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3223869463/2021-00063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卫健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石柱县12—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8-12 [ 发布日期 ] 2021-08-1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石柱县12—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石柱县12—17岁人群

  

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开展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第二步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市上统一安排部署,经县疫苗接种专项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就做好石柱县12—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12—17岁学生新冠疫苗接种原定时间节点提前,8月份同步推进12—14岁学生和15—17岁学生新冠疫苗接种。831日前完成12—17岁学生第一剂次疫苗接种,930日前完成12—17岁学生第二剂次疫苗接种,并组织应接未接学生的查漏补种。

  

二是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分批次有序组织12—17岁学生新冠疫苗接种,确保无接种禁忌学生应接尽接。

  

三是县卫生健康委要科学设置接种点,合理安排工作人员、接种时间,错峰接种,避免学生和家长聚集,保障接种安全。

  

四是各乡镇(街道)、县教委要统筹安排12—17岁学生第一、二剂次疫苗接种,及时完成免疫程序。县疫苗接种工作组将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日调度、周通报。

  


  


  


  


  

石柱县新冠病毒接种专项工作指挥部疫苗接种工作组

  

202181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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