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
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
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为加强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防控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责任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严防较大及以上事故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以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和“企业一线岗位员工安全责任制”(以下简称“一线责任制”)为抓手,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持续深入整改全县安全生产领域“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等突出问题,严控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努力减少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坚决防止发生因灾导致的群死群伤责任事件,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任务
1. 强化党政领导示范履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一是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2022年度重点工作清单。二是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要求。三是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消除监管空白盲区。四是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重点,严格执行“十条措施”,并对其落实情况加强检查督导。
2. 强化监管执法务实履职。严格落实“三个必须”。一是坚持将业务工作和安全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推进落实、同时考核奖惩。二是将“十条措施”各项任务要求明确到人,每季度开展“十条措施”落实情况绩效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务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 强化督查考核问责问效。一是县安委会、县减灾委采取明查暗访和督办交办等方式,加大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二是坚持常态化调度安全生产工作,曝光警示、严肃处理发现的问题。坚持对事故多发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企事业等单位进行通报并在全县性会议上作末位发言。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四是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考核奖励,对于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在安排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二)全面推行“一线责任制”,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4. 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一是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评价规范,并将其作为评价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本人及各层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挂牌明责、照单履职。三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长期抓标准化建设,建立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以构建符合生产经营实际的企业生产安全管理体系为核心,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四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抓好“日周月”隐患排查,开展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落实重大(重点)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责任管控。五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关键环节建立“总工程师”制度,在高危行业企业设置总工程师岗位,强化对技术方案措施编制、论证、决策、实施的监督,增强安全管理效果。
5. 推动企业落实一线员工责任制。全面推广落实“一线责任制”,将企业一线员工全员参与研究、编制、学习、应用、操作“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作为重点。2022年6月底前,全县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燃气、电力、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完成“一线责任制”试点工作;9月底前,全县重点行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全面完成“一线责任制”工作;12月底前,实现全县所有行业领域企业“一线责任制”全覆盖。
(三)严格规范执法检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依法治理。
6. 坚持执法“清零”和执法强度提升。一是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严格落实执法“清零”和执法强度提升要求。二是县安委会要对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开展月排名、月通报和月考核,切实解决查不出问题、收不到实效等突出问题。
7. 坚持“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一是严格落实“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要求,对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对典型事故查处必须实施挂牌督办。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禁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干预行政执法和事故查处。三是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强化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责问责。
8. 坚持联合惩戒和鼓励群众举报。一是探索建立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分行业领域实施诚信管理制度,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人的联合惩戒力度。二是完善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强化对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奖励兑现。三是强化综合打非,加大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
9. 坚持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地方性条例。二是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实施细则》和“百部地标”(一百余部符合重庆实际的安全生产地方标准)。探索实行安全生产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三是建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四是推广实施“互联网+执法”,提高执法规范化、精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四)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10. 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一是强化“交账”意识,严格对单自查,全面梳理各项任务的完成进度,逐一评估销号,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二是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标,全面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推动危险化学品、工贸、矿山、交通、建设、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工业园区等重点部位建立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长效机制。
11. 打好“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整治攻坚战。聚焦燃气、矿山、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盯紧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专项整治。二是盯紧私挖滥采煤炭资源等违法行为,持续深化非煤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深化矿山复产验收、外包工程和车辆运输及油气开采硫化氢、井喷、承包专项整治。三是深化道路交通“三化六体系”建设和道路隐患整治,严格道路运输“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开展客运车辆、9座以上租赁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整治;新建农村公路100公里“安防工程”,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完成单柱墩桥梁安全隐患整治。四是持续开展建设施工“两防”和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推广防高坠“安全带——生命线”应用,严厉打击无证施工和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五是持续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道高后果区“三重一高”安全专项整治。六是持续深化涉爆粉尘等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七是强化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古镇古寨、老旧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八是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九是统筹推进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十是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超载、冒险航行、非法载客、违规作业等行为,推进老旧及非标运输船舶退市拆解工作。
12. 打好灾害防治基础建设组合拳。一是全面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八项工程”建设。二是按照“冬春强基础、汛期抓应急”思路,统筹推进冬春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损毁工程修复和病险水库整治、易涝点整治、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加快推进堤防工程、水库、防火公路、消防水池等重点工程建设。三是加强水旱、地质地震、气象、森林火灾等各类灾害监测站点规划建设,完善预警管理体制,加快推进行业、乡镇(街道)预警规范化体系建设。
(五)扎实筑牢基层基础,提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13. 抓实基层“五有八化”建设。一是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要求,围绕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配备、设施装备、执法检查、监管监控、工作制度、救援队伍等8个方面,完成50%以上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和资金保障,建立基层应急管理车辆租赁保障机制。三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健全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四是合理设置网格,强化各类灾害网格管理。
