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部署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

我县部署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

会议现场

本网讯(记者 王秦 岑亚豪)41日,县委书记蹇泽西主持召开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1次会议、县级总河长县级总林长2021年第1次会议暨专题研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他强调,全县上下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林长制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将其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来抓紧抓细抓实,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县委副书记姚庆江,县领导向东、李智、王琼英、王剑、王露波、何德华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听取了2020年度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林长制等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石柱县2021年河长制工作要点》《2021年石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及工作任务分解》等。

蹇泽西指出,虽然近年来我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等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工作要求和群众所急所盼还存在差距。我们要通过加强对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理论的学习,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真正领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林长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的重大意义,弄清楚如何开展工作,真正认识假作为、慢作为的严重后果。同时,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对照法律法规要求,认认真真履行好职能职责,不断巩固工作成果,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蹇泽西强调,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盘点一季度工作,正视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持续推动问题解决,坚决防止问题反弹;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真抓实干,落实落细各项任务;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考核和执法监管,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林长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落地见效;要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以更大决心、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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