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柱县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石柱县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柱县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饮水质量,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和市级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城乡融合、分类施策、建管并重的原则,统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补齐农村供水薄弱环节、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切实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7年,有效解决特殊干旱年份整村连片缺水问题,基本解决抗风险能力弱的农村地区供水问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提升全县40.28万农村人口饮水质量。特殊干旱年份因旱缺水人口控制在2‰以内,重点水源工程覆盖率达到82%,农村供水规模化覆盖率达到58.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全面实现农村饮水县域统管。
二、重点工作
按照市上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共规划项目41个,总投资43565.62万元(其中2025年规划项目18个,投资10391.01万元;2026年规划项目11个,投资11479.56万元;2027年规划项目12个,投资21695.05万元),分七大行动开展。
(一)水源提升行动
结合水网建设规划,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优化城乡供水水源布局,着力解决水源调蓄调配能力不足、易旱区域时节性缺水等问题。对水源水量保证率不高或水质安全风险隐患较大的区域,综合采取优质水源置换、新建蓄引提(调)水工程、水源连通等措施,多源互济提升区域水资源配置和联合调度能力,逐渐减少水量、水质稳定性较差的溪沟、山泉、窖池等小微水源。2025—2027年,全县实施水源提升项目30处。其中:续建完成回龙场、跳脚石、崔家坪、擦耳岩等重点水源工程;新启动七曜湖水库;实施龙池坝左干渠恢复及延伸工程和南宾街道黄鹤、河坝片区应急水源工程2处水源工程;配套实施上进水厂等23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补充水源。
(二)水厂提升行动
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加快农村水厂规模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着力解决农村供水工程布局不科学、制水能力不足、工艺落后等问题。大力推进规模化水厂建设,扩大规模化水厂覆盖范围。对规模化水厂难以覆盖的区域,加快小型标准化水厂建设与改造。加快设施老化净水工艺落后的供水工程维修改造,提升制水能力和工艺水平。在水厂管网延伸不能覆盖的区域,有针对性地对现有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配置净化消毒设施,提升供水水质。原则上,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能延伸覆盖的区域不再新建小散供水工程。2025—2027年,全县实施水厂提升项目125处,其中:扩建规模化水厂4处,新建规模化水厂1处;新建小型标准化水厂3座,扩建小型标准化水厂3座,对标准化水厂不能覆盖的114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标准化改造。各年度建设任务为:2025年扩建规模化水厂2座、新建规模化水厂1座;扩建小型集中水厂1座,新建小型集中水厂3座;2026年扩建规模化水厂1处,改造小型集中供水工程114处;2027年扩建规模化水厂1座,扩建小型集中水厂2处。
(三)管网提升行动
按照能延则延、能联则联、节水增效的原则,合理布设供水管网及调压站、调节池等附属设施,加快老旧供水管网改造,着力解决管网输配水能力不足、管网老化破损等问题。加快县城自来水厂、规模化供水工程及标准化水厂管网延伸,强化相邻水源之间、水厂之间的管道连通,提升供水保证率。根据村镇供区用水负荷变化及供区范围拓展情况及时改造或延伸供水管网,提升管网输配水能力,满足村镇及产业发展用水需求。更新改造早期建设且陈旧、劣质管材供水管网,减少管网漏损。2025—2027年,建设管道长度956.7公里,其中:建设输水管道853.7公里,建设配水管道103公里。各年度任务为:2025年建输配水管道385.7公里,改造输配水管道28公里;2026年新建输配水管道238公里,改造输配水管道66公里;2027年新建输配水管道230公里,改造输配水管道9公里。
(四)水质提升行动
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安全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水源水质不稳定、净化消毒设施不完善及制水工艺落后等问题。加强饮用水源地选址论证,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监督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面划定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面纳入基层自治管理范围。配套完善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净化消毒设施设备、供水管网等材料和设备必须具备涉水产品卫生许可。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强化水质监测结果共享和供水水质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定和保护,依法开展水源水监督检测;疾控部门依法开展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监督检测;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水质巡检、抽检;运行管理单位全面落实规模化水厂水质自检,积极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在线监测。2025—2027年,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8处,配套完善125套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和消毒设备,建设规模化水厂水质化验室1个。各年度建设任务为:2025年完成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划定,配套完善7套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7套消毒设备,建设1个供水工程水质化验室配套项目;2026年完成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划定,配套完善115套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115套消毒设备;2027年配套完善3套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3套消毒设备。
