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定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的通知
日期: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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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8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建设的通知》(渝人社办〔2021〕160号)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发〔2022〕307号)精神,经经营主体申报,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审核并实地考察评估通过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现认定石柱县特色农产品服务中心、石柱县千领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为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并授牌。
附件: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名单
(此件主动公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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