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潭乡2025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执法计划》的通知
龙潭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潭乡2025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执法计划》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机关各板块: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龙潭乡2025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执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龙潭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潭乡2025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
监督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核心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全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切实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全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年度监督执法检查,推动全乡建设施工、旅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企业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严厉查处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设施工等领域内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及时有效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率100%。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各村、各部门相互协调,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处罚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检查严肃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 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6.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8.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5.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账,每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六、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监督检查人员有4人。
监督检查人员具体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进行明确。
七、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4人*250=1000天
(二)监督执法工作日:62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00天
1.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20天;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20天;
3.参与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30天;
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50天;
5.开展机动执法共计60天;
6.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20天。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共180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共计50天;
2.病假、事假共计20天;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共计40天;
4.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55天;
5.参加党群活动共计15天。
八、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情况;
2.单位开展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实施“回头看”,建立持续整改工作机制情况;
3.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新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
5.危险化学品企业“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及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相关装置按要求增设安全仪表系统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储罐区安全管理,落实《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防腐蚀、防静电、防泄漏及特殊作业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6.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落实“三严禁”、“六严禁”、“两关闭”的要求,开展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二)直接监督管理执法检查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执法工作计划进行检查执法。
1.对1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全面检查,每次不少于2名监察员,安排每月2工作日。4*12=48天
2.对1家非煤矿山开展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全面检查,每次不少于2名监察员,安排每月2工作日。4*12=48天
(三)综合监督管理执法检查
1.对辖区3个建设施工单位开展检查。每2月至少一次全面检查,每次不少于3名监察员,安排每月2个工作日。6*12=72天
2.农户自建房安全工作情况的检查。
在乡政府备案的自建房,2025年检查龙潭村、都会村、木坪村、万宝村、双河村。具体检查方案由乡城建办制定,应急办协助,每次不少于3名监察员,每月安排3个工作日。9*12=108天
3.组织对辖区个体工商户、食品药品行业的检查。
每月检查场乡个体工商户、食品药品行业,每月至少1次,应急办牵头,每次不少于2名监察员,安排每月2个工作日。4*12=48天
4.对辖区所有道路的路检路查。
对辖区的道路,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对辖区所有的车辆开展路检路查,每月至少上路检查12天,每次不少于2名监察员。12*2*12=288天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是根据县应急局的培训计划,及时对辖区的特种作业人员通知参加统一培训,加强安全常识的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县应急局统一时间。二是对辖区所有驾驶员开展每季度一次安全常识教育培训会,不断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的意识。每次不少于2名监察员、每次安排一个工作日。2*4=8天。
6.对辖区21家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应急办牵头,各行业科室配合。21*4*4=336天。
7.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确实加强辖区的安全监管,积极落实好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保障群众得生命财产,确保辖区安全稳定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