(五)数字能力提升行动
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的原则,基于石柱县智慧水利整体架构,建立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全链条态势感知能力和数字孪生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农村供用水信息交互不畅、监管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依托市级“政务+农村供水保障”子应用,横向打通生态环境、应急、气象、疾控等部门数据通道,通过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纵向贯通县级、乡镇“政务+农村供水保障”子应用,基本实现农村饮水问题处置数字化多跨协同。加强已成20座规模化水厂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和在建的三河水厂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及时完成“政务+农村供水保障”应用系统规模化供水工程在线监测设施接入工作,到2027年,全面实现21座规模化供水工程在线监测。
(六)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建管并重”的原则和“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县域统管,建立统一的农村供水管理体制,着力解决农村供水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以县源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为县域统管单位,负责县域已成集中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推动县源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桃花、跳脚石分公司遗留问题处置化解,依托供水企业,全面推行企业化、专业化、标准化管理。偏远分散式供水工程,实行“公司+协会”管理模式。按照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标准,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推进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创建。2025—2027年,新增标准化管理工程24处,规模化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全面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各年度任务为:2025年,6处规模化水厂实现标准化管理,3处千人供水工程实现标准化管理;2026年,完成1处规模化水厂实现标准化管理创建,完成7处千人供水工程实现标准化管理创建;2027年,完成7处千人供水工程实现标准化管理创建,全面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
(七)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按照“防风险、强应急、守底线”的原则,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风险防控处置机制,提升农村供水风险事件的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着力解决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不足等问题。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逐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平急两用应急保障体系。健全农村供水风险防控与处置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应急预案,各管护单位编制单位农村饮水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编制乡镇(街道)级农村饮水应急预案,各规模化水厂以水厂为单位农村饮水应急预案。健全干旱缺水、水质污染等风险防控、处置全链条工作体系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2025—2027年,实施农村供水应急能力提升项目10个。各年度任务为:2025年实施6处农村供水工程增加应急备用水源;2026年实施2处农村供水工程增加应急备用水源;2027年实施2处农村供水工程增加应急备用水源。
三、政策措施
(一)建立项目推进机制
坚持民生导向,充分征求并尊重基层组织和群众意见,聚焦农村供水薄弱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资源,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城乡供水工程,推动农村居民从“有水喝”向“喝好水”转变。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合理拟定项目实施年限,积极开展专项行动项目前期工作,策划包装专项行动项目涉及的农村供水项目纳入县级重大项目库。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信息公示制,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和属地属事分级管理责任,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把工程质量关、安全关、效益关,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尽早建成并发挥效益。
(二)推行县域统管机制
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分阶段逐步实现统一管理目标:
2025年为继续执行石柱府办发〔2019〕75号文件阶段,200方及以上规模的供水工程由企业(县源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管理;200方以下规模的供水工程由县饮水管理协会管理。
2026年为积极扩面阶段,着力提高集中供水率和规模化供水率,逐步缩小协会管理范围,扩大企业直管覆盖范围。
2027年为全面推进县域统管阶段,95%的供水工程由县源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管理;剩余5%的供水工程由县源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县饮水管理协会或乡镇进行管理。
通过分阶段推进,全面落实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建立“公司+协会+乡镇”的多元化农村供水管理体系,推行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
