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2434/2024-0000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林业局 [ 发文字号 ] 石林发〔2024〕15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2024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发布日期 ] 2024-02-2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2024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国有林场、涉林企业: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计划》经县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计划》

             2024223

 (此件公开发布)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4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

   监督检查计划

为规范林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林业系统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基本要求,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实现全县林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林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进一步落实林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促进林业生产安全和林业事业发展。

三、监督检查任务

2024年度林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的任务:

一是督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国有林场和森林经营企业落实森林防火安全工作。

二是强化对全县木材加工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完成县安委会、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的各种相关督查、检查工作。

四、监督检查计划

(一)森林防火安全

1、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39个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含33个乡镇街道、1个国有林场、3个旅游企业、2个涉林企业)。

2、监督检查范围及检查次数

对其辖区内39个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全年全覆盖检查2次。同时在重点时段即:元旦、春节、春耕春播、清明、五一、高温伏旱期、中秋、国庆、秋冬季等森林火灾高发时段进行不定时抽检抽查。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1)防火责任落实情况。一是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和涉林单位是否按照各级领导批示和市、县两级森林防火工作通知要求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林长制和防火责任清单,是否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和巡护责任,森林防火责任是否落实到山头地块;二是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否亲自过问、督促检查森林防火工作;三是特殊人群(痴、呆、傻、聋、哑)、中小学生、老人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四是林区群众是否知晓森林防火政策,林区农户责任书是否上墙;五是按规定是否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

2)森林防火宣传情况。一是固定宣传标牌设立情况;二是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发放、张贴情况;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情况。

3)巡山护林到位情况。一是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以及林区内易燃易爆仓库、油气电力管线、重要设施所在地等重点部位是否开展巡查检查;二是巡山护林人员是否上岗履职;三是巡山护林人员是否有统一的标识,职责是否明确;四是巡山护林人员是否认真开展巡护并完善护林日志。

4)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情况。一是风险隐患排查情况;二是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野外火源管控情况。一是在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内是否有吸烟、上坟烧纸、烧荒、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违法用火现象;二是是否对重点进山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进行设卡管控;三是在森林高火险期内是否按禁火令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是否严格管理;四是森林草原防火临时卡口是否严格按照“八个一”标准执行;五是国家森林“防火码”扫码宣传落实情况。

6)扑救火灾准备情况。一是防火物资储备是否符合标准;二是扑火机具是否能熟练操作;三是群众义务扑火队伍数量及应急反应能力;四是林区防火隔离带建设是否科学。

7)防火值班到位和信息报送情况。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防火值班人员是否24小时在岗,有无脱岗、漏岗现象,是否实行归口报告制度,是否及时报送火灾信息。

(二)木材加工厂安全

1、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木材加工企业47家,除骏达木业有限公司属规模以上企业外,其余都是小微企业。

2、监督检查范围及检查次数

对骏达木业有限公司每月检查1次,其余木材加工厂每季度检查1次;在重点时段即: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秋冬季等重点节假日期间加强专项整治;并开展不定期随机抽检抽查。

3、监督检查重点内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情况;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通道及设施设备、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和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落实情况。

五、监督检查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测算

2024年全年国家法定工作日251天。目前县林业局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现有监督检查人员3人。

总法定工作日为:251(全年工作日)×3(监督检查人员数量)=753(全年执法天数)。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

执法工作日639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跟踪监控、督促整改落实;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开展联合执法;县安委办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非执法工作日114日,主要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

六、结果运用

县林业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期进行通报,县林业局将对通报问题没有按期进行整改和每半年被通报2次的单位进行约谈,对每半年被通报3次及以上的单位按照《石柱县森林资源和生态损害(灾害)责任追究移送制度(试行)》进行追责问责。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林业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站)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2、严格标准,依法治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掌握安全标准,防止流于形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治理安全隐患。

3、精心组织,落实计划。按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办公室                20242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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