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18X3/2025-00001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交通局 [ 发文字号 ] 石交函〔2025〕15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方斗山500千仸输变电工程站址选择意见的复函
[ 成文日期 ] 2025-01-21 [ 发布日期 ] 2025-01-2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方斗山500千仸输变电工程站址选择意见的复函

石 柱 土 家 族 自 治 县 交 通 局

石交函〔202515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方斗山500千仸输变电工程站址选择意见的复函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方斗山500千仸输变电工程站址选择、线路路径沿线收资及取得协议的函》(西南电设电网〔20254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对贵公司提供的输变电工程站站址选择进行核实,复函如下:

1.经核实,该输变电工程站址位于下路街道金章村国道351旁,原则同意该输变电工程站址选择;

2.该输变电工程站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颁布)及《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避免输变电工程站占用普通公路建筑控制区。确需占用的,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接受监督。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121


(此文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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