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星乡深化“活人墓”、大墓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星府发〔2025〕67号
三星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星乡深化“活人墓”、大墓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属各版块、各部门: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三星乡深化“活人墓”、大墓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三星乡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星乡深化“活人墓”、大墓专项整治成果
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殡葬习俗改革,扎实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动移风易俗健康有序开展,根据(石违建墓地组办发〔2023〕1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深化“活人墓”、大墓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三星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殡葬改革正确方向,聚焦群众关切,突出问题导向,依法、有序、稳妥推进“活人墓”、大墓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破除殡葬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二)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石柱县深化“活人墓”、大墓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深化“活人墓”、大墓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石违建墓地组办发〔2023〕1号)文件要求,开展“回头看”清理整治工作,对整治不彻底“活人墓”、大墓及时整治到位,坚决杜绝新增,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不反弹。
二、整治标准
一是“活人墓”一律拆除(80岁以上、国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危重症病例人员、双人墓中已安葬一人的暂不列入本次整治范围)恢复土地使用功能。二是已葬的硬化大墓单人墓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4平方米含墓体、拜台和硬化地面),双人墓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6平方米含墓体、拜台和硬化地面);对超过标准面积的,针对不同情况,按“一墓一策”制定整改措施复垦复绿。三是杜绝新增“活人墓”、大墓。
三、组织机构
为深化“活人墓”、大墓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取得成效,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回头看”整治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谭千红 党委书记
谭华祥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刘慧琼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方志军 人大主席
阮 抗 专职副书记
廖洪明 纪委书记
王明洪 政法委员兼副乡长
薛千友 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兼)
刘 明 副乡长
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办,分管领导刘慧琼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思洋同志负责日常办公。
(二)各村成立工作专班
雷庄村 组 长:秦红军 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牟清河 党支部副书记
成 员:全体村组成员
石星村 组 长:余 洪 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谭 璐 党支部副书记
成 员:全体村组成员
观音村 组 长:马福生 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谭代其 党支部副书记
成 员:全体村组成员
五斗村 组 长:田 云 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龚洪星 党支部副书记
成 员:全体村组成员
三树村 组 长:马正华 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谭 俊 党支部副书记
成 员:全体村组成员
下塘村 组 长:张昭金 党支部书记
成 员:全体村组成员
四、任务分工
各工作专班负责对本辖区内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负总责。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殡葬管理,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对整治不彻底“活人墓”、大墓及时整治到位,坚决杜绝新增,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不反弹。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5年6月9前)。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工作措施,开展宣传发动。
(二)全面排查(2025年6月13日前)。各工作专班要迅速开展本辖区“活人墓”、大墓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将前期整治不彻底、不到位的专题研究,增添措施,再宣传再发动,严格按照要求整治到位,逐墓销户,并按“一墓一策”规范建立台账。
(三)整治整改(2025年6月25日前)。各工作专班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严格按照本方案整治标准逐个销号,并按“一墓一策”规范建立台账,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报送乡民政办。
六、巩固成果
(一)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选址建设,有效提高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完善居民文明殡葬服务体系。
(二)建立健全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墓碑制售和殡葬用品行业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墓碑石料开采、加工、销售行为。
(三)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坚持优化服务管理,兑现惠民殡葬政策,逐步满足群众殡葬合理需求。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完善殡葬信息源采集、报告和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引导、早整治。注重发挥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对群众治丧活动的自治约束功能,引导教育群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四)建立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后新增违建问题,发现一起,整治一起,追责一起,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构建起乡、村、组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实行定期会商、定期调度、定期督办、定期通报,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扎实高效开展。
(二)坚持综合施策,依法分类处置。各工作专班要针对不同情况,依法实施分类治理。要紧抓党员干部“关键少数”推动农村居民“绝大多数”攻坚思想守旧“特殊少数”,把自然保护地、基本农田、林地、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纳入重点管控区域,对占地面积大、户主为党员干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予以重点整治,整治一批领导干部带头违法违规私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排查整治后仍顶风违建墓地的情况,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三)开展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一是通过入户宣传、院坝会、LED显示屏、微信、标语(各村至少1幅固定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法律法规和活人墓、硬化大墓整治工作,提高干群的知晓率。二是聚焦从业人员开展整顿教育。围绕墓碑制造源头和风水先生开展教育整顿,要求石碑厂业主以及风水先生带头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厚养薄葬。三是聚焦关键群体加强思想引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办理丧葬事宜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移风易俗。对在册硬化大墓、活人墓家庭开展一对一上门走访,加强思想引导。
(四)做好舆论引导,确保安全稳定。对整治违规建设、问题突出的“活人墓”等违建墓地既要态度坚决、行动积极,又要实事求是、稳妥处置。同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以服务保障、积极引导为先,以动员群众自行拆除为主。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处置,对不实或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为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营造健康舆论氛围。
(五)强化督查考核,形成工作合力。成立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督查组,由乡纪委、乡民政办牵头组织,采取日常督查与分阶段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开展全程督查,强化目标考核,严格逗硬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对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者按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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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乡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 2025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