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统筹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及《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二、规划定位

《规划》是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十四五”时期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采的重要依据。

三、基本内容

规划内容包括现状与形势、指导原则与目标、矿产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布局、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规划保障措施等6个部分。

(一)规划基础

概述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总结了“十三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实施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发面临的形势。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等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推进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为主线,结合重庆市国土空间“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确保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规划管控与管理改革相衔接。

2.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需求导向,保障供给;坚持优化布局,协调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监督。

3.规划目标

2025年,力争在万朝镇、王家乡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2处;稳步推进水泥用灰岩等矿产的资源接替勘查,促进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在马武镇开展白云岩勘查工作,发现新型矿产品利用;加快推进地热的探转采工作。开发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矿山数量控制在36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60%。矿产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绿色发展进一步夯实,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

2035年展望,完善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建立,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技术措施,鼓励资源循环利用,推进资源有效保护,推动矿业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

(三)主要任务

1.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按照科学、经济的辐射半径合理布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格局,严控矿业权准入条件,明确矿业权投放数量、开采总量及最低生产规模。

1)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

一是大力支持天然气、页岩气勘探开发力度,支持在已设油气矿业权区域增列煤层气进行综合勘查、综合开发,依法依规解决油气勘探、开采、输送等合理用地需求,加大对地热、石灰岩、砂岩等优势矿产勘查开发利用;二是限制开采煤、耐火粘土、高岭石粘土、硫铁矿等矿产;三是禁止开采砖瓦用粘土及其它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严重破坏且难以恢复的矿产。

2)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规划布局3个砂石集中开采区,分别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朝镇集中开采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家乡集中开采区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西沱集中开采区。

3)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勘查布局。合理规划布局勘查区块,积极引导页岩气、水泥用灰岩、饰面石材、地热等矿产设置探矿权,积极安排县财政资金开展境内石灰岩、砂岩可利用性调查评价,摸清资源可利用的国土空间范围及资源禀赋程度。

开采布局。加快推进王家乡石灰岩、马武镇饰面石材和冷水地热的开发利用;建立以王家乡为核心的石灰岩建材智能制造产业示范基地;稳步推进大中型和骨干矿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鼓励小型矿山或建设条件较差的矿山进行资源整合优化。全县划定开采区块36个。

保护布局。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未经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应满足“三率”指标要求;禁止无证开采和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采矿;加强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的综合开采、综合利用,防止资源浪费。

2.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

1)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在落实市级矿产资源规划开采总量控制目标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了符合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对12个矿种(含亚矿种)进行了开发利用总量控制。

2)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以需求供,合理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淘汰或整合落后产能,促进资源利用规模化、集约化。严控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发总量;鼓励建筑用砂岩矿进行资源整合;逐步淘汰砖瓦用页岩矿落后产能,提升规模化开发程度;鼓励矿产品由粗放式向深加工转型,提升深加工利用水平。确定建筑石料用灰岩、饰面用灰岩、饰面用开云岩、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地热等最低生产规模,促进资源利用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至2025年,规划矿山数36个,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60%。

3)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申请勘查矿种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市级与县级《规划》要求及有关产业政策。矿山开采规模要与矿区的储量规模基本相匹配,矿山必须符合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的要求。除符合有关规定外,严格控制新设小型生产规模矿山,严格限制不具备扩能条件的已设小型生产规模矿山扩大范围增划资源。矿山应按规定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矿山关闭前,采矿权人应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四)深化绿色矿业加强矿区生态保护

实施绿色勘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五)规划实施管理与保障措施

落实规划实施主体责任,做好相关规划衔接。严格审核管控,规划明确的禁止开采矿种,不得新设矿业权,对限制开采矿种,要严格执行开采总量控制、开采准入条件等有关要求。加强矿业权出让项目计划调控及矿业权出让前期工作。加强监督执法管理体系建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