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各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3〕63号)和《重庆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6〕212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县域范围内生产经营活动处于正常状态的各类企业单位。
二、评价内容
《重庆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暂行办法》(附件1)第七条的全部内容。
三、需要报送的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线上系统抽取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劳动规章制度(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单位登记,申报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2022年度职工花名册及职工流动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线上系统抽取人员的2022年工资表、考勤记录(每季度一次,工资表月份和考勤月份需相对应,复印件或打印件加盖鲜章),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需提供审批文件;
(七)劳动用工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
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县劳动人事行政执法支队(县人力社保局一楼110办公室)。
四、评价程序
1.企业网上申报:2023年4月21日前。由县劳动人事行政执法支队统筹负责,组织企业登录市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我要办→劳动关系→单位办事→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功能模块,根据系统提示,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四),问题咨询可添加QQ群(附件三)或者添加QQ(1778393019),备注企业名称咨询业务人员。
2.企业线下提交材料:2023年4月30日前。网上申报材料完成后,企业根据系统随机抽选的待审查人员名单,线下补充本通知第三项所列明的“需要报送的材料”。
3.书面审查:2023年5月10日前,审查人员对企业网上申报和线下提交的用工资料进行初审,作出审查合格、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处理建议,提交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形成本次审查结果。对经审查发现的问题,生成问题清单,与审查结果同步推送给被审查单位。用人单位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下达《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处理建议书》,指导和督促单位整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理处罚的,应按程序立案调查处理。被审查单位对问题整改后,审查人员应及时变更整改状态、上传佐证材料。
4.守法诚信等级评价。2023年6月10之前,系统根据纳入的评价指标,按评价指标规则自动读取该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结合书面审查结果,自动生成评价等级初步意见。初步意见结合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的建议,同级劳动关系、基金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就业、社会保险以及行政复议等有关业务部门意见,形成拟评结果,拟评价结果将在本地办事大厅、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人力社保部门会根据的反馈意见和公示情况,及时收集和固定有关证据资料,对确需调整的企业及时在系统上变更等级。
5.结果运用。2023年6月23日前,诚信等级评价结果最终将以正式文件形式在县人力社保部门办事大厅、官方网站公布管辖企业的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市人力社保局也将统一向社会公布全市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评先、评优和上市等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证明。
五、工作要求
(一)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涉及企业切身利益,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价工作,及时做好材料准备和报送。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或不按要求提供书面审查材料的,由县人力社保局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查处。
(二)评价工作要确保评定结果全面、真实、公平、公正,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本次评价结果将作为企业评先、评优和上市等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证明,今后人力社保部门不再出具其他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暂行办法
2.劳动用工自查情况登记表
3.2022年度企业诚信等级评价群(QQ群)
4.企业网上申报流程
(此件公开发布)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