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961G/2025-00083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人力社保局 [ 发文字号 ] 石人社发〔2025〕266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品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5-11-07 [ 发布日期 ] 2025-11-12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品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重庆品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你司《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表》收悉,经现场调查核实,现依法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65号)第一条规定,原则同意你司部分工作岗位在2025118日至2026117日期间实行不定时工时和以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具体意见如下:

(一)高级管理岗5个岗位、中层管理岗8个岗位、销售员岗3个岗位、结算员岗1个岗位、统计员岗1个岗位、罐车驾驶员岗35个岗位、小车驾驶员岗2个岗位、辅助生产车驾驶员岗1个岗位、泵工岗7个岗位、管工岗6个岗位、前场岗4个岗位、采购岗1个岗位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生产调度岗2个岗位、装载机操作员岗4个岗位、搅拌楼操作员岗4个岗位、试验员岗2个岗位、资料员岗1个岗位、质检员岗4个岗位、取(试)样员岗1个岗位、库管员岗3个岗位、设备维修岗6个岗位、车辆管理岗1个岗位、勤杂工岗4个岗位等实行以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且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工作天数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中的加班程序、加班时间和第四十四条的加班费计算标准的规定执行。

四、此批复应向职工公示15个工作日,并请严格按批复的岗位人员范围依法组织实施,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等权利。

此复。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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