14. 抓实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一是强化城市规、建、管等各环节安全管控,围绕责任落实、夯实基础、风险辨识、严格管控、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宣传教育等8个方面,精准抓好城市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二是在前阶段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全县整体安全风险评估,找出城市运行根深蒂固的问题和“疑难杂症”,针对摸底调查提出的整改建议和措施,开展全面整改落实,积极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三是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纳入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内容,新增2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持续推动13个乡镇(街道)达到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标准。四是持续开展城市体检,积极推进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试点工作。
15. 抓实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培训。一是启动安全应急科普宣教体验基地建设,开展应急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五进”活动。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等活动,持续开展“最美应急人”评选。三是制作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宣传片、警示片,实施农村地区“坡坎墙”大标语宣教工程。四是加强“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危险化学品、交通、建设、矿山等重点行业员工安全生产技能水平。
16. 抓实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一是发挥大数据优势,鼓励重点行业领域加快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集日常管理、监测预警、调度指挥功能于一体的城镇智慧“大脑”建设,提升重点部位(场所)、重要装置、重点风险点(隐患点)事故灾害的监测预警水平。二是促进资源共享和数据互联,提升应急管理部门的辅助决策能力。三是加强横向上与公安、交通、环保、气象、水利、地震、森林等17个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互联,纵向上与市、乡镇等应急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全面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全县统一的智慧应急信息化平台,利用物联网的监控手段,提升全县涉危生产企业及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智能化、监测防控一体化和应急处置专业化平台,为更好地落实下一步安全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辅助决策支撑。
(六)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事故灾害。
17. 抓好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一是加强风险研判和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全县应急资源分布图和数据库,提升“一图一库”信息化管理水平。二是精准构建事故灾害情景,推广落实应急预案简明化、专业化、实战化和应急处置卡“三化一卡”要求,针对性修订应急预案和开展实战化演练,落实现场指挥官制度。
18. 抓好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一是按照“专常群”要求,持续推进县、乡镇(街道)、基层单位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确保队伍相对稳定,强化日常训练,提高应急本领。二是推动县综合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建立财政保障机制,执行任务费用补偿机制,切实解决队伍“易建难养”突出问题。三是巩固县综合救援队伍建设,完善日常训练、演练和救援制度,乡镇(街道)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完成率达到90%。四是推进高危企业、园区(景区)以及水电气运营等重点民生保障单位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19. 抓好应急装备和物资保障。一是持续推进“1+8+25+242”(1个县级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8个区域中心库、25个乡镇(街道)储备站和242个村(居委)及企事业单位储备点)应急物资储备建设。二是加强应急抢险物资装备精准调度管理保障,加强全县应急物资的统筹和配备,做到统一调度、流转有序、及时到位。三是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调运,确保救灾物资1小时内运抵受灾区域,确保满足3000人转移安置需要,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率达到100%。
20. 抓好紧急管控措施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应对极端暴雨和过境洪水应急处置规范,探索建立各行业领域、各级各类极端事故灾害响应处置操作细则。二是加强宣传媒体、通信手段对重要信息的传播推送,全面推行重要预警信息“叫应”机制。三是建立完善区域、行业、单位、部位灾害预警“熔断”机制,严格落实“禁、停、撤、疏”等紧急管控措施,精准规划不同灾害情况下的疏散范围、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切实防范各类极端灾害。
21. 抓好区域应急联动响应。一是建立与湖北省利川市及万州区、丰都县、忠县等周边区县的重大事故灾害应对处置联动机制,形成事故灾害信息互享、监测预警协作、应急物资互助、应急队伍协同的跨区域应急联动新格局。二是开展跨区域应急抢险救援联合演练,加强事故灾害联防联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确保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持续优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持续实施安全专项资金机制,建立行政首长准备金应急保障机制,强化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资金保障。
(二)加强技术支撑。加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专家库建设,发挥中介机构、专家对部门和企业的安全技术服务支撑作用,在重要节点和特殊敏感时期,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参与对高危企业、重点单位和各类大型活动等的安全检查。
(三)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国家、重庆市关于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的统一部署,加强对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不断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组织开展全县应急系统培训,全面提升全县应急管理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素养,为推进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证。
(四)强化考核问效。严格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及奖惩,对先进单位、个人实施奖励,强化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末位发言、过程考核和督查督办,把安全生产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对“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单位领导班子及干部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安全监管工作组织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较大以上事故或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 |
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一、严格执行“十条措施”,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 |
(一)强化党政领导示范履职。 |
1.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2022年度重点工作清单。 |
县安委办、县减灾办 |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及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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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要求。 |
县安委办、县减灾办 |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及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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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消除监管空白盲区。 |
县安委办 |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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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重点,严格执行“十条措施”,并对其落实情况加强检查督导。 |
县安委办、县减灾办 |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及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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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强化监管执法务实履职。 |
5.坚持将业务工作和安全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推进落实、同时考核奖惩。 |
县安委办、县减灾办 |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及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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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将“十条措施”各项任务要求明确到人,每季度开展“十条措施”落实情况绩效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
县安委办、县减灾办 |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及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
|||
7 |
7.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务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
县安委办 |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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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严格执行“十条措施”,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 |
(三)强化督查考核问责问效。 |
8.采取明查暗访和督办交办等方式,加大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 |
县安委办、县减灾办 |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及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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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9.坚持常态化调度安全生产工作,曝光警示、严肃处理发现的问题。坚持对事故多发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企事业等单位进行通报并在全县性会议上作末位发言。 |
县安委办 |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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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
