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借用陈以香等2名同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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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济困医疗救助工作办公室: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用管理的通知》(石人社发〔2021〕30号)规定,经县2022年第三次人事工作联席会研究,同意借用龙沙镇卫生院陈以香、六塘乡卫生院陈萍等2名同志到你办工作,借用时间为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借用期间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在原单位不变,待遇发放按相关规定执行,借用人员借用期满应于10个工作日内回编制所在单位报到上岗,请你单位及时函告相关单位及人员。
特此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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