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
2.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
3.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
4.监督社会保险基金使用,保证基金安全;
5.承办同级政府或者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交办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6.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因劳动保障纠纷引起的职工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
7.指导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督职责。
(二)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来看,我支队属于县人社局下设二级预算单位。根据石委编委发〔2019〕122号《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我支队共设置综合科、案件查处科、监督检查科、网络管理科、园区执法大队等五个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0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0年减少32.3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32.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20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84.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8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减少32.3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6.6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24万元,比2020年减少3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24万元,比2020年增加36.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单位有效运转,人头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0年减少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预算财政未批复。
劳动人事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84万元,比2020年减少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未安排出国访问活动;公务接待费0.54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0万元,比2020年减少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进行预算安排;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6.05万元,比上年增加26.5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和政府采购服务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财政未安排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易平 联系方式: 023-7333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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