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转发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高温汛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 通 知
石应急发〔2024〕36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转发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高温汛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县工业园区,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治本攻坚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抓好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事故,现将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高温汛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应急发〔2024〕82号)转发你们。一是摸清本辖区(行业)内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涉及单位(企业)和风险隐患等实际底数,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台帐;二是针对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的装运卸载、储存、使用等环节和安全设施设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三是扎实抓好检维修、特殊作业、装卸作业等重点动态安全监管;四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并结合涉及危险化学品有关单位和企业的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高温汛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加强高温汛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有关单位:
当前正值高温汛期,高温、雷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给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带来较大的环境风险,叠加停电限电等不确定性因素和高频次的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明显升高。为加强高温汛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全面研判夏季安全风险,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高温汛期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管控带来严峻挑战,一是高温天气将增大硝酸铵、硝化棉、过氧化物等易燃易爆危化品储存风险;二是将增加危化品挥发,部分液体危化品从储罐呼吸阀外溢风险升高,部分通风不良区域人员中毒风险增大;三是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装卸车作业风险明显升高;四是强降雨对临河靠山危化企业带来水灾地灾风险,对遇湿易燃危化品库房、防雷措施不到位的化工装置、给排水和供配电系统、化工码头趸船系泊等构成直接威胁;五是部分地区可能面临停电限电,对消防、安全监测控制等高等级用电负荷设备正常运行带来挑战。
各区县应急管理局务必高度警觉、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把防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研判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高温汛期面临的安全风险,及时发布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督促企业针对性制定并落实防火防爆、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防中毒防中暑等安全措施,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确保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夏季高温汛期安全。
二、采取有力措施防控夏季安全风险
(一)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防范。开展重大危险源检查督导市级抽查,加快推进企业自查、交叉检查和市级抽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8月底基本完成隐患整改。定期通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报警预警数据,督导重大危险源企业及时处置消警,排查整改报警暴露出的违章作业、设备故障、设计缺陷等深层次隐患。压紧压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落实高温汛期各项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可靠运行。
(二)强化特殊危险化学品管控。硝酸铵、硝化棉、氯酸钾等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和电石、金属钠等遇湿易燃危险化学品,具有固有危险性高、环境敏感性强等特点,要严格执行《硝酸铵安全技术规范》《工业用硝化纤维素安全技术规范》《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条件》等标准规范,重点加强温度、湿度的控制,根据情况采取减少储存量、增加检查频次等管控措施,并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有效。易燃液体储罐应采取喷淋降温,调节呼吸阀压力等措施,减少危化品挥发外溢。
(三)严格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在重点时段严格管理动火、涉易燃易爆物品等高风险作业的紧急通知》(渝安办〔2023〕41号)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等要求,加强检维修、特殊作业、装卸车等高危作业管理和承包商管理,坚决杜绝无证作业、未经审批作业、无监护作业、未在动火点分析即动火作业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快建设特殊作业管理系统,尽快实现特殊作业全程电子监控。企业应根据气象状况合理安排户外作业、装卸车作业,减少高温时段和夜间作业,原则上节假日期间不实施检维修作业,必须实施的,严格按规定升级管理。加强对承包商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作业监护,严禁以包代管。
(四)科学处置各类异常工况。严格执行《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及时修订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细化异常工况判定标准、处置程序和授权规则,组织异常工况处置的应急演练,确保一线岗位人员在面临异常工况的情况下会操作、能应急。企业负责人要组织管理技术人员研判极端恶劣天气对装置运行的影响,可将部分极端气象纳入异常工况判定标准,遇异常工况及时退守安全状态。
(五)落实安全分级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企业要进一步优化风险清单和隐患清单,将与高温汛期气象风险关联的生产安全风险纳入企业的风险清单和隐患清单,作为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各区县要运用好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平台,督促企业加大隐患自查自改力度,提高重大隐患发现率、整改率,对长期未发现录入隐患的企业开展专项督导。
(六)严格监管执法。各区县要将防范高温汛期安全风险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高危作业管理、特殊危化品储存、异常工况处置、双防控机制运行等关键环节的检查执法,综合运用数字化系统线上巡查和线下检查等方式,提高发现问题的质量和效率,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典型违法行为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要督促重点企业落实高危细分领域、产业转移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举一反三整改同类隐患。发动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兑现举报奖励,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成品油、醇基液体燃料等领域“打非治违”。
三、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应急准备
(一)全面摸排自然灾害与安全生产耦合风险。各区县要全面排查临河靠山危化企业(含加油站、气体充装企业)、遇湿易燃危化品仓库、危化品码头等风险点,按照底线思维研判可能产生的自然灾害与安全生产耦合风险,落实“一企一册”的风险管控清单(于8月9日报危化处袁崇杰,邮箱:cqajjwhc@163.com)。
(二)完善化工和危化领域强降雨递进预警响应指南。按照分段分层分类分级应急处置的要求,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完善化工和危化品领域强降雨递进预警响应指南(随后发布征求意见稿),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完善。
(三)加强各层级应急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做好人员、物资、装备和专业技术力量的应急准备,确保突发情况能第一时间科学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企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关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要求,提高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风险管控,把高温汛期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专业指导。各区县、化工园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的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指导服务,对重大隐患整改进行复核验收,对重大险情处置提供专家建议,提高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加强工作督导。各区县要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坚持点面结合,既全面调度掌握园区及辖区企业工作进度,又加强对重点企业、重大隐患的专项检查,对夏季安全风险防范不到位的企业采取通报批评、警示约谈、行政处罚等措施,保障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市应急管理局将结合重大危险源检查督导市级抽查、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对重点区县风险防范情况进行专项督导。请各区县应急管理局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相关企业。
(主动公开)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