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石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日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石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石柱府办发〔2022〕46号),以下简称《方案》,对石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做出了部署安排。为切实做好《方案》落实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协调发展,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路长制”和示范县实施力度,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有条件的地区向自然村延伸。2019年9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要求大力推广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各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2020年2月25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要求大力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路长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2020年11月27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要求省、市两级人民政府分别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指导市、县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尽快完善“路长制”运行机制,确保到2022年,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全面建立。2021年6月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1〕59号),要求在2021年底前,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出台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国家级和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率先建立、有效运行“路长制”,明确各级路长和日常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到2022年底,全市所有区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立,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二、重要意义
出台《石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是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对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短板问题,巩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成果,推进“美丽农村路”试点改革,加快建立农村公路工作长效机制,促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向纵深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主要内容
《方案》内容分为工作目标、组织体系、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四部分。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立,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到2035年底,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组织体系
成立县级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统筹、指导、监督、考核辖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工作。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县、乡、村”三级路长体系。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农村公路总路长,并分级设置县级路长、乡级路长和村级路长,县级路长由帮扶乡镇(街道)的县领导担任,联系乡镇(街道)的县级牵头部门为“路长制”责任部门,乡级路长由乡镇(街道)班子成员担任,村级路长可由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或驻村(包村)乡镇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路长制”责任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负责“路长制”相关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持续推进通组公路建设,构建普惠公平的农村基础公路网络,巩固提升通硬化路建设成果,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机制。二是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健全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体系,分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探索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一体化养护,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三是提高农村公路通行品质。打造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净化、绿化、美化,提高农村公路品质,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生态宜居乡村融合发展。四是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加强农村客运运营安全管理,构建县、乡、村级三级农村物流节点体系,促进城乡物流网络均衡发展。五是创新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六是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建立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广泛开展路产路权保护宣传,规范限高限宽等物防设施,保障农村公路设施使用安全。七是探索农村公路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农村公路管理模式,推广“路长制”APP的应用,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业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高度重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路长制”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评到位要求,确保“路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2.多方筹措,落实资金。多渠道筹措农村公路管养经费,县财政局应保障全县路长制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街道)要多方筹集“路长制”工作开展相关经费。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深入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的推广,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
4.主动公开,接受监督。落实“路长制”公示制度,县、乡、村道路应按要求设置路长信息公示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科技创新,信息管理。充分利用市级开发“路长制”手机应用端,实现巡查、处治、销号、复核信息化管理,为“路长制”管理“建档立卡”,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