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负责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综合协调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负责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发展规划以及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3.负责管理和指导乡镇、部门(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协调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负责对乡镇统计、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负责指导统计基层工作。
4.负责制定县情、县力普查方案;负责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抽样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5.负责实施国民经济和生产总值核算;负责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的有关资料;负责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6.负责实施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负责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资料;负责实施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收入调查和农村贫困监测、全面小康监测、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监测及三峡工程石柱库区的有关监测。
7.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负责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基本统计资料;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负责对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负责建立并实施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8.负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负责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
9.负责实施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管理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负责实施统计数据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10.负责协助乡镇管理统计人员,促进统计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对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考试等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财政和县财政安排到乡镇的统计工作经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现有机构是三科一室(综合核算科、工业投资科、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4个:社会经济调查队(参公单位)、统计执法检查大队(事业单位)、统计普查中心(参公单位)、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事业单位),4个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日常开支由本单位统一预算支出。
(三)单位构成。
2018年度,纳入本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较上年无变化。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02.04万元,支出总计602.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7.78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到2018年农业普查工作全面结束,该工作项目属于一次性项目,工作开展时间阶段为2016年至2018年,普查主要工作于2017年开展结束,2018年只余部分扫尾工作,工作经费大幅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02.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7.78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农业普查工作结束,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减少了此项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2.0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02.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7.78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2018年农业普查工作结束,此项工作经费支出下降。其中:基本支出460.87万元,占76.6%;项目支出141.17万元,占23.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02.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7.78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农业普查工作结束,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减少了此项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12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74.51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2.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7.78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2018年农业普查工作结束,单位项目经费支出减少了此项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12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晋级晋升工资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提高等,导致单位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3.54万元,占8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54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年中工资政策变化,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提高,导致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经费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27万元,占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48万元,增长191.4%,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初预算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未生成,导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大幅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9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2018年医疗费用标准提高,以及本单位2018年年中新招录1名职工,导致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2.44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6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提高,以及本单位2018年年中新招录1名职工,导致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0.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2.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42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提高,导致相应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以及奖励金等。公用经费58.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9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全县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万元,下降62.6%,主要原因是今年接待市级部门检查工作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5万元,下降32.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去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8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县内下乡检查统计业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6%,年初预算与年末决算基本一致,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私用,因公出行提倡多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7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2018年严格执行公管理规定,因公出行提倡多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8万元,下降92.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9万元,下降53.5%,主要原因是市级部门到全市各区县检查统计工作实行轮流制,2018年到我单位检查工作次数较去年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7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20批次,75人;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5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3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9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级部门对统计基础工作提出新要求,以及全县脱贫攻坚工任务重等,我单位每月下乡次数较上年大幅增加,导致差旅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单位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笔记本等办公设备,以及空调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1.17万元。对4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统计各行业专业调查、监测等基础工作。
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全年为各单位领导及企业法人送统计法制宣传手册9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及企业法人依法统计意识。全年对县局专业人员和全县各乡镇(街道)、规上、限上、资质以上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了2次统计普法培训,受训人数达200人次以上;二是对县域40余家企业部门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责令问题企业限期整改。协助市局统计执法检查总队对县域内6家规上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共查处4家问题企业,对其中3家企业分别处以罚款,共计处罚金额6万元;三是编印《石柱统计月报》1000余册,并及时在石柱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月度统计数据,同时向各级各部门赠送《石柱统计年鉴2018》《石柱领导干部手册2018》累计800余册,在新浪、腾讯“石柱统计”官方微博累计推送统计信息1700余条,公布的统计数据更加全面、翔实,更好更快地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服务;四是累计撰写统计信息84篇,其中县内《情况简报》《政务快讯》采用30余条,在市局统计信息网、市调查总队内网和石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刊登统计信息累计20余条。撰写统计分析22篇,其中被国家统计局综合采编3篇,被市委市政府综合采编2篇,被市统计局、市调查总队采用11篇,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正面批示4篇,进一步提高了统计部门的社会影响力;五是开展了2018年上半年乡镇(街道)工作满意度调查1次、2018年下半年乡镇工作满意度调查1次、脱贫攻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意调查1次、脱贫攻坚结对帮扶民意调查1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意调查1次、旅游产业发展民意调查1次、脱贫攻坚季度民意调查3次、四城同创民意调查1次,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民意、科学决策提供了数据参考;六是全年培训累计近60天,培训近800人次。其中,乡镇统计联网直报、抽样调查、 城乡住户、乡镇统计员岗位基础知识培训、经普“两员”清查等培训近1000人次;其它专业月、年报培训累计450余人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333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