县安委办 |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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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1.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考核奖励,对于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在安排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
县安委办、县减灾办 |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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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二、全面推行“一线责任制”,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
(四)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 |
12.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评价规范,并将其作为评价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 |
县安委办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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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3.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本人及各层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挂牌明责、照单履职。 |
县安委办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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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4.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长期抓标准化建设,建立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以构建符合生产经营实际的企业生产安全管理体系为核心,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
县安委办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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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5.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抓好“日周月”隐患排查,开展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落实重大(重点)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责任管控。 |
县安委办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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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6.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关键环节建立“总工程师”制度,在高危行业企业设置总工程师岗位,强化对技术方案措施编制、论证、决策、实施的监督,增强安全管理效果。 |
县安委办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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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二、全面推行“两单两卡”,压紧压实企业与一线员工主体责任。 |
(五)推动企业落实一线员工责任制。 |
17.全面推广落实“一线责任制”,将企业一线员工全员参与研究、编制、学习、应用、操作“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作为重点。2022年6月底前,全县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燃气、电力、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完成“一线责任制”试点工作;9月底前,全县重点行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全面完成“一线责任制”工作;12月底前,实现全县所有行业领域企业“一线责任制”全覆盖。 |
县安委办 |
县交通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应急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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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三、严格规范执法检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依法治理。 |
(六)坚持执法“清零”和执法强度提升。 |
18.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严格落实执法“清零”和执法强度提升要求。 |
县安委办 |
各乡镇(街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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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9.县安委会要对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开展月排名、月通报和月考核,切实解决查不出问题、收不到实效等突出问题。 |
县安委办 |
各乡镇(街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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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七)坚持“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 |
20.严格落实“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要求,对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对典型事故查处必须实施挂牌督办。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纪委监委、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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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禁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干预行政执法和事故查处。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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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22.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强化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责问责。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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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三、严格依法执法检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依法治理。 |
(八)坚持联合惩戒和鼓励群众举报。 |
23.探索建立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分行业领域实施诚信管理制度,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人的联合惩戒力度。 |
县安委办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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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24.完善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强化对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奖励兑现。 |
县安委办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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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5.强化综合打非,加大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 |
县安委办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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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九)坚持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 |
26.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地方性条例。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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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27.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实施细则》和“百部地标”(一百余部符合重庆实际的安全生产地方标准)。探索实行安全生产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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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28.建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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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29.推广实施“互联网+执法”,提高执法规范化、精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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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四、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
(十)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 |
30.强化“交账”意识,严格对单自查,全面梳理各项任务的完成进度,逐一评估销号,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
县安委办 |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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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四、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解决问题。 |
(十)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 |
31.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标,全面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推动危险化学品、工贸、矿山、交通、建设、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工业园区等重点部位建立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长效机制。 |
