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251Y/2026-0001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水利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印发《2026年石柱县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6-06-11 [ 发布日期 ] 2026-06-1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印发《2026年石柱县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6石柱县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2026年,石柱县水资源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按照2026全市水利工作会议部署,紧扣县委、县政府要求,以水资源刚性约束为主线,推进四水四定聚焦总量管控、全流程监管、生态复苏、地下水治理、改革创新监测提升大重点,抓实抓细各项工作,推动县域水资源管理提质增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水资源支撑保障。

一、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

1.落实可用水量管控优化可用水量核定果,强化核定结果在水量分配、规划编制、项目审批中的应用。切实加强水资源管控指标的监管。

2.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深入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推进相关行业规划、重大产业和项目布局、各类开发区和新区规划开展水资源论证。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刚性约束论证和审查。

3.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配合抓好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工作

二、加强取用水全过程监管

4.加强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规范取水许可审批流程,依托重庆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效能,提升水资源论证质量与取水许可审批的科学合规性。

5.强化取用水全流程监管。利用市级“智管水资源平台,常态化开展违规取用水问题排查整改,从严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超量取水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地下工程疏干排水管理要求,加强县域疏干排水管控。不断优化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持续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数据治理。

6.做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组织实施2025年度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全面落实2026年度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7.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做好水源地名录信息管理与更新,修订《石柱县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各类信息的归集、管理和共享组织开展安全保障评估。

三、推动河湖生态环境复苏

8.加强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强化生态流量监测警与评价,完成河流和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工作

9.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利有关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涉及水利相关任务。配合做好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

四、推进地下水综合治理

10.严格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落实重庆市地下水管控指标,加大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查处力度,进一步压实地下水保护主体责任。

五、深化用水权等重点领域改革

11.推进用水权交易制度体系建设。对接市级用水权交易制度体系,持续拓展用水权交易市场,有序推进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等交易,逐步扩大交易规模与覆盖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水权创新产品服务,开展水权质押贷款探索。加强用水权改革宣传引导和经验总结推广。

12.全面抓好水资源费改税工作。加强与税务部门协作,完善征管协作机制,开展取水计量规范性检查,深化双方在信息共享、水量复核、监管信息互用等方面的合作,提升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

13.探索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建立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核算体系,充分挖掘与培育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效路径。

六、加快推进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

14.持续提升取用水监测计量能力。加快补齐取水计量设施短板,健全完善取水计量电子档案。推进取水在线计量数据治理,加强取水在线监测“上报率、完整率、及时率”管理着力解决取水在线计量数据缺失、数据异常、数据不协调等问题

15.抓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实施。严格执行用水统计调查制度,高质量完成用水统计调查年度工作。

16.强化水资源监测计量数据应用。依托智管水资源台,切实强化监测数据在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统计、水量分配、生态流量监管、用水权交易、地下水保护治理等方面的实际应用。

七、夯实水资源管理组织保障

17.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体系。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县水利局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乡镇(街道)属地管理的三级责任体系。

18.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依托县节约用水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水利、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税务等部门力量,定期会商研判、协同推进,统筹解决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生态流量保障、水资源费改税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与市级部门对接汇报,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强化乡镇(街道)水资源管理机构建设,打通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

19.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强化公众节水护水意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水资源保护,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水资源管理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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