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03X1/2021-00032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 石柱府办发〔2021〕17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日期 ] 2021-01-2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县城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县城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交通安全管理,改善城区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为群众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县政府决定开展县城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善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增强智能交通管理应用能力,实现“城区交通违法明显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的目标。

、整治时间

即日起—2021年3月底。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县城区域主次干道、支路及消防通道。

(二)重点路段路口:

1.堵点类:桥北三叉路口、堤口路口、南宾路与民族路(老交委)三叉路口、工人俱乐部至金鼎三叉路口、五一桥路口;康德中央大街商圈周边道路、寰宇世家周边道路;体育馆至城东加油站路段。

2.乱点类:南门街;后河三岔路口、万寿大道寰宇世家路口、牛石嵌路口;干溪子路段、城南大道桥头场路段、桥北三叉路口至城北华夏小学路段;体育馆周边道路、火车站周边道路。

(三)突出交通违法:车辆违反规定停放、随意掉头;三轮车、货车闯禁行;公交车、出租车违规停靠上下客;行人不走斑马线、乱穿车行道;占道摆摊经营、堆物;其他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组织领导

(一)县城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城市管理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教委、县信访办、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交巡警大队大队长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监管督办。

二)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县城交通秩序整治宣传工作;做好网络舆情监管预警。

县公安局:负责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工作通告,强化县城交通秩序整治宣传;按照“一点一方案、一线一预案”要求,建立完善重点区域管控、路面指挥疏导、部门联勤联动、应急快反处置等工作机制;严管重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打击阻碍交通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网络舆情监管预警。

县交通局:负责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规范公交、出租、网约车营运秩序;打击非法营运;提升公共交通营运能力、服务质量。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清理整改县城道路不规范的标志标线;保障交通设施完好、功能齐全;严查严管严处人行道上车辆乱停乱放和违规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牵头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整治。

县教委:负责组织县城各中小学校开展安全出行教育,要求广大师生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将学生交通违法纳入操行考核。

县信访办:负责做好所涉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中的信访接待、处置。

南宾街道、万安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本辖区堵乱点整治工作;组织社区居委工作人员成立交通秩序整治文明劝导队,在辖区主要路口路段开展文明出行劝导工作。

其他县级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要求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抵制交通陋习。

五、整治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月31日前)

1.营造整治氛围。宣传部门要牵头做好县城交通秩序整治宣传工作,通过制作专题节目、开辟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县城交通秩序整治的目的、意义、措施、处罚等内容,做好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宣传发动、警示曝光、舆论引导,在全社会营造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强大声势。

2.全面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负责在本辖区、行业系统宣传县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南宾街道、万安街道要以社区为单位,制发宣传告知单、召开动员会等方式引导群众积极支持整治工作。

3.强化警示宣传。公安、交通部门要积极开展交通违法警示性教育活动,通过公众媒体以及党政信息平台集中曝光车辆违规停放、不按交通信号通行、闯限闯禁、随意上下客、占道经营和堆物等严重影响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二)执法整治阶段(2021年2月1日至3月20日)

1.完善规范交通设施。城管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按照“合理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全面清理县城范围内的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交通管理设施,对不完整、不清晰的进行修复,对损毁、缺失的进行增补,对不标准、不规范的重新设置或拆除;清查整改城区现有停车场泊车位占挪用情况,提前统筹布建临时停车场,切实缓解春节期间停车难问题。交通部门要会同住建、城管、公安部门优化调整城区公交线路,对严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公交站点及路面停车位,及时取缔或改建。(此项工作于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

2.依法依规管控执法。公安部门要对县城主次干道路加大管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酒后驾驶、车辆随意变道、乱停乱放、闯限闯禁等违法行为,提高城区道路交通守法率和通行率。城管部门要严格查处车辆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严格查处非法营运,不断规范营运秩序。公安、城管部门要严格查处三轮车未取得入城许可证进城、驾驶拼改装三轮车、以三轮车为摊档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城管部门要会同公安、消防、属地街道加强对次干道及支路、居民小区道路等消防通道的综合治理,确保消防通道及微循环绝对畅通。公安、城管、教委部门要扎实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推广“护学岗”有益做法,规范学生上放学交通出行,严格规范管理接送学生车辆的停放。

3.开展网格综合整治。县城区域划分为桥北网格(城北片区及水佛路、红井路区域)、小环城网格(人民街、利民街、南宾路、滨河中街区域)、城南网格(万寿大道芭蕉路口至垃圾处理厂路口、瑞通路、建新街、观音街、都督大道区域)、城东网格(万寿大道芭蕉路口以东、城东路、城东北路区域)四个网格,建立网格化执法管理机制(每个网格分别由1名辖区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工作人员组成,由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为网格长)。集中整治期间,各网格每周集中开展不少于1次联合整治,围绕交通堵点、乱点,按照“分片包干”原则,落实落细“一路口一路段一方案”,实行“全面覆盖、承包管理、一一对应”,建立“周例会、旬会商、月通报”工作机制,及时把脉问诊、总结经验、通报情况、补齐短板,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4. 强化科技提升质效。公安部门要充分利用抓拍、卡口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系统等交通管理智能设备,加大对车辆逆行、乱停乱放、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现查处力度,不断提高对城区道路视频巡查、分析研判、交通组织、指挥调度的能力;要会同住建部门加快推进都督大道财信城路口、万寿大道寰宇世家路口的信号灯建设;要会同规资、住建、城管部门研讨我县智能交通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有序推进交通信息化工程建设。

5.加强联动追责惩戒。公安部门要建立完善我县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报机制,对涉嫌酒驾醉驾、闯红灯、阻碍交通执法等违法违规的行为人,及时通报其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实施联动惩戒。

(三)巩固整治成果(2021年3月21日至3月31日)。

县城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全面梳理查找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对交通秩序混乱、路面通行效率低下、交通违法违规久治不绝的,要确定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违法,集中力量限时完成整改,全力巩固整治成果;要开展县城交通秩序整治回头看,总结提炼固化经验,完善交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常态整治、长期防控、彻底治理的目标。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明确工作目标,突出整治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严格督导推进。县政府督查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此次整治行动开展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日常督促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规范执法。各单位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其所有执法人员要按规定着装,注重礼节礼貌,使用规范执法告知词,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网格长于每周一向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上周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总结报送整治成果、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制定下步工作打算,不断巩固提高整治水平。(联系人:县公安局唐德亮,联系电话:73332322,邮箱:28486397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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