县安委办 |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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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十一)打好“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整治攻坚战。 |
32.聚焦燃气、矿山、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盯紧抓牢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专项整治。 |
县安委办 |
县经济信息委、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通局等行业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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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33.紧盯私挖滥采煤炭资源等违法行为,持续深化非煤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深化矿山复产验收、外包工程和车辆运输及油气开采硫化氢、井喷、承包专项整治。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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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34.深化道路交通“三化六体系”建设和道路隐患整治,严格道路运输“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开展客运车辆、9座以上租赁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整治;新建农村公路100公里“安防工程”,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完成单柱墩桥梁安全隐患整治。 |
县公安交巡警大队 |
县交通局、县公安交巡警大队、县文化旅游委、县农业农村委等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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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35.持续开展建设施工“两防”和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推广防高坠“安全带——生命线”应用,严厉打击无证施工和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等建设施工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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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36.持续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道高后果区“三重一高”安全专项整治。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商务委、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应急管理局等各危险化学品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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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四、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解决问题。 |
(十一)打好“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整治攻坚战。 |
37.持续深化涉爆粉尘等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应急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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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38.强化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古镇古寨、老旧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等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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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39.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 |
县商务委 |
县商务委、县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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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40.统筹推进安全乘梯守护行动。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委等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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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41.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超载、冒险航行、非法载客、违规作业等行为,推进老旧及非标运输船舶退市拆解工作。 |
县交通局 |
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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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十二)打好灾害防治基础建设组合拳。 |
42.全面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八项工程”建设。 |
县减灾办 |
各乡镇(街道)、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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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43.按照“冬春强基础、汛期抓应急”思路,统筹推进冬春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损毁工程修复和病险水库整治、易涝点整治、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加快推进堤防工程、水库、防火公路、消防水池等重点工程建设。 |
县减灾办 |
各乡镇(街道)、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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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44.加强水旱、地质地震、气象、森林火灾等各类灾害监测站点规划建设,完善预警管理体制,加快推进行业、乡镇(街道)预警规范化体系建设。 |
县减灾办 |
各乡镇(街道)、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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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五、扎实筑牢基层基础,提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
(十三)抓实基层“五有八化”建设。 |
45.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要求,围绕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配备、设施装备、执法检查、监管监控、工作制度、救援队伍等8个方面,完成50%以上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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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46.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和资金保障,建立基层应急管理车辆租赁保障机制。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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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47.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健全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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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48.合理设置网格,强化各类灾害网格管理。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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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抓实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
49.强化城市规、建、管等各环节安全管控,围绕责任落实、夯实基础、风险辨识、严格管控、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宣传教育等8个方面,精准抓好城市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及县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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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0.在前阶段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全县整体安全风险评估,找出城市运行根深蒂固的问题和“疑难杂症”,针对摸底调查提出的整改建议和措施,开展全面整改落实,积极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及县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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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51.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纳入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内容,新增2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持续推动13个乡镇(街道)达到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标准。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及县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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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持续开展城市体检,积极推进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试点工作。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及县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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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五、扎实筑牢基层基础,提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
