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石柱县“救助通”项目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民发〔2023〕96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石柱县“救助通”项目试点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根据民政部低收入认定指导中心和市民政局在渝开展“救助通”项目试点工作要求,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现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救助通”项目试点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和“一门受理、协同救助”系统开展情况,以方便困难群众和减轻基层负担为目标,优化救助流程、规范核查授权,实现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在线完成社会救助申请登记和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实施全方位精准快速救助,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全县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范围
全县33个乡镇(街道)。
三、试点内容
(一)线上申请社会救助
“救助通”通过“微信小程序”、“渝快办APP”、“愉快社区APP”等主渠道接入,同时对接石柱县“一门受理、协同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困难群众可在上述任一渠道申请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相关救助事宜。
(二)在线签署核对授权书
“救助通”内设救助家庭成员或相关义务人在线签署核对授权书功能,通过“救助通”小程序,即可在线完成签署核对授权书,困难群众不用再前往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签署核对授权书。
(三)实时查询救助情况
申请社会救助家庭可通过“救助通”小程序,实时查询救助申请—救助审核—救助确认全流程,申请办理社会救助的各个环节公开透明,让申请家庭及时知晓申请办理情况和结果。
(四)便捷认证待遇资格
已获得救助的家庭,可通过“救助通”认证待遇资格功能,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形式直接进行生存状况验证,改变过去需要困难家庭成员到乡镇街道签字等传统生存验证方式,方便困难家庭在任何地方都可以通过“救助通”高效便捷的进行生存认证。
(五)及时受理审核确认
“救助通”通过短信提醒及时推送求助信息,工作人员接收信息后立即开展主动服务,通过“救助通”实现网上接受申请、审核申请相关资料、办理结果回复,进一步缩短申请审核确认流程,真正实现“一次申请,一网通办”。
三、实施步骤
(一)专题研究,召开座谈会(2023年7月上旬)
通过召开乡镇街道座谈会等方式,深入分析研究,完善困难群众线上申请救助相关流程,收集“救助通”试点项目相关建议意见,确保试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2022年7月上旬)
根据项目试点要求,结合石柱县情,制定完善“救助通”项目试点方案,围绕试点目标,细化任务措施,制定工作清单,打表推进,确保试点项目取得实效。
(三)业务培训,强化宣传(2022年7月下旬)
县级召开“救助通”项目试点工作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对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救助通”业务操作流程及救助政策业务培训;乡镇街道组织对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人员进行“救助通”小程序操作使用培训。通过村村通广播、赶集日、院坝会集中开展宣传,结合入户走访等形式上门宣传“救助通”,播放项目宣传片,让“救助通”入人心,提高群众知晓率和使用“救助通”的积极性。
(四)试点推广,投入使用(2022年8月)
全面启动“救助通”推广应用,开放“救助通”小程序端口,正式接受困难群众通过“救助通”小程序申请社会救助。县民政局分组分片区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五)总结评估,凝聚成效(2022年12月)
认真总结“救助通”项目实施情况,收集典型案例、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意见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提交试点情况总结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在石柱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安排部署并专项推进“救助通”项目试点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救助通”项目的实施宣传、培训、指导、监督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并落实本辖区内“救助通”的申请受理、经济核查、入户调查、审核审批等职责;村(社区)负责配合各乡镇(街道)做好“救助通”的宣传应用、主动发现等相关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在民政部、市民政局的指导帮助下,落实”救助通”应用技术保障力量,及时解决推广应用中的技术难题,确保落实安全保密等责任。
(三)强化监督保障。县民政局对“救助通”项目试点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发现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积极解决,确保项目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将“救助通”使用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附件: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社会救助网上申请办理流程(试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