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石柱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石柱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202211月,县人民政府印发《石柱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石柱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两规”)。为便于准确理解,现就“两规”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两规”出台背景

妇女全面发展和儿童优先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设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到妇女儿童整体利益,将直接影响未来妇女儿童在更高水平上实现高质量发展,直接影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进程。国家“十四五”规划设置了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加强家庭建设三个专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妇女儿童事业、家庭建设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为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市、县“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分别设置了妇女儿童工作专节。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在妇女儿童发展领域的延伸和细化,国务院此前先后制定实施了三个周期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1995—2000年、2001—2010年、2011—2020年),我县也根据国家纲要、市级规划以及全县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先后制定了县级规划。20216月,我县代表重庆市顺利接受国务院妇儿工委对2011—2022年纲要的评估验收,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的各项目标基本实现。

去年9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两纲”);今年7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两规”。根据国家纲要和市级规划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应依据“两纲”“两规”制定本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对此,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委托重庆心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妇女儿童发展实际,编制形成《石柱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石柱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

二、“两规”形成过程

将新“两规”编制纳入全县“十四五”规划总体系,委托重庆心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编制。一是开展调研研究。深入县人社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等重点行业部,以及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医院等开展调查研究,整体把握全县妇女儿童发展状况。二是召开编制工作座谈会。组织45个重点成员单位召开新“两规”编制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各行业部门意见,力求新“两规”与部门规划相衔接,符合全县妇女儿童发展实际。三是明确编制导向。在充分调研、全方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县儿工委办与编制单位经过多次沟通,形成最终编制思路,既力求与国家纲要、市级规划相衔接,又因地制宜,突出我县特色。四是起草两个规划。根据编制思路,重庆心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起草形成新“两规”初稿,经书面征求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意见,反复修改形成此次新“两规”。

三、“两规”基本内容

(一)《石柱县妇女发展规划》基本内容

1. 基本框架。妇女发展规划由发展基础、总体思路、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监测评估5部分组成,共2万余字。第一部分发展基础,全面分析了上轮规划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妇女在健康水平、教育程度、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决策管理、发展环境、权益维护等方面取得的成就。第二部分总体思路,提出了本轮妇女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第三部分重点任务,提出了本轮规划在提高妇女健康水平、保障妇女教育权利、保障妇女就业创业、推进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提高妇女社会保障水平、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构建妇女友好发展环境、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点任务。第四部分组织实施,提出了推动实施本轮规划的机制保障。第五部分监测评估,是检验实施本轮规划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的方法措施。

2. 主要指标。到2030,婚前医学检查率逐年提高,妇女人均预期寿命≥82.3岁,孕产妇死亡率<8/10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4%,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70%,适龄妇女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艾滋病母婴传播率≤2%,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98%,孕产妇感染艾滋病、梅毒治疗率≥95%,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比例提高,建有由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高中阶段教育女性毛入学率≥98.5%,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中女生占比保持合理,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12年,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在45%左右,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在40%左右,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女性占比在50%左右,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在40%左右,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明显降低,全县中国共产党女党员比例保持合理,县党代会女代表比例≥县党员总数中女性比例,县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提高,县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提高,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合理,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中由女性担任正职的比例保持合理,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保持合理,县级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保持合理,县级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由女性担任正职的比例保持合理,县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有女性成员的比例提高,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成员中的女性比例提高,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村(社区)党组织成员中女性比例提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30%,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在50%左右,基本医疗保险女性参保率≥95%,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率提高,失业保险女性参保人数提高,工伤保险女性参保人数提高,女性在城乡低保对象人数中总体占比在40%左右,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县级文明家庭(户)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不低于2: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提高,女性检察官占比保持合理,女性法官占比保持合理,女性律师占比保持合理,强奸案件、拐卖妇女案件占刑事案件比重得到控制。

3. 特色亮点。针对更好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新的妇女发展纲要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

2021—2030年妇女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30

规划

指标

属性

责任单位

1

婚前医学检查率(%

逐年提高

预期性

县卫生健康委

2

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岁)

82.3

预期性

县卫生健康委

3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8

约束性

县卫生健康委

4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2

预期性

县卫生健康委

5

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

70

预期性

县卫生健康委

适龄妇女乳腺癌人群筛查率(%

逐步提高

预期性

县卫生健康委

6

艾滋病母婴传播率(%

2

约束性

县卫生健康委

7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

98

预期性

县卫生健康委

8

孕产妇感染艾滋病、梅毒治疗率(%

95

预期性

县卫生健康委

9

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比例(%

提高

预期性

县体育运动中心

10

由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数覆盖率(%

100

约束性

县卫生健康委

县发展改革委

11

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6

约束性

县教委

12

高中阶段教育女性毛入学率(%

95

预期性

县教委

13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中女生占比(%

保持合理比例

预期性


县教委

14

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

约束性

县教委

15

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

45左右

预期性

县人力社保局

16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

40左右

预期性

县人力社保局

17

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女性占比(%

50左右

预期性

县人力社保局

18

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

40左右

预期性

县人力社保局

19

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明显降低

预期性

县人力社保局

20

全县中国共产党女党员比例(%

保持合理

预期性

县委组织部

21

县党代会女代表比例(%

县党员总数中女性比例

预期性

县委组织部

22

县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

提高

预期性

县委组织部

23

县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

提高

预期性

县委组织部

24

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

保持合理比例

预期性

县委组织部

25

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由女性担任正职的比例(%

保持合理比例

预期性

县委组织部

26

县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

保持合理比例

预期性

县委组织部

27

县级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

保持合理比例

预期性

县委组织部

28

县级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由女性担任正职的比例(%

保持合理比例

预期性

县委组织部

29

县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有女性成员的比例(%

提高

预期性

县人力社保局

30

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成员中的女性比例(%

提高

预期性

县国资事务中心

31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

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预期性

县国资事务中心

县总工会

32

村(社区)党组织成员中女性比例(%

提高

预期性

县委组织部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

提高

预期性

县委组织部

33

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30

预期性

县民政局

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50左右

预期性

县民政局

34

基本医疗保险女性参保率(%

95

预期性

县民政局

35

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率(%

提高

预期性

县人力社保局

36

失业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万人)