(十五)抓实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培训。 |
53.启动安全应急科普宣教体验基地建设,开展应急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五进”活动。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及县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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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54. 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等活动,持续开展“最美应急人”评选。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及县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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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制作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宣传片、警示片,实施农村地区“坡坎墙”大标语宣教工程。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及县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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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56.加强“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危险化学品、交通、建设、矿山等重点行业员工安全生产技能水平。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及县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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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抓实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
57.发挥大数据优势,鼓励重点行业领域加快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集日常管理、监测预警、调度指挥功能于一体的城镇智慧“大脑”建设,提升重点部位(场所)、重要装置、重点风险点(隐患点)事故灾害的监测预警水平。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及县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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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58.促进资源共享和数据互联,提升应急管理部门的辅助决策能力。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及县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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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59.加强横向上与公安、交通、环保、气象、水利、地震、森林等17个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互联,纵向上与市、乡镇等应急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全面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全县统一的智慧应急信息化,利用物联网的监控手段,提升全县涉危生产企业及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智能化、监测防控一体化和应急处置专业化,为更好的落实下一步安全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辅助决策支撑。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及县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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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六、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事故灾害。 |
(十七)抓好应急预案修订完善。 |
60.加强风险研判和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全县应急资源分布图和数据库,提升“一图一库”信息化管理水平。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各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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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61.精准构建事故灾害情景,推广落实应急预案简明化、专业化、实战化和应急处置卡“三化一卡”要求,针对性修订应急预案和开展实战化演练,落实现场指挥官制度。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各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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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十八)抓好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
62.按照“专常群”要求,持续推进县、乡镇(街道)、基层单位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确保队伍相对稳定,强化日常训练,提高应急本领。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各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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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63.推动县综合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建立财政保障机制、执行任务费用补偿机制,切实解决队伍“易建难养”突出问题。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各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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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64.巩固县综合救援队伍建设,完善日常训练、演练和救援制度,乡镇(街道)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完成率达到90%。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各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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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65.推进高危企业、园区(景区)以及水电气运营等重点民生保障单位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各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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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抓好应急装备和物资保障。 |
66.持续推进“1+8+25+242”(1个县级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8个区域中心库、25个乡镇(街道)储备站和242个村(居委)及企事业单位储备点)应急物资储备建设。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各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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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67.加强应急抢险物资装备精准调度管理保障,加强全县应急物资的统筹和配备,做到统一调度、流转有序、及时到位。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各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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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68.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调运,确保救灾物资1小时内运抵受灾区域,确保满足3000人转移安置需要,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率达到100%。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各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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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六、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事故灾害。 |
(二十)抓好紧急管控措施落实。 |
69.严格落实应对极端暴雨和过境洪水应急处置规范,探索建立各行业领域、各级各类极端事故灾害响应处置操作细则。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各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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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70.加强宣传媒体、通信手段对重要信息的传播推送,全面推行重要预警信息“叫应”机制。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各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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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71.建立完善区域、行业、单位、部位灾害预警“熔断”机制,严格落实“禁、停、撤、疏”等紧急管控措施,精准规划不同灾害情况下的疏散范围、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切实防范各类极端灾害。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各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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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抓好区域应急联动响应。 |
72.建立与湖北省利川市及万州、丰都县、忠县等周边区县的重大事故灾害应对处置联动机制,形成事故灾害信息互享、监测预警协作、应急物资互助、应急队伍协同的跨区域应急联动新格局。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各减灾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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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73.开展跨区域应急抢险救援联合演练,加强事故灾害联防联控。 |
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各减灾委成员单位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