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8410/2023-0003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住建委 [ 发文字号 ] 石建委〔2023〕396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4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11-13 [ 发布日期 ] 2023-11-2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4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现就申报2024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为经鉴定是唯一住房且安全等级属于C级或D级、或认定确属无房户的以下农村低收入农户: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以下农户不得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有一套及以上安全住房的农户;属于城镇户口的农户(包括就地农转城的农户);拆除重建的C级危房户;D级危房拆除重建、无房户新建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户;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的农户;其他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

二、加强信息对比

一是请各乡镇(街道)城建办会同乡村振兴办、民政办等相关业务科室,对摸排的农村危房改造需求户进行大数据信息比对,确保农户身份信息真实准确,农户低收入类型精准有效。

二是请各乡镇(街道)城建办在完成大数据信息比对的基础上,如实填写《分户花名册》(详见附件1),于20231122日(下周星期三)18:00前报送至县住房城乡建委村镇科。

联系人:陈其静 电话:023-81501802

邮箱:572089402@qq.com

附件: 1.2024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分户花名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11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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