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问:发现森林火灾,向谁报告?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023-73338119)。
政策原文: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封山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