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县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24〕3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1.持续加强法治学习。一是将干部学法教育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政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学法计划。二是组织干部参加学法教育,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支部会议等方式有序开展学法教育,让干部学法懂法知法持续走深走实。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
2.扎实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开展各种普法活动,结合“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 “惠民政策宣传月”等重大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在人流量集中的地方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殡葬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等内容。通过民政政策宣传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形成普法工作常态抓、重点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新媒体宣传,利用LED显示屏、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推送法治内容,不断拓宽学法渠道,营造了民政领域浓厚学法普法氛围。
3. 加强法治建设的领导。坚决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作”工程,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民政工作要点,将法治工作作为一项共性目标,列为系统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并按照权责一致要求,明确各党组成员分管领域具体目标、要求、内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按照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分工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加强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落实依法行政制度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内容,并严格按照制度、程序、流程开展工作,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落实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制度。同时我局一直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用好法律顾问,持续聘用专职律师为单位法律顾问,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类文书审核、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疑难信访户的相关问题的解答;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讲座,提高干部职工的民政法治化服务水平。二是规范决策程序,在县司法局指导下,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发相关规划,在程序和实体上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增强“渝快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功能,深化“跨省通办”功能。今年共办理“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婚姻登记38件。“一件事一次办” 是政务服务领域的创新突破,牵头开展了扶残助困一件事、公民婚育一件事、公民身后一件事。截至目前共办理扶残助困一件事878件,公民婚育一件事877件,公民身后一件事24件。为深入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服务、方便群众,持续推进公民 “一件事一次办”工作。
2.提升救助服务能力。推进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建设石柱县社会救助和服务联合体,创新实施多样化社会救助服务。合理推进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客观的“容错”“纠错”管理机制。
3. 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民政局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行政处罚公示专栏,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规范严明执法。一是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我局4名行政执法人员均参与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并通过考试,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严格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严格执行民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重庆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规定》《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规定。三是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行政执法134次,在民政领域作出行政处罚19件次,共处罚款1620元。
(五)做好矛盾纠纷化解
1.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结合接待群众来访、下基层调研、业务工作培训等时机,多形式、接地气地持续做好条例学习、释法宣讲等工作。落实信访工作“三个不予受理”和“两个不再受理”具体规定,积极做好对信访群众的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
2.落实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坚持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定期约访、重点走访、包案化解、批阅群众来信等工作机制,领导带头解决最难最复杂问题,深入研究苗头性、趋势性、群体性问题,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化解各类矛盾隐患,推动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及时有效化解。
3.开展专项排查化解。全面深入摸排掌握当前民政领域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信访矛盾,及时调处解决,超前防范应对,推动实现“四个不发生”工作目标(不发生规模性聚集、不发生涉访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舆情炒作、不发生信访接待场所安全事件),确保矛盾问题不激化不上行,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稳定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干部职工的法治培训还停留在职工会学习,缺乏专业的法律培训,导致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储备不足,运用法律能力不高的问题。
二是执法能力有差距。民政领域需要执法,但是没有专门的执法科室,执法人员是科室工作人员兼任,没有专职执法人员、兼职执法人员知识储备不足和执法能力较弱,无法较好满足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
三、下步打算
(一)加强法律知识培训
针对干部职工制定法律知识培训计划,聘请既懂理论又熟悉实务的律师、法官等法律专家对从事人民调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可以是典型案例剖析、法律疑点解答、法律文书写作、经验教训总结等。通过定期、有针对性地培训,促使基层干部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二)加强执法人员能力提升
持续开展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能力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应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积极参加专业培训课程,学习先进的执法理念和方法,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实战能力。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应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技巧,以平和、理性的态度进行交流和沟通,避免引发不必要的冲突和矛盾。
(此件主动公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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