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483R/2025-00016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大歇镇 [ 发文字号 ] 大歇府发〔2025〕94号
[ 标 题 ] 大歇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歇镇2025年夏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7-30 [ 发布日期 ] 2025-08-15

大歇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歇镇2025年夏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歇府发〔202594

大歇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歇镇2025年夏季森林防灭火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夏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经镇政府同意,制定了《大歇镇2025年夏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大歇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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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歇镇2025年夏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夏防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实现自然灾害“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抓牢“统、防、救”工作主线,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关口前移,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遏制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严防扑火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

三、工作任务

(一)提升统筹管理能力

1.强化属地责任。夏防期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常态化开展巡查指导,各村(社)力量实行全天候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响应迅速。

2.强化主体责任。在林区从事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落实火灾防控相关措施,担负起森林防灭火责任

3.强化一线责任。“一长三员”等森林防灭火人员要做好日常巡护,特别是进入夏季森林防火期后,在日常巡护中携带简易扑火工具,及时制止违规用火行为,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二)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4.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将气象部门发布的森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结合预警响应的具体工作措施发送到各村(社),持续深化“叫应”机制。

5.加强宣传教育。常态化入户宣传,推动森林防灭火宣传进林区、进景区、进村社、进学校、进农户。利用宣传小喇叭,循环播放森林防灭火知识。各村(社)干部要带队开展“敲门行动”:向林区住户发放《石柱县森林防灭火告知书》,签订“石柱县森林防灭火十户联防联控承诺书”,讲解违规用火举报奖励政策等;与痴障人员家属签订《防灭火监护责任书》,落实24小时监护;充分发挥十户联防联控机制作用,每10户设立1名组长,负责日常提醒、巡护、隐患上报。

6.加强隐患排查。深入开展林区隐患排查整治和违规野外用火查处专项行动,重点实施散坟可燃物清理、已建防灭火基础设施维护、高压输电线路通道清障“三大攻坚”,建立林区火灾隐患专项管理台账,明确隐患位置、类型、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处、验收一处、销号一处,台账每月更新。

7.加强火源管控。各村(社)要加强火源管控,落实“十户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提醒、制止违规用火行为。在主要进山路口、重点防火区域,增设森林防火临时检查哨卡,增派力量,加大林区监测和巡查巡护工作力度,坚决杜绝火种入山。

(三)提升指挥救援能力

8.强化物资准备各村(社)常态化做好维护保养,确保应急状况下拉得出、用得上。

9.强化带装巡护各级队伍要靠前分片驻防,重要时段至少要有1/3力量开展带装巡护,加密巡护频次,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扩大巡护范围,发现火点、烟点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

10.强化值班备勤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

11.强化信息报送。发生火情及时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委、县政府报告,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等制度。

12.强化科学救援。火灾发生后,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各(社)要按照“135”森林火情早期处理机制开展早期处置,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扑救。在火灾扑救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科学制定扑救方案,严格落实“三先四不打”“十严禁”“十必须”要求,严明火场纪律,参战人员遇险情要做好安全避险,坚决避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四)提升依法治火水平

13.强化督查指导。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加强村(社)指导,重点时段加密检查频次,重点对检查责任落实、装备维护、违规用火行为管控、宣传覆盖、火情火灾处置等情况,发现有失职、渎职行为的,由镇纪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强化火因调查。配合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开展火因调查。快速查明起火原因,判明案件类别和性质,按规定做好行刑衔接和案件侦办查处工作,依法打击纵火或过失引发森林火情(灾)违法犯罪行为。

15.强化复盘总结。按照“有火灾就必须有人负责”原则,统筹开展火情(灾)调查评估和复盘总结。要严肃追究引发火灾的直接责任,同时深挖彻查预防、监管、扑救等环节的失职失责问题,确保责任追究精准到位、形成闭环,切实发挥强有力的震慑警示作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多发态势。

(此页无正文)

大歇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                                     20257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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