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4010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村镇建设事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报表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村镇建设事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责任务:指导农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广农房建设适用技术;承担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等村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村镇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承担小城镇试点建设工作。
(3)参与村镇建设、村镇综合整治工作。
(4)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推广农房建设适用技术。
(5)承担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和传统民居建筑的修复工作。
(6)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
(7)承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村镇建设事务中心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110.96万元,支出总计1110.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8.71万元,增长680.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项目,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农村危房改造项目506798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4691482.35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11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8.71万元,增长680.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项目,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农村危房改造项目506798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4691482.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0.96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11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8.71万元,增长680.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项目,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农村危房改造项目506798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4691482.35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1万元,占12.15%;项目支出975.95万元,占87.8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10.9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68.71万元,增长680.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项目,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农村危房改造项目506798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4691482.3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56万元,增长351.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5067987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2.20万元,增长302.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5067987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56万元,增长351.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5067987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2.20万元,增长302.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5067987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52万元,占1.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3.90%,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上调。
(2)卫生健康支出6.42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上调。
(3)城乡社区支出109.81万元,占17.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1万元,增长11.7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513.06万元,占79.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0.04万元,增长1092.61%,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9万元,下降6.4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清算往年绩效工资,本年度绩效工资支出较上年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保缴费、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5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暂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暂无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975.95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 ||||||||||
项目名称: |
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补助资金 |
项目编码: |
50024024T000003873821 |
自评总分: |
9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06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财政归口处室: |
508-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科 |
部门联系人: |
牟x |
联系电话: |
13xxxxxxxx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0.00 |
2,700,000.00 |
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2,700,000.00 |
0.00 |
0 |
10.00 |
0.00 | ||||
一般公共预算 |
0.00 |
0.00 |
0.00 |
1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深化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场镇功能、提升场镇品质、提升管理水平,推进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 |
深化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场镇功能、提升场镇品质、提升管理水平,推进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 |
深化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场镇功能、提升场镇品质、提升管理水平,推进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新建场镇地下停车场 |
处 |
= |
1 |
1 |
0 |
100 |
5 |
5 |
||
新建人行道工程 |
米 |
≥ |
755 |
755 |
0 |
100 |
5 |
5 |
||
新建卫生间 |
个 |
= |
2 |
2 |
0 |
100 |
5 |
5 |
||
新增太阳能路灯 |
盏 |
≥ |
230 |
230 |
0 |
100 |
5 |
5 |
||
验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建设周期 |
年 |
≤ |
1 |
1 |
0 |
100 |
10 |
10 |
||
产业布局和规划建设水平 |
定性 |
有效提升 |
1 |
0 |
100 |
20 |
20 |
|||
村民满意度 |
% |
≥ |
95 |
95 |
0 |
100 |
10 |
10 |
||
超概算项目比例 |
% |
= |
0 |
0 |
0 |
100 |
20 |
20 |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 ||||||||||
项目名称: |
石柱县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
项目编码: |
50024023T000003794658 |
自评总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06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财政归口处室: |
508-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科 |
部门联系人: |
牟x |
联系电话: |
13xxxxxxxx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0.00 |
370,000.00 |
370,0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370,000.00 |
370,000.00 |
100 |
10.00 |
10.00 | ||||
一般公共预算 |
0.00 |
370,000.00 |
370,000.00 |
1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修缮加固、拆除重建、墙面整治等多种方式,动态解决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问题。 |
通过修缮加固、拆除重建、墙面整治等多种方式,动态解决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问题。 |
通过修缮加固、拆除重建、墙面整治等多种方式,动态解决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问题。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危房改造户数 |
户 |
≥ |
160 |
160 |
0 |
100 |
10 |
10 |
||
验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建设周期 |
年 |
≤ |
1 |
1 |
0 |
100 |
10 |
10 |
||
减少农户整修危旧房支出 |
定性 |
有效减少 |
1 |
0 |
100 |
20 |
20 |
|||
农房改造户满意度 |
% |
≥ |
95 |
95 |
0 |
100 |
10 |
10 |
||
补助资金 |
元 |
= |
370000 |
370000 |
0 |
100 |
20 |
20 |
(二)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冉佳运 023-815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