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4004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征收拆迁补偿事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报表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征收拆迁补偿事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宣传、贯彻执行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工作。
2、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具体实施的事务性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辖区内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受县住房城乡建委委托,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3、参与拟订全县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政策、计划和征拆方案。
4、协调拆迁单位实施拆迁工作;参与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参与组织实施清场验收工作。
5、配合相关部门控制全县集体土地征收面积总量,参与统筹协调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相关经费,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及养老保险费用据实支付的事务性工作。
6、配合做好征地人员安置对象的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工作。
7、指导拆迁统建还房建设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和业务素质,确保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法实施。
9、负责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档案管理,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10、承担县政府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现有6个科室(办公室、法律服务科、财务科、征地事务科、拆迁安置科、内审科),属于县城乡建设和住房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1194.55万元,支出总计21194.5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45.40万元,增长5970.33%,主要原因是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22年增加20866.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2年减少20.64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119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45.40万元,增长5970.33%,主要原因是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22年增加20866.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2年减少20.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94.5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119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45.40万元,增长5970.3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25.18万元,占1.53%;项目支出20869.38万元,占98.4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194.5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845.40万元,增长5970.33%。主要原因是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22年增加20866.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2年减少20.6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8.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64万元,下降5.9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2年减少20.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80万元,增长15.79%。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石财[2023]48号、石财[2023]23号、石财[2023]20号、、石人[2023]27号、渝财预〔2023〕16号、渝财预〔2023〕33号、渝财预〔2022〕43号等文件调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64万元,下降5.9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80万元,增长15.79%。主要原因是超额绩效工资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55万元,占13.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3万元,增长61.41%,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4.33万元,占4.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07%,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251.58万元,占76.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2万元,增长10.80%,主要原因是支出超额绩效工资。
(4)农林水支出2.94万元,占0.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4.11万元,占4.30%,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5.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94万元,下降9.32%,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出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1万元,增长22.62%,主要原因是征拆项目增加,办公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0866.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66.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22年增加20866.04万元。本年支出20866.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66.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征拆项目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3.9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2万元,下降12.9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日常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1万元,下降9.3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费用。
公务接待费0.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到我中心调研检查征地拆迁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48.57%,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1万元,下降53.85%,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2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3.3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国产办公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0869.38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332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