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县级有关单位,“四上”企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落实国家、市统计局关于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开展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7月10日至12月31日。
二、检查对象
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有资质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限上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劳动工资、能源等专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在近2年内接受过统计执法检查的调查对象(迟报、拒报、未设置统计台账等非统计数据质量情形除外)原则上不再作为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对象。
三、检查内容
同一执法检查对象的检查指标原则上不超过2个(重点指标详见附件)。
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工业总产值”和“营业收入”指标数据;
2. 投资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本年完成投资”指标数据及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
3. 商贸企业中限额以上企业的“商品销售额”和“营业额”指标数据;
4. 服务业重点行业企业的“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营业收入、本年折旧、营业利润”指标数据;
5.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原煤产量、煤炭消耗量、用于原材料消费量”指标数据;
6. 资质内建筑业企业的“建筑业总产值”和“本年新签合同额”指标数据;
7.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的“本年完成投资”和“商品销售面积”指标数据;
8. 一套表企业单位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标数据;
9. 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四、检查期别
期别为2024年年报或2025年定报,重点关注统计数据波动异常的行业和调查对象。
五、检查数量
依据全县2024年年报一套表单位数量,按不低于5%比例抽取,执法检查企业15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构建以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分级责任体系,及时研究解决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工作。与各专业科室建立“专业发现—法规处置”快速通道,将执法结果纳入数据质量管理评价体系,作为培训和完善规范的依据,各专业科室定期反馈整改成效,形成协同提升闭环。
(二)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对执法各环节做好文字及音像记录,确保可回溯监督。强化法制审核,涉及重大执法决定须经法制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决定。优化涉企检查,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的各项要求,降低经营主体负担,切实优化我县营商环境。
(三)严肃追责问责。严格遵守执法检查各项纪律,强化违法处置,对统计违法行为严格立案查处,依照《重庆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行政处罚,并按程序认定严重失信企业;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同时,深化成果运用,督促整改,常态化“以案释法”,曝光典型案件,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机制。
附件: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5年7月8日
2 关于开展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石统发〔2025〕38号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