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长江石柱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2020—2030年)


【文字解读】长江石柱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2020—2030年)



《长江石柱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2020—2030年)》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好长江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重庆长远发展。随着三峡工程建设及后续工作的持续推进,库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尤为重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和中央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长江重庆段等大江大河两岸水土流失难治理、造林绿化水平低、城乡生态修复困难多、生态屏障功能仍然脆弱等突出问题,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城市提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81391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37号)》,我县组织编制了《长江石柱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2020—2030年)》。

二、制定依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37号)》;《重庆林业局关于发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营造林投资估算及补助测算标准》的函(渝林函〔2021123号)。

三、主要内容

《长江石柱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2020—2030年)》共七个章节,分别为建设现状与空间分析、指导思想建设依据及原则、建设目标和任务、建设方案、投资概算及来源、保障措施、效益分析附表、附图。项目建设总任务2.97万亩森林数量提升0.95万亩,其中:退耕还林0.05万亩;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新(改)造林0.50万亩;农村四旁植树0.30万亩;疏林地及未成林地营造林0.05万亩;宜林地造林与灌木林地培育0.05万亩森林质量提升2.02万亩,其中:景观示范林建设0.10万亩;森林抚育1.60万亩;低效林改造0.25万亩;建成区、园区及码头绿化美化0.07万亩。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项目投资标准较之前林业项目有所提高一是退耕还林投资2000/亩,比新一轮退耕还林增加种苗造林费用400/亩;二是农村四旁植树600/亩,比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增加100/亩;三是疏林地及未成林地营造林、宜林地及灌木林地培育800/亩,比以前项目有大幅提高;四是森林抚育600/亩,比以前项目有大幅提高。

五、实施时间

《长江石柱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2020—2030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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