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情况的公示
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关要求,我县共发现农村黑臭水体6个,其中纳入市级监管清单6个,
截至2024年1月,我县正在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累计完成市级监管清单水体0个。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期限:15个自然日
监督举报电话:73376003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序号 |
县 (市、区) |
乡镇或 街道 |
行政村(社区) |
水体名称 |
水体 类型 |
涉及的自然村 |
水域面积:平方米 |
黑臭段地理位置信息 |
监管级别 |
黑臭成因 |
完成治 理时间 |
治理后水体是否常年有水 | |||||
起点名称 |
起点经度 |
起点纬度 |
终点名称 |
终点经度 |
终点 纬度 | ||||||||||||
1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
金铃乡 |
银杏村 |
小坝子河 |
河流 |
银杏村 |
1400 |
小坝子河起点 |
108.499771 |
29.990985 |
小坝子河终点 |
108.502671 |
29.998057 |
口国家 ☑市 |
a. |
/ |
/ |
2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
黄水镇 |
万胜坝社区 |
万胜坝社区沟渠 |
沟渠 |
万胜坝社区 |
1500 |
万胜坝社区沟渠起点 |
108.443642 |
30.173095 |
万胜坝社区沟渠终点 |
108.446785 |
30.172586 |
口国家 ☑市 |
a. |
/ |
/ |
3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
六塘乡 |
龙池村 |
龙池村道路沟渠 |
沟渠 |
龙池村 |
1800 |
龙池村道路沟渠起点 |
108.281328 |
29.918395 |
龙池村道路沟渠终点 |
108.282026 |
29.917725 |
口国家 ☑市 |
g.b.猪(50) |
/ |
/ |
4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
鱼池镇 |
山娇村 |
山娇村荷花塘 |
坑塘 |
山娇村 |
400 |
山娇村荷花塘起点 |
108.243643 |
30.249938 |
/ |
/ |
/ |
口国家 ☑市 |
g.a. |
/ |
/ |
5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
王场镇 |
太和社区 |
大地坝河 |
河流 |
太和社区 |
1800 |
大地坝河起点 |
108.187948 |
30.339170 |
大地坝河终点 |
108.181232 |
30.342221 |
口国家 ☑市 |
g.f. |
/ |
/ |
6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
桥头镇 |
长沙村 |
长沙村稻田坑塘 |
坑塘 |
长沙村 |
300 |
长沙村稻田坑塘起点 |
108.237883 |
30.078549 |
/ |
/ |
/ |
口国家 ☑市 |
g. |
/ |
/ |
注:1.水体编号是农村黑臭水体的唯一识别代码,编号采用“省市县行政代码+四位流水号0000”的形式。
2. 水体名称命名目的是便于找到此水体,例如 XXX村XX便利店东侧100米。
3. 水体类型勾选河流、坑塘、沟渠等。其中:河流水面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区段水面;坑塘水面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沟渠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
4. 涉及的自然村:黑臭水体所在的一个或多个自然村名称。
5. 水域面积、长度和宽度,主要是指常水位下的水体黑臭段面积、长度和宽度,非整个水体的水域面积、长度和宽度。
6. 地理位置信息包括黑臭段起点、终点名称及经纬度,非整个水体经纬度。属于河流型或沟渠型的水体,填写起、终点名称及起、终点经纬度,名称可命名为XX 水体起点、XX 水体终点,或填写标志性位置的经纬度;属于坑塘型的水体,仅填写起点名称及起点经纬度,即填写水体中心点经纬度,或填写污染物汇入点经纬度,或填写标志性位置的经纬度(填写标志性位置如:水体最近的农户、民房、村口、路口等明显参照物)。为了防止同一个点位经纬度坐标不一致的问题,规范点位经纬度空间参考坐标系,统一报送CGCS2000 坐标系下的经纬度坐标。经纬度信息可通过定位系统现场获取,按十进制(小数度)形式填写,经纬度坐标小数点后保留5位。
7. 判定依据,勾选感官、公众评议、水质监测。
8. 排查时水质监测指标均值:根据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需要,有必要的填写水质监测指标均值。
9. 监管级别:勾选国家或者省监。
10.黑臭成因包括: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b.畜禽养殖污染(注明规模,畜禽名称参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如:鸡(50)猪(10)); c.水产养殖污染;d.种植业污染;e.企业排污;f.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g.底泥淤积;h.农厕粪污污染;i.其他污染问题等。填写一种或几种农村黑臭水体形成原因,造成污染最主要的原因置于首位。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4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