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4709/2020-00158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县2018-2019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石柱县2018-2019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公示单位:石柱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序号

案例名称

办案部门

赔偿义务人

是否结案

赔付金额(万元))

赔偿方式

修复内容

1

周XX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石柱县林业局

周XX

0.0929

资金赔偿

异地造林533.2平方米,由县林业局统一规划实施生态修复。

2

秦XX滥发林木案

石柱县林业局

秦XX

0.12

资金赔偿

由县林业局统一规划实施生态修复,补种280株。

3

重庆某建材有限公司占矿山区外土地搭建空压机房造成土壤耕作条件丧失案

石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重庆某建材有限公司

0.549

义务修复人自行修复

挖走涉案48平方米区域现有被破坏土壤,回填种植土方,再播撒草种。挖土石方、外运土石方和回填种植土方约24平方米。

4

重庆某建材有限公司排土场(弃渣场)边缘水土流失和矿渣废弃物污染耕地土壤案

石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重庆某建材有限公司

0.9

义务修复人自行修复

在矿区和耕地交界处按照边界长13.5m,宽0.3m高1m的标准、采用钢筋混凝土为材料的标准修建挡墙。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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