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卫生乡镇创建工作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22〕25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柱县卫生乡镇创建工作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石柱县卫生乡镇创建工作行动方案(2022—2026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
石柱县卫生乡镇创建工作行动方案(2022—2026年)
为持续推进卫生乡镇创建工作,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逐步实现卫生乡镇全覆盖,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石柱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柱府发〔2021〕2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转型康养,绿色崛起”发展主题,按照完善设施、加强管理、改善环境、促进健康要求,深入推进爱国卫生工作,以卫生乡镇创建为抓手,打造整洁舒适健康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2021版)》《重庆市卫生乡镇标准(2011版)》要求,到2026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乡镇3个,重庆市卫生乡镇9个,20%的乡镇达到国家卫生乡镇标准,90%的乡镇达到重庆市卫生乡镇标准。
国家卫生乡镇:到2026年,悦崃镇、中益乡、桥头镇成功通过国家卫生乡镇验收。
重庆市卫生乡镇:2022年,石家乡、金铃乡成功创建重庆市卫生乡镇;2023年,临溪镇、王家乡成功创建重庆市卫生乡镇;2024年,万朝镇、三星乡成功创建重庆市卫生乡镇;2025年,西沱镇、六塘乡成功创建重庆市卫生乡镇;2026年,冷水镇成功创建重庆市卫生乡镇。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创建乡镇要及时组建创建领导机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层层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重点是营造创建氛围,引导群众参与支持创建。
(二)申报创建阶段。各创建乡镇向县爱卫办提出创建申请,经县爱卫办确认后,按照创建标准建立各项制度和措施,对照创建标准,集中力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完成创建申报工作,基本完成相关硬件设施设备和软件资料。
(三)查漏补缺阶段。创建乡镇在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后,向县爱卫办提出初评申请。重点做好创建资料收集和硬软件设施设备建设,迎接县爱卫办模拟检查,扎实做好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四)迎检验收阶段。各创建乡镇对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完善硬件和软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迎接市爱卫办检查验收。重点做好市爱卫办卫生乡镇迎检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组织体系。县政府统筹协调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县爱卫办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创建乡镇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乡镇、村(社区)联动,进一步加强乡镇爱国卫生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落实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建立日常督查、问题整改、信息反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载体,全方位、高密度、立体式开展卫生乡镇创建活动宣传。各创建乡镇要强化公益宣传,深入开展卫生乡镇创建活动宣传,确保卫生乡镇创建宣传“进村庄、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市场、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全覆盖,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支持卫生乡镇创建积极性和主动性,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民动员、全民皆知、全民参与、全民行动的良好创建氛围。
(三)明确工作职责。坚持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原则,认真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各创建乡镇要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全面落实创建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创建任务。县爱卫办、县城市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委、县公安局、县教委、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等单位要做好卫生乡镇行业创建项目和指标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日常检查,督促各创建乡镇完善资料,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全力支持乡镇创建工作。县爱卫办要主动加强与市爱卫办沟通汇报,争取支持、指导和帮助。
(四)强化资金保障。县、乡两级财政要落实卫生乡镇创建经费保障。由县财政按国家卫生乡镇100万、市级卫生乡镇80万元标准对创建成功乡镇予以补助,分别在通过暗访和获得国家、重庆市卫生乡镇命名后分两次划拨。县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在项目、资金和管理上对创建乡镇予以支持。
(五)严格督查考核。县政府督查办要会同县爱卫办对卫生乡镇创建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将卫生乡镇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
附件:石柱县卫生乡镇创建工作行事历(2022—2026年)
附件
石柱县卫生乡镇创建工作行事历(2022—2026年)
创建 类型 |
创建 年份 |
创建乡镇名称 |
创建步骤 |
备注 |
国家卫生乡镇 |
2022— 2024年 |
悦崃镇 中益乡 |
2022年,制定完善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方案,完成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 2023年,按照方案日常开展创建工作。 2024年1—4月,集中创建,总体达到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完成国家卫生乡镇创建申报;5月,开展县级调研,完成调研问题整改,形成整改报告;6月,开展县级暗访,完成暗访问题整改,形成整改报告;7—8月,开展县级技术评估,完成技术评估问题整改,形成整改报告;9—10月,迎接市爱卫办暗访、技术评估验收;年底通过公示并获得国家卫生乡镇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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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2026年 |
桥头镇 |
2025年,制定完善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方案,完成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 2026年1—4月,集中创建,总体达到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完成国家卫生乡镇创建申报;5月,开展县级调研,完成调研问题整改,形成整改报告;6月,开展县级暗访,完成暗访问题整改,形成整改报告;7—8月,开展县级技术评估,完成技术评估问题整改,形成整改报告;9—10月,迎接市爱卫办暗访、技术评估验收;年底前通过国家卫生乡镇技术评估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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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乡镇 |
2022年 |
石家乡 金铃乡 |
1月,制定完善创建重庆市卫生乡镇工作方案,完成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 2—4月,集中创建,总体达到重庆市卫生乡镇标准,完成重庆市卫生乡镇创建申报。 5月,开展县级调研,完成调研问题整改,形成整改报告。 6月,开展县级暗访,完成暗访问题整改,形成整改报告。 7—8月,开展县级技术评估,完成技术评估问题整改,形成整改报告。 9—10月,迎接市爱卫会暗访、技术评估验收。 年底通过公示并获得重庆市卫生乡镇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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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
临溪镇 王家乡 | |||
2024年 |
万朝镇 三星乡 | |||
2025年 |
西沱镇 六塘乡 | |||
2026年 |
冷水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