(三)完善有偿供水机制
加快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全面推进有偿供水。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农村居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农村供水价格。规模化供水工程的水价在充分进行成本监审、准确核定供水成本的基础上由政府定价;设计供水规模500m3/d及以上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的水价由县发改委指导定价;设计供水规模500m3/d以下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通过群众“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水价。推广实行阶梯水价,对于农村供水规模利用率较低的工程,在充分征求农村居民意见的基础上,鼓励实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以合理的水价机制促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供水工程可持续运营。积极推广使用智能水表、线上水量查询及水费收缴,持续完善和优化水费计收方式,增强水费计收透明度和便民度,提高水费收缴率。
(四)建立财政补贴机制
用好中央、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将其重点用于长输供水管道、高扬程提水泵站、老旧供水设施等维修养护。建立“以水养水为主,政府适当补贴为辅”的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继续执行每年安排一定额度资金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的维修养护、水价、抽水电费等补贴,具体补贴金额可根据年度实际需求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保障资金分配的灵活性和容错空间。
(五)优化企业考核机制
优化国有供水企业现行考核机制,建立资产运营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跨部门协作考核机制,兼顾企业运营经济效益指标及饮水安全社会效益指标,强化国有供水企业保障农村居民供水的社会责任和市场服务职能,结合水价形成机制和财政补贴政策,激励国有企业主动介入和拓展农村供水市场,推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服务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县水利局牵头建立健全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统筹协调机制,在县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领导下,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和指导项目业主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做好农村供水价格管理工作。县财政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统筹争取市级及以上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和指导项目业主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加强集中式水源地环境保护和监管。县住建委负责做好县城自来水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及监管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县疾控中心负责做好供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专项行动农村饮水项目纳入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库。县国资监管中心负责推动农村供水运营主体改革,制定县域统管单位考核政策,激励国有企业主动承接农村供水事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
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引导作用,统筹整合水利、乡村振兴、专项债券等财政资金倾斜支持专项行动项目建设;用好用活国家金融支持水利高质量发展政策,深化农村供水领域“政—银—企”合作,积极吸引银行信贷和社会资本投入。县水利局会同县发改委、财政局积极研究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委托第三方机构积极策划包装项目,打捆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财政给予适当贴息。同时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全力保障规划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计划将41个项目打包成5个项目申请资金,拟争取解决移民“两区”突出问题资金2830万元,申请专项债券35000.74万元,市级补助资金4579万元,区县自筹1155.32万元。其中:2025年区县自筹200万元,2026年区县自筹400万元,2027年区县自筹555.32万元。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加快推进项目预算执行,充分发挥审计、财会监督的职能作用,严防发生弄虚作假、侵占挪用、滞留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资金使用质效。
(三)强化监督指导
每月调度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对前期工作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项目建设进度、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跟踪督导,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对项目推进不力、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 石柱县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项目储备表
2. 主要目标指标对比表
3. 主要任务对比清单
4. 分年度任务表
5. 名词解释
附件1
石柱县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项目储备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内容 |
项目业主 |
实施年份 |
估算总投资(万元) |
|
合计 |
|
|
|
|
43565.62 |
|
1 |
三河镇玉岭村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
