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草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重庆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行动方案》部署,进一步推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天然林与公益林资源整合、政策协同和效益提升,结合我县实际,县林业局牵头起草了《石柱县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贯彻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重庆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行动方案》,坚持“三绿”并举、“四库”联动,以构建健康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以提升森林质量效益为核心,推动林业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实现乡村振兴,推进美丽重庆建设贡献石柱力量。

三、工作目标

通过天然林和公益林并轨管理改革,对天然林和公益林分级分类施策,构建统一数据、布局、制度,政策和分区利用的并轨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2025年,在三星乡探索开展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改革试点工作,2026年逐步在全县范围推广,形成可借鉴的、可复制的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改革示范样板。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含了五部分主要内容。一是构建数字资源基础。进一步整合林业基础数据,构建林业资源数据库,为并轨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二是科学区划界定林地,对天然林起源开展科学认定,重新区划调整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保障林农权益和收益。三是创建分级管控体系。科学区划调整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划分 “重点保护区域” 与 “一般保护区域”,力求实现功能分区与林地保护等级的完整性与连贯性。四是探索并轨管理机制。出台与并轨管理相适应的各项管理办法4项《天然林和公益林并轨管理办法》、《石柱县天然林起源科学认定办法》、《石柱县林地非木质化资源培育利用导则》、《石柱县林下经济生产服务设施用地及确权管理办法》,实现天然林和公益林在保护、管理、修复、经营上并轨。五是促进林区转型发展。通过推动林下经济多元化发展,发展林下种植,开发森林康养业态,推动林区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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