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经营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单位和产品名称的公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经营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单位和产品名称的公告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本局向社会公告经营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单位和产品名称如下:

经营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产品名称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甲睫美甲美睫店

92500*****88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东岳庙街12

6S细胞保存液、6S细胞培养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

关于对经营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单位和产品名称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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