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969N/2025-0001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桥头镇 [ 发文字号 ] 桥头府发〔2025〕60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桥头镇“活人墓”“硬化大墓”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6-15 [ 发布日期 ] 2025-07-0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桥头镇“活人墓”“硬化大墓”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桥头府发〔202560             签发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桥头镇“活人墓”“硬化大墓”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市专题部署会议要求,石柱县深化“活人墓”、大墓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进一步深化“活人墓”、大墓整治成果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桥头镇“活人墓”“硬化大墓”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2025615

桥头镇“活人墓”“硬化大墓”专项

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市专题部署会议要求,石柱县深化“活人墓”、大墓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进一步深化“活人墓”、大墓整治成果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整治“‘活人墓’‘硬化大墓’问题”提出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严格按照石柱县深化“活人墓”、大墓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进一步深化“活人墓”、大墓整治成果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开展桥头镇“活人墓”“硬化大墓”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将所有违建墓彻底整治到位,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整治标准

一是“活人墓”一律拆除(80岁以上、国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危重症病历人员、双人墓中已安葬一人的暂不列入本次整治范围,但必须拆除除墓体以外超面积的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和地面附属设施<含硬化地面>,防止死亡后形成新的大墓)恢复土地使用功能。这一条要严格执行掌握,不得滥用。二是已葬的硬化大墓单人墓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4平方米含墓体、拜台和硬化地面),双人墓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6平方米含墓体、拜台和硬化地面)。对超过标准面积的,针对不同情况,必须拆除大墓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不含墓体)和地面附属设施(含硬化地面),绝对不准以“掩埋、遮挡”等方式“虚假整改、数字整改”,必须按照“一墓一策”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复垦复绿。三是坚决杜绝新增“活人墓”、大墓。

三、整治重点

《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我镇违法违规私建的“活人墓”未按要求拆除、恢复土地使用功能或栽种绿植复绿;已葬超标准“硬化大墓”整治不到位;部分单位对整治“活人墓”“硬化大墓”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整治不力等问题。特别是针对国道省道、公路沿线和景区景点可视范围内的违建超标准大墓,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整治标准整改到位,并植树遮挡,不留坟头,确保视觉效果。

四、整治措施

(一)深化认识。按照石柱县深化“活人墓”、大墓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进一步深化“活人墓”、大墓整治成果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我镇重建违建墓整治领导小组,村(社区)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把此次“活人墓”“硬化大墓”整治“回头看”专项提升行动上升到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加强力量,强化领导能力,明确工作任务,增添工作措施,进一步扫清整治尾欠。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256月底前

(二)提升整治。按照石柱县深化“活人墓”、大墓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20252号文件要求,各村(社区)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对前期整治不彻底,不到位的认真研究,细化措施,再宣传再发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整治到位,逐墓销号。尤其是对国道省道、公路沿线和景区景点可视范围内的超标准大墓进行再次逐墓摸排登记造册,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整治标准整改到位,并植树遮挡,不留坟头。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25 623日前

(三)评估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6月底,再次组织各村(社区)进行交叉验收检查。特别是对国道省道、公路沿线和景区景点可视范围内的违建“活人墓”和超标准大墓整改效果和植树遮挡效果进行详查,做到可视范围内全无违建墓。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镇级相关科室

完成时限:20256月底前

(四)考核问责。开展违建墓地“回头看”专项整治,对专项整治后新增违建问题,发现一起,整治一起,追责一起,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同时,镇政府将专项行动纳入各村(社区)目标绩效考核,切实开展专项行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评估,确保取得实效。镇纪委、派出所对因重视不够、责任不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对阻碍、干预、阻挠专项整治的领导干部,坚决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纪检办、派出所

完成时限:20259月底前

(五)全面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村(社区)不断总结专项行动中先进做法,提炼经验,形成制度,加强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镇级相关科室

完成时限:202510月中旬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级相关科室、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按要求、时限、进度推进专项整治。各整改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夯实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对接、跟进问题整改进度,及时掌握整改 情况,推动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二)扎实推进整改。镇级相关科室、各村(社区)要对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工作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进度和具体要求,层层夯实责任,抓好具体整改工作,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

全面摸排、全面整治,逐步实现违建存量坟墓清零的工作目标,同时划定禁葬区(如国道省道、公路沿线和景区景点可视范围、城镇规划区等区域),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坚持疏堵结合,加快各我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进程,为实现集中安葬创造条件,满足群众合法殡葬权益和合理殡葬需求。

(此页无正文)

桥头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                2025615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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