新建日处理能力300吨水厂一座,改造配水管网8公里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5年 |
230 |
|
2 |
黄水镇金花村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
延伸金花水厂管网12公里至鱼池镇黄金村及悦崃镇新城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5年 |
80 |
|
3 |
石家乡安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
延伸安桥水厂管网8公里至安桥村菱角组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5年 |
60 |
|
4 |
枫木镇国锋村水质提升工程 |
新建日处理能力200吨水厂一座,改造配水管网8公里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5年 |
115.45 |
|
5 |
黄水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
延伸黄水水厂管网24公里至黄水镇大风堡村、金花村以及石家乡石龙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5年 |
520 |
|
6 |
冷水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
延伸冷水水厂管网33公里至沙子镇龙源、桃园、盘龙、沙子等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5年 |
450 |
|
7 |
王场镇蛟鱼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
延伸蛟鱼水厂管网15公里至王场镇秦家村、沿溪镇清明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5年 |
80 |
|
8 |
大歇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
延伸大歇水厂管水22公里至大歇、双坝等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5年 |
360 |
|
9 |
临溪水厂改扩建工程 |
扩建临溪水厂处理能力2000吨,新建引水管道11公里,延伸供水管网63公里至临溪镇黎家、花厅、红阳及河嘴乡双风、长沟等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5年 |
3130 |
|
10 |
悦崃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
扩建悦崃水厂处理规模至3000吨,同步扩建清水池;延伸悦崃水厂管网20公里至寺院村、五岗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5年 |
600 |
|
11 |
桥头镇马鹿村抗旱应急水源工程 |
新建抽水泵站一座,铺设抽水管道2公里,将黑石堡山坪塘水抽至马鹿水厂,并延伸马鹿水厂管网5公里覆盖龙井蓄供水工程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5年 |
100 |
|
12 |
中海水厂改扩建工程 |
扩建中海水厂日处理能力300吨,延伸管网17公里至永丰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5年 |
330 |
|
13 |
县城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
延伸县城自来水厂管网18公里至下路街道双香、柏树、银河等社区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5年 |
420 |
|
14 |
万朝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
延伸万朝水厂管网12公里至万朝镇万乐、万兴等村及沿溪镇清明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5年 |
300 |
|
15 |
勇飞村水质提升工程 |
新建日处理能力400吨水厂一座,延伸配水管网8公里,勇飞村供水工程、老中台供水工程、勇飞村凉水井供水工程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5年 |
230 |
|
16 |
南宾街道黄鹤、河坝片区应急水源工程 |
在龙池坝右干渠新建取水头部1座,新建引水管道13公里,解决六塘乡平桥村、南宾街道河坝村及黄鹤村季节性缺水问题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5年 |
475 |
|
17 |
下路街道上进村抗旱水源工程 |
延伸龙池坝天泉支渠管网12公里至上进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5年 |
80 |
|
18 |
三河水厂 |
新建日处理能力10000吨水厂一座,新建水源1处,延伸管网115.74公里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5年 |
2830.56 |
|
19 |
中益乡建峰村莲花坪水厂水源工程 |
联通冷水水厂将其作为应急水源,延伸管网25公里至中益乡坪坝村、盐井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6年 |
850 |
|
20 |
光华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
延伸光华水厂管网13公里至王家乡光华村、临溪镇旭光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6年 |
150 |
|
21 |
鱼池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
延伸鱼池水厂管网142公里至鱼池镇团结、白江、山娇,王家乡山泉村、雄风村,临溪镇南峰村,河嘴乡旗峰村,龙沙镇青龙村、老林村,大歇镇龙王、干柏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6年 |
800 |
|
22 |
河嘴乡应急水源工程 |
通过加压的方式延伸管网8公里覆盖富民村高位区域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6年 |
200 |
|
23 |
鱼池镇千野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
延伸鱼池镇千野水厂管网13公里管网至大歇镇方斗村,同步更换老旧管网11公里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6年 |
280 |
|
24 |
桥头场镇水厂改扩建工程 |
扩建桥头水厂处理能力至3000吨,延伸供水管网至瓦屋、长沙等公路沿线区域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6年 |
2500 |
|
25 |
龙泉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
延伸龙泉水厂管网8公里至龙泉村高位区域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6年 |
