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沿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沿溪镇2024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科室:
为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筑牢免疫 屏障,从严从细落实综合防控措施,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沿溪镇2024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沿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沿溪镇2024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
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柱县2024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石农发〔2024〕187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镇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时间安排
全镇秋防行动时间定为9月10日-10月20日,其中9月10-10月16日为普免阶段;10月17-18日为查漏补缺阶段;10月19-20日为数据收集汇总上报时间。
三、总体目标
(一)强制免疫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犬只狂犬病4个强制免疫病种。
(二)强制免疫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犬狂犬病的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建立有效免疫屏障。
(三)疫情普查目标。畜禽养殖场(户)动物疫情普(排)查面达到100%;对普(排)查发现的动物疫病报告率和规范处置率达到100%。
(四)消毒目标。畜禽养殖(圈舍及周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大清洗大消毒,消毒面达到100%。
(五)防疫监管目标。畜禽养殖场(户)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率达到100%,确保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
四、行动内容
(一)抓好宣传普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非洲猪瘟、高致病性 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牛羊“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等相关政策宣传,不断增强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重点开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养犬管理办法》宣传,提高公众对狂犬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集中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动态更新畜禽档案,准确掌握养殖情况。普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及时报告处置
(二)抓好强制免疫。根据《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和我县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指导大型养殖场做好“先打后补”工作;对散养户要做好集中免疫和定期补免,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见附件)。免疫开展时要做好畜禽标识佩戴、散养户《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免疫结束后,要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工作,对漏免、免疫抗体不达标和补栏畜禽及时进行补免。
(三)抓好消毒灭源。按照预防与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秋防期间集中开展大清洗大消毒行动。督促指导养殖、流通、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生产经营者自主做好日常清洗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养殖、屠宰、流通、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全覆盖,有效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消除潜在隐患。乡镇(街道)要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并指导规模场建立消毒台账,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四)抓好防疫监管。严格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强化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监管。压紧压实包片兽医工作责任,加大对畜禽散养户的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新颁布的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按规定进行免疫接种、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
(五)抓好检疫监督。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督促指导养殖场户依法依规申报检疫。进一步加强检疫出证管理,出证前要认真查验动物健康状况、畜禽耳标、运输车辆备案等相关情况。认真落实基于监(检)测或风险评估的产地检疫制度,实施产地检疫时要严格查验免疫抗体监(检)测或风险评估报告、养殖(免疫)档案等资料。对未经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的,禁止出具检疫证明,严厉打击检出不合格动物或病死动物流入市场和餐桌。
(六)抓好疫病净化。实施动物疫病净化消灭是动物疫病防控的最终目标,也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以种畜禽场为核心,以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和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各乡镇(街道)要对有符合条件的种畜禽场和养殖小区要积极申报动物疫病净化场项目建设,并逐渐健全动物净化管理体制机制,集成示范综合技术措施,扎实推进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和非洲猪瘟、猪伪狂犬病等动物疫病净化,积极开展无疫小区(无疫区)和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工作。全方位做好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指导和培训,督促落实引种、生产、免疫、监测、检疫、隔离、消毒、淘汰、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净化综合技术措施,有效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刘蓉为组长,镇长谭辉健、专职副书记卢飞为副组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人员为成员的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工作标准,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方法,确保工作成效。根据本方案要求,明确任务目标,做好任务分解,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工作保障。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提前将秋防工作所需疫苗、消毒剂、试剂、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到位,按规定发放,规范使用。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对基层兽医人员加强技术培训,提高防疫操作技能。加强责任担当意识和廉政纪律意识,依法依规落实强制免疫和“先打后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审核等政策,防范廉政风险。
