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03X1/2021-00165 [ 主题分类 ]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体裁分类 ] 规划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 石柱府办发〔2021〕89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江石柱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2020—2030年)》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10-26 [ 发布日期 ] 2021-11-1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江石柱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2020—2030年)》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江石柱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2020—2030年)》的通知

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长江石柱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2020203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26

(此件公开发布)

长江石柱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20202030年)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37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结合保护耕地与造林绿化、生态林与经济林培育、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着力增加长江石柱段河岸及沿线支流两岸植被覆盖,丰富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的整体改善。

二、工作目标

在全面完成国土绿化提升行动3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营造林任务2.97万亩,包括森林数量提升0.95万亩、质量提升2.02万亩。通过生态空间挖潜力补天窗、生产空间调结构还林草、生活空间增绿量添色彩,力争到2030年,实施范围内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林木覆盖率达到45%以上,自然生态资源得到严格保护,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

三、实施范围

长江石柱段岸线外第一层山脊线(或平缓地区岸线外1000米)范围内,总面积7.73万亩,规划建设面积2.97万亩,涉及西沱镇、沿溪镇、黎场乡。

四、建设内容

(一)着力提升森林数量。

1. 生产空间调结构0.6万亩。对1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污染耕地、移民搬迁后确实无法耕作的耕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耕地,按规定实施退耕还林0.05万亩、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新改造林0.5万亩,种植生态经济价值高的珍贵树种和特色经果林。对生产空间中的疏林地及未成林地进行补植管护,人工促进郁闭成林0.05万亩。

2. 生活空间增绿量0.3万亩。以绿化、美化和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在道路两旁种植行道树,在水系周边种植护岸及水源涵养林,在田边土坎栽植经济树种,在房前屋后和乡村公共区域种植经果树或彩叶林,开展农田林网和农村“四旁”植树0.3万亩。

3. 生态空间挖掘潜力0.05万亩。通过宜林地造林、灌木林地培育等措施,实施宜林地造林与灌木林地培育0.05万亩。

(二)着力提升森林质量。

1. 生态空间促提升1.95万亩。围绕体现森林季相变化、提升森林景观价值进行综合改造,建设景观示范林0.1万亩。对林分系统功能退化的有林地和经济效益差的经济林进行提升改造0.25万亩,提高林地综合效益。对生长不良的中幼林和近熟林,通过抚育、补植、间伐等人工措施实施森林抚育1.6万亩,培育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

2. 生活空间添色彩0.07万亩。围绕城乡融合发展、新型城镇化,对西沱镇范围内交通码头、建成区等进行绿化美化0.07万亩,提升城镇绿化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把“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纳入全县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工作重点内容,全面推行“林长制”“河长制”。严格年度目标和任期目标管理,完善细化具体措施,按照市上统一部署要求开展项目建设,确保我县规划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部门协作。县级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做到齐抓共管。

1. 县林业局为“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项目建设总牵头单位,负责《长江石柱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20202030年)》及各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及工作协调;实施退耕还林、疏林地及未成林地营造林、农村“四旁”植树、宜林地造林与灌木林地培育、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等项目;积极向上争取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等重点项目支持;牵头开展林草资源、湿地资源的保护及破坏林草资源、湿地资源等行政案件的查处;项目范围内民生保障;配合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等做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景观示范林带、建成区及码头绿化美化等项目的建设。

2.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项目资金用于“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确保“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3. 县发改委配合做好重大项目申报等工作。

4.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积极争取国家、市上支持,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增加植树造林空间创造条件;配合做好林草资源保护、湿地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林业行政执法、民生保障等工作。

5. 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项目建设;配合做好项目区域生态环境改善、湿地资源保护、民生保障等工作。

6. 县水利局负责景观示范林带项目建设,负责建成区、园区及码头绿化美化项目建设;配合做好河岸生态环境改善、湿地资源保护、民生保障等工作。

7. 县交通局配合做好码头绿化美化项目建设。

8. 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做好林草资源保护、湿地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9. 西沱镇、沿溪镇、黎场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做好辖区范围内各类项目建设。

(三)落实项目用地。积极争取国家、市上支持,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增加植树造林空间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各类绿化用地和农村“四旁”土地,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适地适树种植木本粮油和特色经果林,切实破解生态修复任务重与绿色生态廊道空间不足的矛盾。

(四)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三峡后续、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等重点项目支持。统筹财政资金用于“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确保“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五)强化考核与宣传。加强和改进国土绿化工作考核,建立完善工作督查、情况通报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全民义务植树,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入宣传“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

附件:1江石柱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任务分解表

2.长江石柱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

施方案(20202030年)投资估算表

89 附件1-2.xls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26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