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公示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 复核及等级评定结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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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公示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
复核及等级评定结果的通告
2025年第 20号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63部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DB50/T867.63-2024)经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已于2024年 10月11 日正式公布,2024年 11月8 日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标准要求,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考试点和培训机构两个地方标准的通知》(渝应急办发〔2024〕34号),明确各区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标准的宣贯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的复核工作。按照标准要求,市、区县应急管理局对全市73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了复核,其中达到一级等级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有 13家,达到二级等级的有36家,达到三级等级的有 19家,600分以下的有5家(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递交(或邮寄)到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特此通告。
附件: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复核及等级评定结果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 10月13日
(联系人:黄津川;联系电话:023-67526291;电子邮箱:442528008@qq.com;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二路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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