160 |
|
26 |
石柱县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 |
安装净化消毒设施114套,改造老旧管网31.5公里,新增抗旱水源18处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6年 |
3508.82 |
|
27 |
黄鹤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
延伸黄鹤水厂管网12公里至鱼龙、汪龙等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6年 |
140 |
|
28 |
天泉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
加压延伸天泉水厂管网6公里至天泉村高位区域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6年 |
60 |
|
29 |
西沱场镇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
改造西沱场镇老旧管网44.5公里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6年 |
2830.74 |
|
30 |
六塘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
延伸六塘水厂管网20公里至六塘乡三汇、回龙等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7年 |
250 |
|
31 |
王场水厂管网改造工程 |
改造水厂引水管道6公里,延伸供水管网9公里覆盖黎场水厂、帽盒山水厂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7年 |
500 |
|
32 |
西沱水厂水源改扩建工程 |
新建蛟鱼水库放水孔处至西沱水厂DN500涂塑钢管约23公里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7年 |
2500 |
|
33 |
沙子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
延伸沙子水厂管网11公里至沙子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7年 |
280 |
|
34 |
三星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
延伸三星水厂管网32公里至观音、石星、雷庄等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7年 |
370 |
|
35 |
龙沙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
延伸龙沙水厂管网32公里至石岭、油坊等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7年 |
240 |
|
36 |
王家乡水厂改扩建工程 |
扩建王家水厂日处理能力至1000吨,延伸管网11公里至密园、花源等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7年 |
430 |
|
37 |
新乐水厂改扩建工程 |
扩建新乐水厂处理能力至500吨,延伸管网30公里至新建、阳光、红河、九蟒等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7年 |
530 |
|
38 |
大歇镇高杨村应急水源工程 |
新增东方红水源一处,加压延伸管网5公里至高杨村王宿组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7年 |
210 |
|
39 |
金铃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
延伸金铃水厂管网30公里至银杏村、石笋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7年 |
380 |
|
40 |
马武水厂改扩建工程 |
扩建马武水厂处理能力至1500吨,延伸管网23公里至香溪、腾龙、前锋、金鑫等村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7年 |
1005.05 |
|
41 |
石柱县龙池坝左干渠恢复及延伸工程 |
采取以管代渠的方式恢复龙池坝左干渠并延伸管网至六塘乡高龙村、三星乡下塘、观音、五斗等村作为应急水源,解决区域季节性缺水问题 |
石柱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2027年 |
15000 |
附件2
主要目标指标对比表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我县现状年(2024年) |
渝东南武陵山区市级考核要求 |
我县规划目标指标 | ||||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
|
1 |
重点水源覆盖率 |
% |
19 |
73.5 |
75.5 |
77.4 |
34.9 |
55.5 |
82 |
|
2 |
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率 |
% |
33.46 |
41.4 |
45.8 |
50.2 |
50.6 |
55.4 |
58.4 |
|
3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88.4 |
89.9 |
90.6 |
91.3 |
91.8 |
93.3 |
95 |
|
4 |
规模化水厂在线监测率 |
% |
50 |
40 |
70 |
100 |
95 |
100 |
100 |
|
5 |
县域统管率 |
% |
9.7 |
72.3 |
81.8 |
91.3 |
75 |
80 |
92 |
|
6 |
规模化及千人供水工程应急备用水源配备率 |
% |
40.8 |
36.4 |
41.2 |
46.0 |
44.1 |
48.6 |
52.2 |
附件3
主要任务对比清单
|
规划类别 |
建设水源工程数量(处) |
建设水厂工程数量(处) |
建设管网长度(公里) |
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工程保护区数量(数) |
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数量(套) |
配置集中供水工程在线监测设备数量(数) |
新增标准化管理工程数量(处) |
实施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数量(处) |
|
我县列入市级方案数量 |
25 |
125 |
542 |
8 |
250 |
18 |
24 |
10 |
|
我县实际规划数量 |
30 |
125 |
956.7 |
8 |
250 |
21 |
24 |
10 |
附件4
分年度任务表
|
序号 |
行动名称 |
年度任务 | ||
|
2025 |
2026 |
2027 | ||
|
1 |
水源提升行动 |
续建回龙场、跳脚石、崔家坪、擦耳岩等重点水源工程;新开工七曜湖水库;实施南宾街道黄鹤、河坝片区应急水源工程 |
完成崔家坪、擦耳岩两座水库建设,续建回龙场、跳脚石、七曜湖等重点水源工程 |
