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益乡人民政府2022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测算提醒
一、疫苗补助价格
按照我市2022年疫苗招标价格,2022年“先打后补”疫苗补助价格如下: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价格≤0.27元/ml,猪口蹄疫O型疫苗价格≤1.18元/ml,猪口蹄疫O-A型疫苗价格≤1.96元/头份,牛羊用口蹄疫O-A型疫苗价格≤1.70元/头份,小反刍兽疫疫苗价格≤0.35元/头份。
示例:如某养殖场购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价格为0.4元/ml,按0.27元/ml测算补助,如购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价格为0.25元/ml,按0.25元/ml测算补助。
二、补助免疫剂量和免疫次数
补助免疫剂量以实际使用的疫苗说明书为依据,补助免疫次数不超过《重庆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上报2022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计划的通知》(渝动防办发〔2021〕6号)中规定的免疫次数。
(一)补助免疫剂量(示例)
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申联生物):免疫期为6个月。耳根后深层肌肉注射,充分摇匀后,每头猪1ml。
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天康生物):免疫期为6个月。充分摇匀后,每头猪1ml,建议第一次接种后,间隔4周再加强免疫一次。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申联生物):免疫期为6个月。耳根后深层肌肉注射,充分摇匀后,每头猪接种1头份(1ml)。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中牧实业):免疫期为6个月。猪耳根后肌肉注射,体重10-25kg,每头1/2头份(1ml),25kg以上,每头1头份(2ml)。牛肌肉注射,每头1头份(2ml)。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天康生物):免疫期为6个月。猪耳根后肌肉注射,猪每头1头份(2ml)。
牛羊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天康生物):免疫期为6个月。颈部肌肉注射,牛每头1头份(2ml),羊每只0.5头份(1ml)。
牛羊用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金宇保灵):免疫期为6个月。肌肉注射,牛每头1头份(1ml),羊每只0.5头份(0.5ml)。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冠界、易邦生物、辽宁益康):接种后14天产生免疫力,鸡免疫期为6个月,鸭、鹅首免后3周,加强接种1次,免疫期为4个月。胸部肌肉或颈部皮下注射,2-5周龄鸡,每只0.3ml;5周龄以上鸡,每只0.5ml;2-5周龄鸭和鹅,每只0.5ml,5周龄以上鸭和鹅,每只1ml。
小反刍兽疫疫苗(天康生物):免疫期为36个月,用灭菌生理盐水稀释为每毫升含1头份,每只羊颈部皮下注射1ml。
(二)补助免疫次数
1.高致病性禽流感
鸭和鹅补助免疫次数≤2次/年,蛋鸡、种鸡补助免疫次数≤3次/年,肉鸡补助免疫次数≤2次/年。其中,7日龄前出售或病死仔禽补助免疫次数为0。
2.口蹄疫
补助免疫次数≤2次/年。其中,1月龄前出售或病死仔猪、羔羊以及 3月龄前出售或病死犊牛免疫次数为0。
3.小反刍兽疫
补助免疫次数≤1次/年。其中,1月龄前出售或病死羔羊免疫次数为0。
连续2年实行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的养殖场,跨年度出栏畜禽的,其免疫次数可跨年累计,最高免疫次数不超过1年的免疫次数。跨年度出栏的种畜禽只计算出栏当年的免疫次数。
三、注意事项
(一)按照渝农规〔2021〕3号文件的“审核标准”认真审核。已免费领取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疫苗的养殖场户不能申请“先打后补”补助。
(二)查看免疫程序、免疫记录、生产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产地检疫证明等,一是重点核实出栏畜禽数量、存栏种畜禽数量和病死畜禽数量,二是重点核实出栏、存栏和病死畜禽的月龄,确定出栏畜禽数量、存栏种畜禽数量和病死畜禽数量各自的补助免疫次数(结合免疫程序、实际免疫次数和最高补助免疫次数确定)。
(三)补助经费测算
测算补助资金=疫苗价格*(出栏畜禽数量*免疫剂量*免疫次数+存栏种畜禽数量*免疫剂量*免疫次数+病死畜禽数量*免疫剂量*免疫次数)。核实补助资金等于测算补助资金和养殖场实际使用疫苗价格(查看疫苗发票、采购合同和银行打款回单)较低者。
示例:某养猪场免疫猪口蹄疫O-A型二价灭活疫苗(中牧实业),2022年出栏猪数量20000头,其中育肥猪及种猪15000头(已核实免疫2次)、仔猪5000头(已核实免疫1次);2022年底存栏种猪数量3000头(已核实免疫2次);2022年病死猪数量800头,其中1月龄以上仔猪500头(已核实免疫1次)、育肥猪及种猪300头(已核实免疫2次)。
测算出栏猪补助1.96*(15000*1*2+5000*0.5*1)=63700元
测算存栏种猪补助1.96*3000*1*2=11760元
测算病死猪补助1.96*(500*0.5*1+300*1*2)=1666元
总测算补助金额=63700+11760+1666=77126元
如该养猪场实际实采购疫苗总金额为7万元,则核实补助金额为7万元。如实际采购疫苗总金额为9万元,则核实补助金额为7.7126万元。
(四)报送要求
1.关于2022年“先打后补”补助资金备案。请各有关区县按照渝农规﹝2021﹞3号文件要求,于2023年3月1日前将2022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有关情况电子件和纸质件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农财两家联合行文),抄送市动物疫控中心汇总,并在畜牧兽医云平台“先打后补”模块录入有关信息(数据需与纸质件一致,该模板涉及补助有关内容还不成熟,以区县报送的纸质件为准)。
2.关于2023年“先打后补”资格备案。2023年原则上要求规模养殖场全覆盖,各区县在渝农办发﹝2022﹞94号文件要求报送的2023年“先打后补”资格备案(2022年10月底)基础上,确需调整的,请将调整后的备案资料电子件和纸质件(农财两家联合行文)于3月5日前按照渝农规﹝2021﹞3号文件要求报送;若无调整,则不再重复报送,以10月底报送的为准。请各县于2023年3月5日前在畜牧兽医云平台“先打后补”模块录入2023年“先打后补”养殖场户有关信息,切实加强监管,全力推进“先打后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