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解、余佳原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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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解、余佳原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李 解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1年,人事关系和职级不变);
余佳原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挂职1年,人事关系和职级不变)。
特此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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