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在基础数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图斑、20212030年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分年度项目安排、规模及位置、重点项目、投资标准等八个主要方面进行修改,是指导我县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为方便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规划修改主要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渝审调报〔202474号)指出,石柱县存在未严格按照规划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规划编制未与水利、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规划有效衔接问题。为积极推动高标准农田专项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工作,县农业农村委以十二五以来石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践为基础,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石柱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要求,牵头组织修订并形成了《石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通过摸底调查、走访调研、召开部门专题研究等,广泛听取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镇街及村社的意见建议。

二、修改主要内容

《规划》修改主要涉及八个方面内容,包括:基础数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图斑、20212030年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分年度项目安排、规模及位置、重点项目、投资标准等。

(一)基础数据。原规划采用石柱县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中耕地图斑,现规划采用石柱县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中耕地图斑。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图斑。原规划以市级下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图斑为基础,新建图斑扣除截至20201231日已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城镇开发边界及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耕地;改造图斑以十二五高标准农田清理评估图斑 (含历史补录)为基础,扣除城镇开发边界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图斑。现规划以石柱县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中耕地图斑为基础数据,在扣减规则的基础上,再次扣除河道划界、林地管理边界、水源保护地及石漠化区域耕地、土壤污染耕地、陡坡耕地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禁止区域及实地非耕地。

(三)2021—2030年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原规 划任务 32.1573万亩,其中新建15.9679万亩,改造提升16.1894万亩 。现规划任务37.8553万亩,其中新建25.1788万亩,改造提升12.6765万亩。规划共计调增5.6980万亩。 一是2021年至 2025实际实施面积减少0.5534万亩。 原规划面积18.5252万亩, 根据市级下达任务,实际实施面积为17.9718万亩,减少0.5534万亩。二是2026年至2030年现规划面积调增6.2514万亩。原规划面积13.6321万亩,现调整为19.8835万亩,增加6.2514万亩。其中:2026年度由3.9534万亩调整为3.7551万亩、2027年度由3.0700万亩调整为3.8735万亩、2028年度由2.4930万亩调整为3.8044万亩、2029年度由3.1696万亩调整为3.8280万亩、2030年度由1.0091万亩调整为4.6225万亩。

(四)建设标准。原规划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为建设标准。现规划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2513号)文件,以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升(提升地力、产量、效益)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标准。同时,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重庆市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四改技术要求(2023年修订)》《重庆市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DB50/T795-2017)、《重庆市坡耕地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技术要求(试行)》(渝农办发〔202491 号)等技术规范标准,规范有序开展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

(五)建设内容。原规划只提出“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建设内容。现规划对建设内容的重点进行明确,将建设重点放在田内。新建项目优先开展田块整治、田间灌排体系、田间道路和电力设施配套等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农田保水保土保肥能力、抵御旱涝灾害能力、机械化耕作便捷水平;改造提升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补齐田间设施短板弱项。

(六)分年度项目安排、规模及位置。本次规划修改,针对2021-2025 年项目,按照已建或已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调整;针对2026年—2030年项目按照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扣减审计提出非耕地和满足高标准农田现行上图入库要求的基础上进行项目安排。原规划项目19个,现规划项目39个,项目个数增加20 个,规模增加5.6980万亩。其中:2021年增加2个项目,规模增加3. 1746万亩; 2022年增加1个项目,规模增加0.1240万亩;2023年增加3个项目,规模减少3.2035万亩;2024年增加1个项目,规模增加0.1916万亩;2025年项目个数不变,规模减少0.8401万亩;2026年增加3个项目,规模减少0.1983万亩;2027年增加3个项目,规模增加0.8665万亩;2028年增加2个项目,规模增加1.3114万亩;2029年增加2个项目,规模增加0.6584万亩;2030年增加3个项目,规模增加3.6134万亩。

(七)重点项目。取消原规划在西沱镇、沿溪镇、黎场乡、三河镇建成2个县级七化示范项目。全市七化示范项目已建设完毕,石柱县未实施七化示范项目。

(八)投资标准。原规划按2000/亩执行。现规划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财农〔202540号) 要求,投资标准按不低于2500/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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