续建回龙场、跳脚石、七曜湖等重点水源工程,完成龙池坝左干渠恢复及延伸工程建设 |
|
2 |
水厂提升行动 |
新建三河镇玉岭村水厂、枫木镇国锋村水厂、勇飞村水厂3座小型标准化水厂,扩建小型集中水厂中海水厂,新建三河规模化水厂,扩建临溪、悦崃2座规模化水厂 |
扩建规模化工程桥头水厂,改造114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
扩建王家乡水厂、新乐水厂2座小型集中水厂;扩建规模化工程马武水厂 |
|
3 |
管网提升行动 |
新建三河水厂管网115.74公里,黄水镇金花水厂管网12公里,石家乡安桥水厂管网8公里,黄水水厂管网24公里,冷水水厂管网33公里,蛟鱼水管网15公里,大歇水厂管网22公里,临溪水厂管网74公里,悦崃水厂管网20公里,马鹿村水厂管网7公里,中海水厂管网17公里,县城自来水厂管网18公里,勇飞村水厂管网8公里,上进水厂管网12公里;改造三河镇玉岭村水厂管网8公里,枫木镇国锋村水厂管网8公里,万朝水厂管网12公里。 |
新建中益乡莲花坪水厂管网25公里,光华水厂管网13公里,鱼池水厂管网142公里,河嘴水厂管网8公里,鱼池镇千野水厂管网24公里,龙泉水厂管网8公里,黄鹤水厂管网12公里,天泉水厂管网6公里;改造西沱场镇管网44.5公里及9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供水管网21.5公里。 |
新建六塘水厂管网20公里,西沱水厂水源管网23公里,沙子水厂管网11公里,三星水厂管网32公里,龙沙水厂管网32公里,王家乡水厂管网11公里,新乐水厂管网30公里,高杨水厂管网5公里,金铃水厂管网30公里,马武水厂管网23公里;改造王场水厂管网9公里。 |
|
4 |
水质提升行动 |
对三河镇玉岭村水厂、枫木镇国锋村水厂、勇飞村水厂、中海水厂、三河水厂、临溪水厂、悦崃水厂等7座水厂配置净化、消毒设施各一套 |
对桥头水厂及114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配置净化、消毒设施各一套 |
对王家乡水厂、新乐水厂、马武水厂配置净化、消毒设施各一套 |
|
5 |
数字能力提升行动 |
加强已成20座规模化水厂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并及时完成“政务+农村供水保障”应用系统规模化供水工程在线监测设施接入工作 |
完成三河水厂接入“政务+农村供水保障”应用系统 |
全面实现21座规模化供水工程在线监测 |
|
6 |
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
完成三星乡水厂、鱼池镇水厂、枫木镇水厂、中益乡建峰村莲花坪水厂、龙沙场镇水厂、天泉水厂等6座规模化水厂标准化创建,完成南宾街道城东社区水厂、六塘乡三坪村水厂、桥头镇田畈村水厂等3座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创建 |
完成三河水厂规模化水厂标准化创建,完成万安街道灯盏村水厂、万安街道黄鹿村水厂、万安街道龙坪村水厂、万安街道沙谷村水厂、万安街道宝村坪水厂、三星乡三树村三根树自来水厂、石家乡安桥村水厂等7座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创建 |
完成南宾街道红井社区水厂、桥头镇野鹤村水厂、龙沙镇大沙社区水厂、龙沙镇中海村水厂、龙沙镇长坪村水厂、黄鹤镇水厂、龙潭乡水厂、 等7座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创建,全面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 |
|
7 |
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
桥头镇马鹿村水厂、南宾街道河坝村石门子供水工程、花果供水工程、河坝场供水工程以及六塘乡平桥村老屋基供水工程、岩头上供水工程等7处供水工程应急水源配置 |
完成河嘴水厂、莲花坪水厂应急水源配置 |
完成三星水厂、三星乡下塘村新院组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水源配置 |
附件5
名词解释
1.城乡供水一体化: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GB /T43824-2024),城乡供水一体化是指实施城乡供水资源整合,对城市和农村供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准、同质量、同服务。
2.集中供水工程:指从水源集中取水,经净化和消毒后,通过配水管网输送到用户或集中供水点,且设计供水规模大于等于10m3/d或设计供水人口大于等于100人的供水工程,包含规模化供水工程、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3.规模化供水工程:指设计供水规模大于等于1000m3/d或者设计供水人口大于等于1万人的供水工程,包含城市供水工程(供水区域主要为区县城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
4.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包括千人供水工程、百人供水工程。千人供水工程:指设计供水规模大于100m3/d且小于1000m3/d或者设计供水人口超过1000人且小于1万人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百人供水工程:指设计供水规模大于10m3/d且小于100m3/d或设计供水人口超过100人且小于1000人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
5.规范化小型供水工程:符合《小型农村供水规范化提升技术规程》要求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6.分散供水工程:指设计供水规模小于10m3/d且设计人口小于100人的供水工程。
7.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标准,以保证供水安全和可靠,提升供水水量和水质保障程度为目标,对现有农村供水工程进行工艺改进、构筑物改扩建、主要单元更新和管理能力提升的活动。
8.县域统管:指以县域为单元,由专业化供水机构实施农村供水工程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
9.“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即优先推进城乡用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并实施县域统管、专业化管理全覆盖的管护模式。
10.重点水源工程:指小(2)型及以上水库和年引提(调)水能力10万立方米以上的引提(调)水工程。
11.特殊干旱年份:指由于降水量显著低于正常水平(本方案主要参考近20年的农村地区降水量),导致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年份。
12.易旱区域:指经常发生旱灾的区域,我县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旱情的2022年、打破自1961年以来特重高温天气持续时间最长纪录的2024年发生农村饮水干旱缺水涉及的镇、村为基础,结合区县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易旱区域。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