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源头数据

质量核查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数据核查机制,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可靠,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国统字〔202326号)、《重庆市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渝统发〔202525号),结合石柱县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核查目的

加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监督管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促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行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定职责,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可靠,为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二、核查对象

依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向政府统计机构提供基础统计资料的各类统计调查对象,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等。

三、核查内容

各类统计调查对象依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填报的基础统计资料,包括统计调查单位基本情况及其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消耗、固定资产投资、研发创新、信息化等相关指标数据。

四、核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相关要求和核查对象的特点,针对源头数据报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综合采用计算机程序自动核查、相关数据对比核查、综合数据校验核查等方式,对源头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核查;采用现场核查、凭证核查、电话核查、问题线索核查等方式,对新增或变动的调查对象以及总量较大、数据波动异常的调查对象和地方的源头数据质量进行重点核查。结合相关专业工作实际,加强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技术在数据质量核查中的应用。

五、组织实施

县统计局根据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统筹开展核查工作,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优化业务流程,规范处理核查中发现的基础统计资料报送不真、不实、不全等问题,确保统计源头数据实打实、硬碰硬。

县统计局相关专业科室、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要定期通过平台开展数据线上审核,及时查证异常数据,确定问题企业清单;定期通过现场核查、凭证核查等方式开展重点核查,做好核查工作记录,形成源头数据质量核查报告(包括核查区域、核查企业/项目数量、核查方式和办法、核查发现的问题和原因、采取的纠治措施、下一步打算、是否移送执法机构等内容)。

县统计局要建立健全数据核查机制,积极主动开展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按时反馈上级统计机构下发的数据查询结果,及时上报和规范处理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核查工作记录和总结,并按要求向统计局相关专业处室(单位)报送相关资料。

六、核查结果运用

(一)县统计局加强市统计局相关专业处室(单位)、行业部门、乡镇(街道)的协调联动,核查中发现的源头数据报送差错,逐级反馈至调查对象。督促调查对象核实修改并重新上报。涉及其他专业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相关专业处理。

(二)源头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调查对象,原则上由县统计局依法依规处理。存在统计违法问题的,应按规定及时把有关线索移交统计执法部门。

(三)源头数据质量核查结果作为相关专业审核评估乡镇(街道)部门、统计调查单位统计数据的依据。数据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对象,要及时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措施,统计局相关专业科室要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和夯实基层基础的有效抓手,是持续巩固防治统计造假成效的实际行动,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扎实做好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关于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负第一责任,专业负责人对本专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负主要责任,专业统计人员对本专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负直接责任,统计调查对象对源头统计数据质量负主体责任的要求,担负起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相应责任,坚持查虚报和瞒报行为并重,发现问题不遮掩、不避讳,依法依规处理。

(三)强化统筹协调。县统计局要加强与市统计局相关专业处室(单位)、县级有关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协作配合,将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与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普法、数据综合评审、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科学统筹,协同实施,在确保核查工作高效落实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基层工作量。要加强统计调查与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协作联动,建立健全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机制,助推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结果运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或工作敷衍塞责的,按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对整改不力,统计源头数据质量连续出现问题的对象,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石柱县工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

2.石柱县能源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

3.石柱县投资领域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

4.石柱县贸经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

5.石柱县服务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

6.石柱县人口就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

7.石柱县研发和创新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

8.石柱县调查单位名录库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


石统发〔2025〕60号 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的通知.docx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