(台)

登高平台或云梯车(台)

高喷车(台)

抢险救援车(台)

排烟或照明车(台)

化救或洗消车(台)

通信指挥车(台)

工程

机械

(台)

远程供水或排涝车(台)

自装卸(模块)车(台)

保障车(台)

石柱县

2021

2022

1

2

700

2023

0

2024

1

200

2025

1

100












附件4


石柱县“十四五”时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规划表


单 位

数量(人)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石柱县

80

0

10

30

20

20

















附件5


石柱县“十四五”时期消火栓建设规划表


类别

合计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石柱城区消火栓建设数量(个)

19

0

8

3

5

3

下路街道消火栓建设数量(个)

3

0

0

0

1

2

三河镇消火栓建设数量(个)

20

0

0

5

5

10

西沱镇消火栓建设数量(个)

13

0

0

5

5

3

黄水镇消火栓建设数量(个)

40

0

5

15

10

10

马武镇消火栓建设数量(个)

10

0

0

3

5

2

合计

105

0

13

31

31

30

经费估算(万元)

244

0

30

72

72

70











附件6


石柱县“十四五”时期古村古寨消防水池建设规划表


序号

古村古寨名称

建设数量(个)

经费估算(万元)

建设

时期

1

石柱县石家乡黄龙村

(历史文化名村)(少数民族村寨)

1

50

2022

2

石柱县黄水镇金花村(国家级传统村落)

1

50

2022

3

石柱县金竹乡上升村(市级传统村落)

1

30

2022

4

石柱县龙潭乡木坪村(市级传统村落)

1

30

2022

5

石柱县黄鹤镇山河村(市级传统村落)

1

30

2022

6

石柱县三益乡大堡村(市级传统村落)

1

30

2022

7

石柱县王家乡光华村(市级传统村落)

1

30

2022

8

石柱县沙子镇桃园村(市级传统村落)

1

30

2022

9

石柱县新乐乡红河村(市级传统村落)

1

30

2022

10

石柱县新乐乡阳光村(市级传统村落)

1

30

2022

11

石柱县三益乡大堡村(少数民族村寨)

1

20

2022

12

石柱县王家乡光华村锣田大院(少数民族村寨)

1

20

2022

13

石柱县洗新乡丰田村(少数民族村寨)

1

20

2022

合计

13

400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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