(三)强化行为规范。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加强防控物资与冷链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建立发放、领用等记录,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要规范免疫行为,切实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坚决杜绝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造成免疫失败;严格遵循免疫操作技术规程,防疫人员在开展入户免疫时,规范防护、进出严格消毒,所有使用过的疫苗空瓶需按要求分类回收,严禁随意丢弃,秋防结束后统一交回镇产业发展中心(联系人:谭秀琼;联系电话:13370798199)。
(四)强化督促检查。镇政府将加强督查检查,随时跟踪免疫进度及信息填报等情况,对秋防工作安排部署不及时、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疫效果不达标、进度迟缓、弄虚作假的及时整改,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强化信息管理。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场(散养户)动物防疫档案》,落实专人信息收集和统计报送,统一通过“重庆市畜牧兽医云平台”对免疫信息和系统实时填报。
附件:1.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2.沿溪镇2024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考核办法
3.沿溪镇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范防疫人员及相关器械、物资机械带毒传播,开展散养畜禽免疫,应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一、精简防疫人员
尽可能精简防疫工作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其中,1人入户,负责免疫、消毒等主要工作;1人不入户,负责填写免疫档案、填发免疫证明、开展宣传指导等辅助工作。
二、准备充足物资
提前准备好足量的注射器、针头、酒精、碘酒、药用棉、消毒剂、防护装备(防护服、口罩、鞋套、雨靴等)等。
三、选择适宜天气
提前查阅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免疫区域,尽可能避开雨天入户免疫。
四、确认健康状况
入户前,先向养殖户询问畜禽健康状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入户。入户后,先仔细检查畜禽健康状况,确定健康后,方可实施免疫。
五、强化生物安全
人员防护:入户前,应穿戴防护服、鞋帽、手套等,做到“一户一更换”,条件不具备的,必须戴防护帽、穿雨靴。穿雨靴的,入户前和离户时都必须消毒。注射消毒:严格对注射部位消毒,严格“一畜禽一针头”,不得重复使用。环境消毒:对畜禽圈舍及周边环境,防疫人员进出路线等,规范实施全面消毒。
六、广泛宣传指导
向养殖户宣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宣传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包括自家潲水)饲喂畜禽,调入畜禽要隔离、出栏畜禽要检疫、发病死亡要报告等政策规定。指导养殖户自行落实圈舍环境消毒、灭鼠灭蚊灭蝇等防控措施。
七、相关物品回收
对使用过的防护服、针头、注射器、药用棉、疫苗瓶、包装盒和消毒剂瓶等废弃物或污染物,必须使用不渗水的塑料袋或密闭容器全部分类回收,集中消毒、处理。
附件2
沿溪镇2024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
工作考核办法
为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兽医工作“三项制度”,搞好非洲猪瘟、禽流感、牛羊布病和结核病普查,为切实搞好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病普查和“大清洗大消毒”工作,确保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能顺利完成;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本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责任片区
谭秀琼:负责协调全镇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兰小兵(带领3名村级防疫员):负责新阳村、坡口村、陡岩村、静观村所有养殖场(户)。
陈晓雯(带领2名村级防疫员):负责清明村、清溪村、滨江社区所有养殖场(户)。
三、目标任务
1.强制免疫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犬只狂犬病。
2.强制免疫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犬只狂犬病等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3.疫情普查目标。畜禽养殖场(户)动物疫情普(排)查面达到100%;对普(排)查发现的动物疫病规范处置率达到100%。
4.消毒驱虫目标。畜禽圈舍及周边场所消毒面达到100%;畜禽驱虫指导面达到100%。
5.防疫监管目标。畜禽养殖场(户)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率达到100%。
6.动物疫病监测目标。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柱县2024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石农发〔2024〕187号)文件要求,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动物疫病监测目标任务。
四、具体考核事项
1.考核实行100分制,认真落实畜禽防疫工作任务等绩效考核目标任务,确保各项防疫的防疫密度、防疫质量和牛羊布病和结核病普查到位,保证全年清净无疫不受动物重大疫病的危害,得满分100分;出现原发性动物重大疫病不得分。
2.牛羊布病和结核病普查,查出一户没有普查到扣1分。
3.严格遵守免疫注射操作规程和圈舍消毒原则,做到六不漏,坚持一圈一针,严禁带毒注射和使用隔夜失效疫苗,注射剂量必须按规定量注射,严禁增加或减少剂量注射和打假针,圈舍消毒走过场,如有以上问题任一项发现一次扣1分;在防疫工作中不认真对待,经检查,缺一个耳标扣1分,缺一张免疫证扣0.5分,查出1头(只)没免疫注射的扣2分。
4.重点考核抗体监测,抗体监测达70%不扣分,低于70%每差1个百分点扣1分(包括养殖场自主检测)。
5.随时带足防疫过敏应激反应抢救药品,发现过敏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抢救方法,如不作为在防疫中出现应激死亡的,由当事人(防疫由防疫小组)承担。
6.免疫注射前认真检查诊断,对患病畜禽,待产母畜和疑似病畜禽,严禁免疫注射,但要做好记录,以便及时补免。接到防疫过敏反应信息,2小时内不到场诊疗的扣1分,造成畜禽死亡的由当事人全额赔偿。
7.建立健全以实际免疫相符合的免疫登记台账;按内容详细填写,保证免疫标识配戴和免疫证的发放。防疫台账与实际防疫数不符的发现一次扣0.5分。
8.严格疫苗的贮存、保管、使用和使用后瓶装或包装的回收工作,瓶装或包装的回收差1个扣0.1分。
五、以上考核意见请自觉遵守,其它未尽事宜,以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文件和镇政府工作要求为准。
附件3
沿溪镇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蓉 党委书记
副组长:谭辉健 镇长
卢 飞 专职副书记
成 员:汪祥胜 滨江社区党支部书记
罗小平 新阳村党支部书记
张中平 坡口村党支部书记
谭书全 陡岩村党支部书记
曾乾坤 清明村党支部书记
崔启安 清溪村党支部书记
崔吉权 静观村党支部书记
谭方明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谭秀琼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兰小兵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陈晓雯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沟通和处理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