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经信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县级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工业企业:
为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在我县落地落实,推动全县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现将2020年度县级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石柱县企业研发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石柱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且上一年度正常运行的企业;
2.具体研发项目;
3.有专门的研发经费和财务核算;
4.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人;
5.具有较完善的研发、试验和检测等条件(场地、设备);
6.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及当年,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③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④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认定的程序
(一)申报。满足条件的企业按照附件准备申报资料并胶装成册(1份),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盖章后,于2020年11月30日以前,报送至县经信委302办公室。
(二)审核。县经信委按照申报条件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实地抽查部分企业。
(三)公布。县经信委对认定通过的企业研发机构名单进行发布。
三、运用与管理
(一)运用。研发机构的主要任务为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开展人才交流和产学研合作。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有关资质认定,将以具备有县级企业研发机构的资质作为申报前提,并同时作为创新类项目资金支持和保障的优先条件。
(二)管理。县经信委对已认定的县级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每两年进行一次核查。对核查不合格和已认定企业研发机构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违法违规行为的,撤销其企业研发机构认定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四、有关要求
1.各企业要加大研发投入自主性,进行研发机构建设。要加大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力度,开展技术攻关、转化科技成果,以产品和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各企业要重视研发项目归集,对专职研发人员经费、项目研发经费进行核算,并做好研发辅助帐。在开展企业年报时,全面、真实地将研发投入,包括研发场地和仪器设备投入纳入统计直报内容,确保通过市级、国家级认可,享受相关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1.石柱县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申请表;
2.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3.研发设备信息表;
4.研发人员信息表;
5.研发辅助帐;
6.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
7.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11月16日
(县经信委联系人:牟方莉,联系电话73332008。)
附件3、4、5(研发设备、研发人员信息、研发辅助帐).xls
附件6、7(规上工业研发项目情况表107-1、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