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措施】开采矿产资源等活动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突发事件的矿山企业该怎么办?
日期: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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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关责任人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矿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恢复和治理,对当地居民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政策原文: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 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字解读】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图片解读】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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