提高

预期性

县人力社保局

37

工伤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万人)

提高

预期性

县人力社保局

38

女性在城乡低保对象人数中总体占比(%

40左右

预期性

县民政局

39

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覆盖率(%

100

预期性

县司法局

40

县级文明家庭(户)

提高

预期性

县委宣传部

县妇联

41

出生人口性别比

趋于平衡

预期性

县卫生健康委

42

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

不低于2:3

预期性

县城市管理局

43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提升

约束性

县水利局

妇女与法律

44

女性检察官占比(%

保持合理比例

预期性

县检察院

45

女性法官占比(%

保持合理比例

预期性

县法院

46

女性律师占比(%

保持合理比例

预期性

县司法局

47

强奸案件、拐卖妇女案件占刑事案件比重(%

得到控制

预期性

县公安局



(二)《石柱县儿童发展规划》基本内容

1. 基本框架。儿童发展规划由发展基础、总体思路、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监测评估5部分组成,共2万余字。第一部分发展基础,全面分析了上轮规划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儿童在健康状况、教育保障、福利水平、权益保障、成长环境、权益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就。第二部分总体思路,提出了本轮儿童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第三部分重点任务,提出了本轮规划在提升儿童健康水平、筑牢儿童安全防线、保障儿童教育权力、有效保障儿童福祉、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儿童发展环境、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点任务。第四部分组织实施,提出了推动实施本轮规划的机制保障。第五部分监测评估,是检验实施本轮规划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的方法措施。

2. 要指标。新生儿死亡率<1.5,婴儿死亡率<2.5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7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5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4%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3%,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4%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2%,小学生近视率<38%,初中生近视率<60%,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70%,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60%,每千名(0-14岁)儿童拥有床位数≥3.17张,每千名(0-14岁)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1.12名,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数≥1名,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数≥212岁儿童龋患率< 25%,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10小时,初中生每天睡眠时间≥9小时,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8小时,儿童自杀、自伤率下降,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率< 0.1,儿童暴力伤害发生率减少,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3%,学前教育普惠率≥8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8.5%,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数量(个)增加,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率提高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提高,城市社区中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覆盖率≥95%,农村社区(村)中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覆盖率≥8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农村水质达标率提高,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人口数量的比重降低,抓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中未成年人占比降低,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100%

3.特色亮点。针对更好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新的儿童发展纲要增加了“儿童与家庭”领域。

2021—2030年儿童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30

规划

指标

属性

责任单位

儿童与健康

1

新生儿死亡率(

< 1.5

约束性

县卫生健康委

2

婴儿死亡率(

< 2.5

约束性

县卫生健康委

3

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

70

预期性

县卫生健康委

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4.5

约束性

县卫生健康委

县公安局

儿童与健康

5

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

< 4

约束性

县卫生健康委

6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

< 3

约束性

县卫生健康委

7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

约束性

县卫生健康委

8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2

预期性

县卫生健康委

9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92

预期性

县卫生健康委

10

小学生近视率(%

< 38

预期性

县教委

初中生近视率(%

< 60

预期性

县教委

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

< 70

预期性

县教委

11

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

60

预期性

县教委

12

每千名(0-14岁)儿童拥有床位数(张)

3.17

预期性

县卫生健康委

13

每千名(0-14岁)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名)

1.12

预期性

县卫生健康委

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数(名)

1

预期性

县卫生健康委

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数(名)

2

预期性

县卫生健康委

14

12岁儿童龋患率(%

< 25

约束性

县教委

县卫生健康委

15

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时)

10

预期性

县教委

初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小时)

9

预期性

县教委

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小时)

8

预期性

县教委

儿童与安全

16

儿童自杀、自伤率(

下降

预期性

县公安局

县教委

17

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率(

< 0.1

约束性

县应急管理局

县公安局

县教委

县卫生健康委

18

儿童暴力伤害发生率(

减少

预期性

县公安局

县教委

儿童与教育

19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93

约束性

县教委

20

学前教育普惠率(%

85

预期性

县教委

21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6

约束性

县教委

22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8

预期性

县教委

儿童与福利

23

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数量(个)

增加

预期性

县卫生健康委

24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4.5

预期性

县卫生健康委

25

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巩固

提高

预期性

县人力社保局

26

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率(%

提高

预期性

县残联

27

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人)

提高

预期性

县残联

儿童与家庭

28

城市社区中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覆盖率(%

95

预期性

县妇联

县教委

29

农村社区(村)中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覆盖率(%

85

预期性

县妇联

县教委

儿童与环境

30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达到90

预期性

县水利局

31

农村水质达标率(%

提高

预期性

县水利局

儿童与法律

32

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人口数量的比重(%

降低

约束性

县公安局

县检察院

县法院

县司法局

33

抓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中未成年人占比(%

降低

约束性

县公安局

34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100

预期性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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