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8410/2024-0002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住建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064008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物业事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报表
[ 成文日期 ] 2024-10-23 [ 发布日期 ] 2024-10-23

064008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物业事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报表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物业事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任务:参与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承担物业服务行业业务指导及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指导乡镇(街道)物业矛盾纠纷调处;配合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物业管理法规政策。

2.参与对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3.配合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以及新建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移交接管验收协议备案等工作。

4.指导各乡镇(街道)物业管理工作;参与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情况;参与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活动。

5.负责组织物业管理企业创优达标活动,参与组织相关综合考评。

6.承担物业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协调处理物业管理重大矛盾纠纷。

7.承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物业事务中心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380.54万元,支出总计3380.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8.14万元,增长4002.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8740000元和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项目29685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有玉带河以北老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和提升项目24000000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38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8.14万元,增长4002.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8740000元和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项目29685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有玉带河以北老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和提升项目240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0.5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38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8.14万元,增长4002.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8740000元和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项目29685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有玉带河以北老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和提升项目2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6.85万元,占2.27%;项目支出3303.69万元,占97.7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80.5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98.14万元,增长4002.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8740000元和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项目29685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有玉带河以北老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和提升项目24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8.14万元,增长1089.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8740000元和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项目296850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4.18万元,下降47.70%。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8.14万元,增长1089.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8740000元和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项目296850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4.18万元,下降47.70%。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1万元,占0.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缴费基数上调。

2)卫生健康支出3.65万元,占0.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上调。

3)节能环保支出29.69万元,占3.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6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62.54万元,占6.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1万元,增长10.4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

5)住房保障支出877.55万元,占89.5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9.94万元,下降51.4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8万元,下降8.12%,主要原因是单位内部人员变动,人员工资津贴保险等支出较上年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2.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4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有玉带河以北老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和提升项目24000000元。本年支出24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有玉带河以北老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和提升项目24000000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本级划拨资产车辆3辆,将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在本单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8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本级划拨资产车辆3辆,将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在本单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单位用车运行维护资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8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9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3303.6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项目名称:

石柱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提升项目(玉带河以北老城片区)(渝财债[2023]64号)

项目编码:

50024024T000004005484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06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财政归口处室:

508-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科

部门联系人:

XX

联系电话:

153XXXXXXXX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0.00


24,000,000.00


24,000,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24,000,000.00


24,000,000.00

100

10.00

10.00

一般公共预算



0.00


0.00


0.00

1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43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和提升,消除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

43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和提升,消除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

43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和提升,消除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改造提升小区

43

43

0

100

5

5



实施外立面改造

平方米

199100

199100

0

100

5

5



新增便民服务设施

平方米

12745

12745

0

100

5

5



新增停车位

720

720

0

100

5

5



验收合格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项目完成时限

1

1

0

100

10

10



改善老旧小区居住条件


定性

明显改善

1

0

100

20

20



当地群众满意度

%

95

95

0

100

10

10



超概算项目比例

%

0

0

0

100

20

20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李凤  023-815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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