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医保局关于转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 开展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费用 直接结算试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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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各协议医疗机构:
现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试点的通知》(渝医保办〔2021〕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试点的通知》(渝医保办〔2021〕54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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