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万安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万安街道发〔2024〕44号
各村(社区):
为切实使用好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推进全街道农业产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柱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石农发〔2024〕2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万安街道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万安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安街道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方案
为切实使用好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推进全街道农业产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柱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石农发〔2024〕2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万安街道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特别是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当前灾后恢复生产的迫切性、艰巨性、复杂性,把实施防汛抗旱保农业丰收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来抓,强化组织领导,夯实责任担当,把稳控牢关键环节,梳理细化各项措施,守住守好粮食安全底线,抓紧抓实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稳住农业基本盘,坚决打赢防汛抗旱保农业丰收这场硬仗。
二、总体目标
结合各村(社区)近期干旱受灾实际,分区分类精准施策,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抓实抓细秋粮生产,力争实现秋粮总量稳中有升。突出抓好秋菜增扩种,确保蔬菜稳定均衡供应。完成灾后田管保苗231亩,改种补种增种26亩,实现全年粮食和农业稳产丰收,完成县级下达我街道全年农作物种植面积和产量的任务。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补助资金对近期农作物受灾的7个涉农村(社区)实施,主要作物为粮油、果树、蔬菜和辣椒等。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方式。补助对象为因风雨、干旱等灾害等对农作物造成危害的一般种植户,重点关注风险未消除的监测户。补助方式采取资金补助、技术措施实施补助,由街道具体负责防灾减灾资金使用和落实。
(三)补助环节和补助重点。中央补助资金0.5万元,主要用于粮油、果树、蔬菜和中药材等主要农作物因干旱对农作物造成危害的灾后农作物补、改种和灾后救助等环节,重点用于种子种苗、肥料、农膜、农药和“一喷三防”相关技术实施等所需的资金、物资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街道农服中心具体负责防灾减灾补助资金实施工作,进一步细化使用方案,构建联动、共同工作机制,确保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使用取得实效。
(二)强化生产技术指导。各村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晚秋生产栽培技术和灾后救助知识,开展巡回指导活动,加强种植大户和一般种植户的技术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确保关键技术入户到田。
(三)严格资金管理。一是街道要严格按照防灾减灾资金只能用于农业防灾减灾的原则,用好用活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精准使用对象,建立资金使用台账,确保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确保资金审计不出问题。二是街道及时将资金使用方案上报县农业农村委备案,10月30日前及时支付到补助对象。三是要实事求是地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并接受县级验收评价。
(四)加强监督检查。街道按照将救灾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开展救灾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指导,把农民满意度、技术普及率和农作物补改种率等作为重要的督察检查内容,对将救灾资金挪为他用、不严不实的各村将予以全街道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分配表 | |||
村社区 |
资金 (元) |
灾后田间管理 (亩次) |
补种改种 (亩) |
黄鹿村 |
700 |
33 |
4 |
灯盏村 |
700 |
33 |
4 |
沙谷村 |
700 |
33 |
4 |
宝坪村 |
700 |
33 |
4 |
龙坪社区 |
700 |
33 |
4 |
城南社区 |
700 |
33 |
2 |
华丰社区 |
800 |
33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