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商贸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倡议书
各商贸企业:
近年来全国部分地区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不法分子以高息为诱饵,通过吸收公众存款、变相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实施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落实国务院令(第737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发动社会各界对涉非集资风险进行监督举报,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现倡议:
一、认清商贸领域非法集资的特点
在商贸领域,非法集资往往借助商品交易、电子商务、物流、预付卡等渠道进行。这些领域资金流动量大、交易频繁、涉及面广,容易成为非法集资的温床。非法集资者往往假借“投资”“理财”名义,通过保本、高收益、无风险、有担保等虚假宣传,诱骗企业和群众签订合同、出借资金,实施非法集资活动,最终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
二、提高法律和风险意识,不盲目投资或参与非法集资
广大商贸企业要端正心态,懂得“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时刻具备风险意识,理性投资,依法保护自身权益,以免因小失大,造成血本无归。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投入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三、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共建打击非法集资氛围
勤劳致富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广大商贸企业经营者及其员工要树立正确的致富观,坚持劳动致富,守法经营;提高防范意识,抵制非法集资活动。如发现非法集资活动苗头,请及时劝告身边的亲属、朋友不要上当受骗,同时第一时间向县打非办举报。
举报电话:023-73339113、023—73334141。
线上举报渠道:
关注“重庆金融安全卫士”微信公众号,选择“举报入口”进行举报。
信件举报:石柱县政府综合办大楼213办公室,邮政编码:40910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6日
(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