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统计监测和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民工稳就业工作相关要求,为克服新冠病毒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我县农民工尤其是新疆、西藏等地区返乡农民工统计监测和就业帮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返乡农民工统计监测。利用农民工统计监测系统,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和劳务经纪人,持续开展返乡农民工实名制台账建设(附件),全面摸排所有返乡农民工就业信息,重点做好新疆、西藏地区返乡农民工统计监测。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调查、信息比对、数据共享等方式,动态掌握辖区返乡农民工就业状态、返乡原因、技能水平、培训意愿等服务需求情况,做到摸排记录实、就业状态清、服务需求准。
(二)建立主动帮扶工作机制。根据返乡农民工就业信息摸排情况,对有服务需求的返乡农民工,要建立健全主动帮扶工作机制,通过岗位推荐一批、技能培训一批、政策落实一批等帮扶措施,确保有就业意愿未就业人员动态清零。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无业可就的返乡农民工就业需求,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有效开展就业帮扶,全面实现“应帮尽帮”“应就尽就”。
(三)常态化开展岗位推送。切实发挥基层就业创业工作人员、调查员、劳务经纪人、村(社区)干部作用,收集一批辖区内灵活就业岗位信息,针对性扩大就近就业岗位供给。畅通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就业岗位信息发布渠道,积极对接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市场,面向辖区内有就业需求的农民工通过线上、现场等方式加密就业岗位信息发布,推动实现“村村见岗位”。
(四)优化就业创业服务。结合“15+5”人社便民服务圈建设工作,推动基层就业创业工作人员、调查员、劳务经纪人、村(社区)干部向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员、服务员角色转变,切实提升服务效率,提高群众认可度、满意度。对有意愿创业的,加速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落实,对接协调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免费创业工位供其使用,助力返乡农民工成功创业;对有培训需求的,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力度,鼓励其参加各个部门组织实施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技能立身、技能就业的意识和能力;对有政策扶持需求的,要加强就业创业领域政策宣传落实,尤其是跨区域交通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到人政策,提高政策知晓、落实力度。
(五)营造浓厚关爱氛围。加大对困难农民工关心关爱力度,详细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家庭收入、致困原因等情况,关心他们的所需、所难、所盼,全力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好生活和就业问题。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针对辖区内困难农民工开展慰问活动,通过送关心、送慰问、送帮扶等,全面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积极引导鼓励他们依靠双手奋斗幸福生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充分认清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帮扶工作对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意义。要把返乡农民工特别是新疆、西藏地区返乡人员就业和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及时调整充实工作力量,落实专人、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做到工作有部署、帮扶有措施、上下有对接、责任有落实。
(二)及时反馈情况。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各村(社区)村每日完成返乡农民工信息填报,各乡镇(街道)每周四前至少完成一次汇总确认,及时研判返乡农民工就业形势,提前预警、及早调度、快速反应。要加强结果运用,尤其对新疆、西藏返乡人员,要拉条挂账、精准施策,确保“未得到就业帮扶”动态清零,力争有就业意愿人员“应就尽就”。对于未进行就业帮扶、工作推进不力,数据报送不及时的乡镇,县人力社保局将根据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果进行通报。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工作群、信息张贴栏、乡村广播等广泛发布就业、创业、培训、疫情防控等信息,加强舆论引导,传播正能量,营造有利于农民工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付 飞,023-73330921(统计监测)
冉晓玉,023-73336114(岗位推送)
谭映月,023-73330902(技能培训)
向 华,023-73336677(创业工位)
马周英,023-73338236(公益性岗位)
特此通知
附件:返乡农民工实名制台账
(此件主动公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
返乡农民工实名制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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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返乡前务工地址 |
返乡前从事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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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就业或创业意愿 |
意愿就业或者创业行业 |
意愿就业或创业地点 |
开展职业指导次数 |
提供适合岗位次数或创业政策咨询次数 |
提供培训次数 |
是否已实现就业 |
就业地点 |
就业行业 |
已就业方式 |
未就业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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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渝北区长安汽车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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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经纪人或劳务中介。2.招聘会3.包工头或工带工。4.自主创业。5.自谋就业。6.公益性岗位 |
1.已得到就业帮扶但还未就业。2.未得到就业帮扶。3.无就业意愿。 |
备注:在重庆市农民工统计监测系统中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